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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最大的爆炸事故? 化工重大事故判定标准?

2023-10-23 08:18:49化工1

一、中国最大的爆炸事故?

天启大爆炸又称王恭厂大爆炸,是天启六年(1626年)明朝首都北京发生的一场神秘的大爆炸事件。

天启六年五月初六日巳时(1626年5月30日上午9时),位于北京城西南隅的王恭厂火药库附近区域,发生了一场离奇的大爆炸。这次爆炸范围半径大约750米,面积达到2.25平方公里,共造成约2万余人死伤。[1]这次爆炸原因不明、现象奇特、灾祸巨大,是“古今未有之变”。

二、化工重大事故判定标准?

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

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

依据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国家标准,以下情形应当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

一、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依法经考核合格。

二、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

三、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生产装置、储存设施外部安全防护距离不符合国家标准要求。

四、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的装置未实现自动化控制,系统未实现紧急停车功能,装备的自动化控制系统、紧急停车系统未投入使用。

五、构成一级、二级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罐区未实现紧急切断功能;涉及毒性气体、液化气体、剧毒液体的一级、二级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罐区未配备独立的安全仪表系统。

六、全压力式液化烃储罐未按国家标准设置注水措施。

七、液化烃、液氨、液氯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液化气体的充装未使用万向管道充装系统。

八、光气、氯气等剧毒气体及硫化氢气体管道穿越除厂区(包括化工园区、工业园区)外的公共区域。

九、地区架空电力线路穿越生产区且不符合国家标准要求。

十、在役化工装置未经正规设计且未进行安全设计诊断。

十一、使用淘汰落后安全技术工艺、设备目录列出的工艺、设备。

十二、涉及可燃和有毒有害气体泄漏的场所未按国家标准设置检测报警装置,爆炸危险场所未按国家标准安装使用防爆电气设备。

十三、控制室或机柜间面向具有火灾、爆炸危险性装置一侧不满足国家标准关于防火防爆的要求。

十四、化工生产装置未按国家标准要求设置双重电源供电,自动化控制系统未设置不间断电源。

十五、安全阀、爆破片等安全附件未正常投用。

十六、未建立与岗位相匹配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或者未制定实施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十七、未制定操作规程和工艺控制指标。

十八、未按照国家标准制定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等特殊作业管理制度,或者制度未有效执行。

十九、新开发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工艺未经小试、中试、工业化试验直接进行工业化生产;国内首次使用的化工工艺未经过省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组织的安全可靠性论证;新建装置未制定试生产方案投料开车;精细化工企业未按规范性文件要求开展反应安全风险评估。

二十、未按国家标准分区分类储存危险化学品,超量、超品种储存危险化学品,相互禁配物质混放混存。

三、化工厂为何容易发生爆炸事故?

化工厂易燃易爆原料较多,生产车间里,高温高压反应较多,在生产过程中或在存储过程中,需要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一旦有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就容易发生爆炸事故。

四、美国化工厂爆炸事故比以前多吗?

美国化工厂事故和以前都比较少,只是这次的爆炸事故影响特别的大,因为是爆炸导致氮气泄露。导致有毒物质扩散开来。

五、气柜爆炸事故原因?

1、排水器水封失效或水封设施损坏可能导致气体泄漏,如排水器小房间通风不良,可能引发中毒事故、火灾和爆炸事故。

2、非法进入煤气罐区的人吸烟、使用明火、使用手机、穿带钉的鞋。如果气体泄漏并达到爆炸极限,可能会引起火灾和爆炸事故。

3、在防爆区域内私接非防爆电气设备,或在该区域内违章动火,如气体泄漏、达到爆炸极限等,都可能引发火灾爆炸事故。

4、气柜、管道等设备设施防雷、静电接地不良,或接地故障,或无接地措施,均可产生静电。如果气体泄漏并达到爆炸极限,会导致火灾和爆炸事故。

5、燃气管道上的蝶阀、闸阀、球阀、盲板法兰等密封设施失效、失效和缺陷,导致燃气泄漏和现场人员中毒;如果紧急释放装置、紧急切断装置或有毒气体报警装置失效,将会造成更大范围的人员中毒事故;如果气体浓度达到爆炸极限,遇火源会发生火灾爆炸事故。

6、煤气柜、焦炉煤气储罐、脱萘塔等的密封装置和设备。失败,导致气体泄漏,可能导致现场工作人员中毒;如果紧急释放装置或有毒气体报警装置失灵,会造成更大范围的人员中毒事故;如果气体浓度达到爆炸极限,遇火源会发生火灾爆炸事故。

7、煤气、天然气混合站、天然气二级调压站等区域,管道、阀门破裂导致煤气泄漏,会造成现场人员中毒事故;如果紧急释放装置、紧急切断装置或有毒气体报警装置失效,将会造成更大范围的人员中毒事故;如果气体和天然气的浓度达到爆炸极限,遇火源会发生火灾爆炸事故。

8、气体压缩机密封不严密造成气体泄漏,如有毒气体报警装置失灵或通风失灵、故障,将造成中毒和火灾、爆炸事故。

9、操作人员违规操作(如不发火花的工具不使用;未采取个人防护措施;未能清洁、更换、清洗等。)在煤气罐等密闭空间会引起中毒和火灾爆炸事故。

10、具有火灾爆炸危险区域的泵等电气设备(如气柜区、主气加压装置、燃气调压站、搅拌站、脱萘塔区等。)没有进行防爆设计,或者防爆等级不合格,或者防爆等级不符合要求。如果气体泄漏并达到爆炸极限,可能会引起火灾和爆炸事故。

11、煤气管道、氮气管道因腐蚀穿孔、破裂或受外力破坏(如地震、撞击等)。),导致气体、氮气泄漏,可引起中毒、窒息;如紧急气体释放装置、紧急切断装置或有毒气体报警装置失灵,会造成更大范围的人员中毒事故;如果气体浓度达到爆炸极限,遇到点火源就会发生火灾爆炸事故。

12、气柜内气体液位上限报警装置失灵,导致气柜内超压气体泄漏,造成现场人员中毒;如果紧急释放装置、紧急切断装置或有毒气体报警装置失效,将会造成更大范围的中毒事故;如果气体浓度达到爆炸极限,遇火源会发生火灾爆炸事故。

13、煤气柜、焦炉煤气储罐、脱萘塔等。未按要求检查,或检查中出现漏检或误判,柜、罐裂缝导致气体泄漏,可能导致现场人员中毒;如果有毒气体报警装置失灵,可造成更大范围的人员中毒事故;如果气体浓度达到爆炸极限,遇到点火源就会发生火灾爆炸事故

六、重大透水事故定义?

受到重伤的人数不同:重大事故的人数是在50人到100人之间,特大事故的人数是在100人以上,同时还包括了急性的工业中毒;

     透水事故是指矿井在建设和生产过程中,由于防治水措施不到位而导致地表水和地下水通过裂隙、断层、塌陷区等各种通道无控制地涌入矿井工作面,造成作业人员伤亡或矿井财产损失的水灾事故,通常也称为透水。

    实际上其专业术语应为“突水”事故,在地质、矿产等专业文献中皆称为突水,可能在媒体在报道“突水”事故时,因方言发音等原因,误作“透水”,而广为流传。

七、发生重大设备事故?

重大设备事故,是指未构成特大设备事故的事故,即特大事故以下达到一定标准的事故。

具体的标准如下。

1、电力设备(包括设施)、施工机械损坏,直接经济损失达500万元。

2、100MW及以上机组的锅炉、汽轮机、发电机、抽水蓄能发电电动机损坏,50MW及以上水轮机组、燃气轮机组、供热机组损坏,40天内不能修复或修复后不能达到原铭牌出力;或虽然在40天内恢复运行,但自事故发生日起3个月内该设备非计划停运累计时间达40天。

3、20kV及以上主变压器、换流变、换流器(换流阀本体及阀控设备,下同)、交流滤波器、直流滤波器、直流接地极、母线、输电线路(电缆)、电抗器、组合电器(GIS)、断路器损坏,30天内不能修复或修复后不能达到原铭牌出力;或虽然在30天内恢复运行,但自事故发生日起3个月内该设备非计划停运累计时间达30天。

4、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发电厂,一次事故使2台及以上机组停止运行,并造成全厂对外停电: (1)发电机组容量400MW及以上的发电厂; (2)电网装机容量在5000MW以下,发电机组容量100MW及以上的发电厂; (3)其他区域电网公司、省电力公司指定的发电厂; (4)只有一条线路对外的(指事故前的实时运行方式)或只有一台升压变运行的发电厂(如水电厂、燃机电厂等),若该线路故障时断路器跳闸或由于升压变故障构成全厂停电者除外; (5)生产设备、厂区建筑发生火灾,直接经济损失达到30万元者; (6)其他经国家电网公司或区域电网公司、省电力公司、国家电网公司直属公司认定为重大事故者。

八、重大教学事故后果?

为进一步规范教学管理,及时处理各类教学事故,维护正常教学秩序,结合工作实际,特修订本办法。

第一章  教学事故的类别、级别

第一条  根据发生事故的主体和内容不同,教学事故分为教学类、教学管理类、教学保障类三类。根据事故的性质及对教学工作的影响程度,教学事故分为重大、较大和一般三级。

第二条  教学类

(一)重大教学事故

1.在教学活动中违背四项基本原则和教书育人基本宗旨;有损害国家利益和安全的言论,或散布封建迷信及淫秽内容,造成恶劣影响;有故意损害学校声誉的言论并造成不良影响。

2.教学单位或教师拒不接受所管辖课程的教学任务而造成教学混乱。

3.因指导教师的责任导致学生在教学、实习或实验活动中受到严重伤害或造成重大财产损失。

4.利用职权向学生索贿、受贿;利用成绩对学生进行报复。

5.擅自修改教学计划;擅自停课、调课,严重影响教学秩序和教学进程。

6.考前泄露试题;考场上协助学生答题或考试后允许学生更改试卷;伪造学生试卷;学生未参加考试而给成绩。

7.不按评分标准随意阅卷,造成所任班级10%学生成绩有误;无原则处理学生考试成绩或有其他弄虚作假行为。

8.暗示或怂恿学生闹事、罢课,影响教学秩序。

(二)较大教学事故

1.非不可避免的原因上课(监考)迟到、早退15分钟以上。

2.擅自变更教学任务书(课程表)安排的教学时间、地点、学时,影响正常的教学进程。

3.酒后给学生上课或监考,造成不良影响。

4.在国家级考试中,未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未按规定要求进行各项操作等,造成不良影响。

5.未按规定完成实习、课程设计或毕业设计的指导、监督、检查、成绩评定等工作,或组织不力造成不良影响;实习带队教师擅自离开岗位或不进行指导。

6.未按时命题,影响考试如期进行;试卷出现重大失误,使考试无法进行;监考不严,致使考场秩序混乱或学生作弊严重。

7.学生毕业设计(论文)和课程设计有多处明显错误或有较大原则性错误,指导教师未能及时指出。

8.实验室管理人员或实验教师未按要求提前做好实验准备,对教学秩序造成不良影响,导致实验无法正常进行。

9.教学过程中辱骂学生或对学生实行体罚,造成不良影响。

(三)一般教学事故

1.擅自变更任课教师或找其他人员代课;调停课后未给学生补上所调课程。

2.非不可避免的原因上课(监考)迟到、早退15分钟及

九、特重大事故和重大事故区别?

重大事故和特重大事故的区别在于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的不同:

1.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2.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十、怎样预防锅炉爆炸事故?

锅炉爆炸事故的预防措施主要有:

1 重要附件的安全使用和检验2 正确操作,合理运行3 防止锅炉结垢并及时清理水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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