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H 检定规程? 量块检定规程?
一、PH 检定规程?
酸度计的级别是按其指示器(简称电计)的分度值(分辨率或最小显示值)表示的,例如:分度为0.1pH的仪器称为0.1级仪器;最小显示值为0.001pH的仪器称为0.001级仪器,等等。
仪器的准确度是电计与电极配套测试标准溶液的综合误差,它不仅与电计有关,而且与玻璃电极和参比电极更有关。从实际使用要求出发,目前电计的分度值为0.1~0.001pH,如果有必要的话,依当前的科技水平,完全可以制作出更精密的电计。但是,由于结构和制造等方面的原因,目前常用电极的性能还不能达到完全理想的程度。玻璃电极的重复性误差和参比电极的溶液接界电势稳定性都不优于0.01pH。
酸度计的级别与其测试准确度的关系在酸度计国家计量检定规程(JJG119-84)中规定如下:
仪器的级别0.2级0.1级0.02级0.01级0.001级
分度值或最小显示值(pH)0.20.10.020.010.001
电计示值误差(pH)±0.1±0.05±0.01±0.01±0.002
配套测试示值总误差(pH)±0.2±0.1±0.02±0.02±0.01
二、量块检定规程?
原规程自颁布实施以来,对量块检定工作的指导意义明显,同时,随着实施的进一步细化,以及近几年检测校准实验室评审工作的开展,原规程中的一些问题以及可操作性不足的缺点显现出来,给检定工作带来了一定的影响。
本次修订根据原规程实施的实际情况和国家质检总局对规程要求的详细程度进行平衡,在保证科学性的前提下,实现规程的可操作性和满足各方用户的使用要求。
二、
修订的主要内容
1.量块长度稳定度的判定
量块长度稳定度的判定标准是量块长度的最大允许年变化量。量块长度的年变化量 l A 计算公式是:
式中: l 2 ——被测量块考察期间测得的最大长度; l1 ——被测量块考察期间测得的最小长度; Y ——以年为单位的考察期限。
原规程中, l 2 ——被测量块考察期间首次测得的长度; l 1 ——被测量块考察期间末次测得的长度; Y 没有变化。这个变化是技术委员会审定时专家提出并获得委员会认定后修改的。
新规程的变化一:强调计算 l A 前要确认量块没有经过修理等条件。
新规程的变化二:增加 Y >4时,用 lA 直接与表8的规定比较,稳定度超差的应降低等、级或作废。 Y ≤4时,用 lA 与新增加的表13的规定比较。超出允许值的量块应该依据超出部分的大小采取减小有效期、封存、报废等方式处理。
新规程的变化三:3等及以下和1级及以下量块可以都采用 l A 应符合表13的规定进行稳定度判定。
新规程增加的表13的说明:表13是1个周期间隔时计算出 l A 的最大允许值。该允许值是根据 l A 的测量不确定度评定结果和量块长度年变化量最大允许值综合考虑后给出的。按照原规程的规定应该考虑测量不确定度的影响就是这个意思。由于不同人员对测量不确定度的评定差别较大,以及处理方法多种多样,造成原规程的可操作性差。
本次修订给出了具体的方法,操作性强且处理方法统一。
2.量块检定周期
原规程的检定周期是:“使用中的量块,根据量块长度的稳定度、磨损和保养情况确定量块长度测量结果有效期。有效期可在3个月到2年之间选取。”
从以上文字看,量块检定周期的选取范围跨度大,出现随意选取检定周期时难以管理。且对于缺乏经验的检定员要选取检定周期时也不易操作。因此,本次修订首先改为:“检定周期一般为1年。”这既是量块使用特性决定的通常情况,也是我国量块检定的实际情况。其次修改为:“
三、卡尺检定规程?
1. 校验范围:游标卡尺150m/m、200m/m、300m/m
2. 使用标准件:块规
3. 校验环境:温度20±5OC,R.H.: 60O/O±20O/O
(1)以目测检验,外部不得有弯曲变形。
(2)检验游尺与本尺全程滑动时,是否顺畅。
(3)归零后,以目视观察内外侧之测量面是否密合。
(4)检查深度测定杆之磨损状态。
(5)做好游标卡尺之积屑清洁、上油保养等工作。
四、2021年衡器检定检定规程?
流程如下
一、内校:
1、天平应预热,时间大概在2-3个小时之间
2、天平因该呈水平状,如不是要调好
3、天平称盘没有称量物品时应稳定的显示为零位
4、按“CAL”键,启动天平的内部叫校准功能,稍后电子天平显示“C”,表示正在进行内部校准
5、当电子天平显示器显示为零位时,说明电子天平应已经校准完毕
如果在校正中出现错误,电子天平显示器将显示“Err”,显示时间很短,应该重新清零,重新进行校正。二、外校
1、天平应预热30分钟以上
2、天平应处于水平状态
五、馏程仪检定规程?
1. 开机,打开冷浴开关,仪器自检。
2. 量筒标定,将清洁干燥的量筒放置平稳,按“量标1”,“零点校验”,反复进行2-3次,至两个数据之差小于140,按“确定”保存。
取下量筒,准确倒入100mL无水酒精,按“量标1”,“体积校验”,反复进行2-3次,至两个数据之差小于140,按“确定”保存。取下量筒,吹干后,放上接液舌。
3. 标定完的量筒数据会存储在仪器内部,下次使用可直接选择量筒编号即可。
4. 称取不含水原油样品50g,插温度计时,确保两个触点落在烧瓶颈部刻线上,固定好。调整炉盘高度将蒸馏烧瓶垂直固定在加热源上,旋紧支管处的密封装置。
5. 按“启动”键,启动程序。当检测到量筒已放好且冷浴温度到达设定值后,加热器自动加热。
6. 仪器自动检测初馏点,升温到设定值后,仪器自动结束实验。按“数据1”,“打印”,同时,旋下电炉架,清洗吹干量筒,待烧瓶冷却后,进行清洗,注意勿损坏温度计。擦拭回馏管时,注意动作要轻。
7. 按“数据1”键,进入下一个样品测定。 注意:
1.每次油样预热温度在50 ℃左右。
2.仪器正常工作状态下,面板上两个灯亮。
六、行业计量检定规程?
计量检定规程有三种:国家计量检定规程、部门计量检定规程、地方计量检定规程。
(1)国家计量检定规程,由国务院计量行政部门制定,在全国范围内实行。
(2)部门计量检定规程,由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负责制定,在本部门内实行。
(3)地方计量检定规程,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负责制定,在本行政区内实行。
部门和地方计量检定规程须向国务院计量行政部门备案。
七、充电桩检定规程?
1、起草单位:深圳计量院,国家计量院及国网计量中心。
2、参照规程:JJG 596交流电能表计量检定规程,JJG 597交流电能表检定装置等电能表规程要求。
3、充电桩计量检定对象为充电桩整桩,而不是所使用的电能表符合要求就行。检验方式可实际运行负荷,也可模拟负荷。
4、明确充电桩计量功能模块化而非强制需要电能表。
5、明确提出充电桩应具有供测量电能误差的脉冲输出(pf输出)。
6、明确规定最小电能变量应为0.001kwh,(目前市面在售电能表,绝大部分无法满足此要求)。
7、对充电桩的鉴定划分为三种鉴定方式:首次计量检定,后续计量检定,使用中检查。计量检定周期为不超过1年。
8、首次检定时,充电桩的时钟示值误差应不超过5s,后续检定时,应不超过3min。
9、其他常规的电气要求。
八、测控装置检定规程?
XX仪器仪表管理规范 编写|姓名|日期| 审核|执行|XX目录 在数据中心日常运维中需要使用多种仪器仪表,为了防止在使用中遗失、损坏或失效,对其采购、储存、领用、检定或校准、报废等环节进行有效的全生命周期管理,根据公司相关规定,并结合数据中心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和《仪表计量检定规程》制定,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相关法
九、闪点检定规程?
闪点,又称闪燃点,即在一个稳定的特定空气环境中,可燃性液体或固体表面产生的蒸汽在试验火焰作用下初次发生闪光时的温度,也是组成可燃混合物的最低温度,是判定农药产品物理安全性的重要指标,在登记中是不可或缺的一项。关于闪点的测定方法,农药理化性质测定试验导则第11部分(NY/T 1860.11-2016)对其进行了详细的解读,详列如下:
1、闪点低于93℃,而且25℃时粘度低于9.5×10-6m2/s,可使用泰格闭口杯法测定;
2、闪点大于40℃的液体,包括可燃液体、带悬浮颗粒的液体及试验条件下表面趋于成膜的液体,可使用宾斯基-马丁闭口杯法测定;
3、闪点在-30℃~70℃范围内的液体或混合物 (液体、粘性物质或固体),可使用阿贝尔闭口杯法测定;
4、闪点在-18℃~165℃之间,可使用泰格开口杯法测定;
5、闪点在79℃~400℃之间,可使用克利夫兰开口杯法测定。
因此,闪点的测定应根据被试物的性质和闪点范围,选择适当的方法进行测试。我们收到理化报告后,应核对试验结果与试验方法是否匹配,是否合理,避免因选择方法错误而被否决。我公司于2018年12月14日对于常见剂型的闪点数据有进行汇总,有需要的可前往查看。
十、比重杯检定规程?
测定方法 (1)比重瓶的校准 用铭酸溶液、 蒸熘水和蒸发后不留下残余物的溶剂依次清洗玻璃比 重瓶, 并使其充分干燥。
用蒸发后不留下残余物的溶剂清洗金属比重瓶, 且将它干燥。 将比 重瓶放置到室温, 并将它称重。
假若要求很高的精确度, 则应连续清洗、 干燥和称董比重瓶, 直至两次相继的称最间之差不超过0. 5mg。
如精确度要求更高, 则为(23 ±0. 5)" C , 不超过1"C的温度下, 在比重瓶中注满蒸熘水。
塞住或盖上比重瓶, 使留有溢流孔开口, 严 格注意防止在比重瓶中产生气泡。
将比重瓶放置在恒温水浴中或放在恒温室中, 直至瓶的温 度和瓶中所含物的温度恒定为止。
用有吸收性的材料.擦去溢出物质, 并用吸收性材料彻底 擦干比重瓶的外部。 不再擦去继后任何溢出物.。
立即称量该注满蒸熘水的比重瓶, 精确到 其质量的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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