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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间管理办法及规章制度?

2023-11-22 23:02:16工业知识1

一、车间管理办法及规章制度?

  生产车间的管理制度为:   一.总则   1.为了确保生产秩序,保证生产车间各项工作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促进本厂发展,结合本厂生产车间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实用于本厂全体人员,具体包括车间管理人员及作业人员。   二.人员管理   1.车间全体人员必须遵守上下班作息时间,按时上下班;   2.车间员工必须服从合理工作安排,尽职尽责做好本职工作,不得疏忽或拒绝管理人员命令或工作安排;   3.全体车间人员必须按要求佩带工牌,不得穿拖鞋进入车间;   4.车间人员在工作期间不得做与工作无关的事,例如吃东西,聊天,听歌,离岗等行为,吸烟要到厂指定区域;   5.对恶意破坏工厂财产的行为或盗窃行为,不论大小一经发现,一律交总经办严厉处理;   6.车间人员如因特殊情况需要请假,应按厂请假程序向各级主管申请,得到批准方可离开.   7.工作时间内,倡导全体人员说普通话,禁止拉帮结伙.   三.作业管理   1.车间严格按生产计划排产,根据车间设备和人员精心组织生产;   2.生产流通确认以后,任何人不得随意更改,如在作业过程中发现错误,应立即停止生产,并向负责人报告研究处理;   3.车间人员每日上岗前必须将所操作设备及工作区域进行清理,保证工序内环境卫生,通道或公共区域主管安排人员协调清理;   4.车间人员领取物料时必须持车间主管开具的领料单不得私自拿走物料.生产完成后,如有多余的物料及时退回仓库不得遗留在车间工作区域内;   5.生产过程中好坏物料必须分清楚,并要做出明显的标记,不能混料.在生产过程中要注意节约用料,不得随意乱扔物料,工具,移交物料要交际协调好,标示醒目;   6.车间人员下班时,要清理好自己的工作太面,做好设备保养工作.最后离开车间要将门窗,电源关闭,若发生意外事故,将追究最后离开者的责任以及生产主管的责任.   7.车间人员严格按工艺规程及产品质量标准进行操作,擅自更改生产工艺造成品质问题,由作业人员自行承担责任.

二、知识产权质押管理办法?

专利权质押登记办法

  第一条 为了促进专利权的运用和资金融通,保障债权的实现,规范专利权质押登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及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国家知识产权局负责专利权质押登记工作。

  第三条 以专利权出质的,出质人与质权人应当订立书面质押合同。

  质押合同可以是单独订立的合同,也可以是主合同中的担保条款。

  第四条 以共有的专利权出质的,除全体共有人另有约定的以外,应当取得其他共有人的同意。

  第五条 在中国没有经常居所或者营业所的外国人、外国企业或者外国其他组织办理专利权质押登记手续的,应当委托依法设立的专利代理机构办理。

  中国单位或者个人办理专利权质押登记手续的,可以委托依法设立的专利代理机构办理。

  第六条 当事人可以通过邮寄、直接送交等方式办理专利权质押登记相关手续。

  第七条 申请专利权质押登记的,当事人应当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下列文件:

  (一)出质人和质权人共同签字或者盖章的专利权质押登记申请表;

  (二)专利权质押合同;

  (三)双方当事人的身份证明;

  (四)委托代理的,注明委托权限的委托书;

  (五)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专利权经过资产评估的,当事人还应当提交资产评估报告。

  除身份证明外,当事人提交的其他各种文件应当使用中文。身份证明是外文的,当事人应当附送中文译文;未附送的,视为未提交。

  对于本条第一款和第二款规定的文件,当事人可以提交电子扫描件。

  第八条 国家知识产权局收到当事人提交的质押登记申请文件后,应当通知申请人。

  第九条 当事人提交的专利权质押合同应当包括以下与质押登记相关的内容: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

  (二)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

  (三)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四)专利权项数以及每项专利权的名称、专利号、申请日、授权公告日;

  (五)质押担保的范围。

  第十条 除本办法第九条规定的事项外,当事人可以在专利权质押合同中约定下列事项:

  (一)质押期间专利权年费的缴纳;

  (二)质押期间专利权的转让、实施许可;

  (三)质押期间专利权被宣告无效或者专利权归属发生变更时的处理;

  (四)实现质权时,相关技术资料的交付。

  第十一条 国家知识产权局自收到专利权质押登记申请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并决定是否予以登记。

  第十二条 专利权质押登记申请经审查合格的,国家知识产权局在专利登记簿上予以登记,并向当事人发送《专利权质押登记通知书》。质权自国家知识产权局登记时设立。

  经审查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国家知识产权局作出不予登记的决定,并向当事人发送《专利权质押不予登记通知书》:

  (一)出质人与专利登记簿记载的专利权人不一致的;

  (二)专利权已终止或者已被宣告无效的;

  (三)专利申请尚未被授予专利权的;

  (四)专利权处于年费缴纳滞纳期的;

  (五)专利权已被启动无效宣告程序的;

  (六)因专利权的归属发生纠纷或者人民法院裁定对专利权采取保全措施,专利权的质押手续被暂停办理的;

  (七)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超过专利权有效期的;

  (八)质押合同约定在债务履行期届满质权人未受清偿时,专利权归质权人所有的;

  (九)质押合同不符合本办法第九条规定的;

  (十)以共有专利权出质但未取得全体共有人同意的;

  (十一)专利权已被申请质押登记且处于质押期间的;

  (十二)其他应当不予登记的情形。

  第十三条 专利权质押期间,国家知识产权局发现质押登记存在本办法第十二条第二款所列情形并且尚未消除的,或者发现其他应当撤销专利权质押登记的情形的,应当撤销专利权质押登记,并向当事人发出《专利权质押登记撤销通知书》。

  专利权质押登记被撤销的,质押登记的效力自始无效。

  第十四条 国家知识产权局在专利公报上公告专利权质押登记的下列内容:出质人、质权人、主分类号、专利号、授权公告日、质押登记日等。

  专利权质押登记后变更、注销的,国家知识产权局予以登记和公告。

  第十五条 专利权质押期间,出质人未提交质权人同意其放弃该专利权的证明材料的,国家知识产权局不予办理专利权放弃手续。

  第十六条 专利权质押期间,出质人未提交质权人同意转让或者许可实施该专利权的证明材料的,国家知识产权局不予办理专利权转让登记手续或者专利实施合同备案手续。

  出质人转让或者许可他人实施出质的专利权的,出质人所得的转让费、许可费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第十七条 专利权质押期间,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及数额或者质押担保的范围发生变更的,当事人应当自变更之日起30日内持变更协议、原《专利权质押登记通知书》和其他有关文件,向国家知识产权局办理专利权质押登记变更手续。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应当持《专利权质押登记通知书》以及相关证明文件,向国家知识产权局办理质押登记注销手续:

  (一)债务人按期履行债务或者出质人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务的;

  (二)质权已经实现的;

  (三)质权人放弃质权的;

  (四)因主合同无效、被撤销致使质押合同无效、被撤销的;

  (五)法律规定质权消灭的其他情形。

  国家知识产权局收到注销登记申请后,经审核,向当事人发出《专利权质押登记注销通知书》。专利权质押登记的效力自注销之日起终止。

  第十九条 专利权在质押期间被宣告无效或者终止的,国家知识产权局应当通知质权人。

  第二十条 专利权人没有按照规定缴纳已经质押的专利权的年费的,国家知识产权局应当在向专利权人发出缴费通知书的同时通知质权人。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由国家知识产权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自2010年10月1日起施行。1996年9月1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局令第8号发布的《专利权质押合同登记管理暂行办法》同时废止。

三、知识产权申请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有效保护学校知识产权,鼓励广大师生员工发明创造和智力创作的积极性,切实维护学校及所属单位的知识产权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高等学校知识产权保护管理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的师生员工是指在学校及所属单位工作的在编人员、临时聘用人员以及在校学习的研究生、本科学生。本办法所指职务发明或职务技术成果是指执行学校及其所属单位任务,或主要利用学校及所属单位物质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或技术成果。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的知识产权包括:

(一)专利权、商标权;

(二)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

(三)著作权及其邻接权;

(四)华北科技学院校名、标志、主楼群轮廓图和各种服务标记;

(五)依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或者依法由合同约定由学校享有或持有的其它知识产权。

第二章 知识产权归属

第四条 职务发明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学校,专利权被依法授予后由学校持有。职务技术成果的使用权、转让权由学校享有。

第五条 由学校主持、代表学校意志创作并由学校承担责任的作品为学校法人作品,其著作权由学校享有。

第六条 主要利用学校的物质技术条件创作,并由学校承担责任的工程设计、计算机软件等职务作品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合同约定著作权由学校享有的职务作品,作者享有署名权,著作权的其他权利由学校享有。

第七条 在执行学校科研等工作任务过程中所形成的信息、资料等技术秘密属于学校所有。

第八条 学校及其所属单位派出人员,包括访问学者、进修人员、公派留学生等派出国的人员和派往国内其他单位的研究人员,应遵守学校知识产权保护规定,不得擅自将学校的知识产权带出。在国外或外单位完成的智力劳动成果,除与接受单位另有协议外,专利权及其他智力劳动成果归学校所有。

第九条 在学校学习及开展合作项目研究的学生、临时聘用人员,在校期间参与导师承担的学校研究课题或者承担学校安排的任务所完成的发明创造或其他智力成果,除另有协议外,应当归学校所有或持有。上述人员在离开学校及其所属单位前,须将在学校及其所属单位从事科研工作的全部技术资料交回。各单位有责任保护学校的知识产权,不得允许上述人员擅自复制、发表、泄漏、使用、转让。

第十条 离休、退休、停薪留职、辞职及调离的教职工,办理相关手续前必须将在学校从事科研工作所取得的与知识产权相关的全部技术资料交回学校。离退休、辞职、调离或因其他原因离开学校的教职工,自离退休或离开学校之日起一年内完成的与在校期间承担的学校及其所属单位任务有密切联系、或直接属于学校本职工作范围内的发明创造或技术成果,归学校享有或持有。

第三章 知识产权管理

第十一条 以“华北科技学院”名义设立机构或对外签署协议、合同时,必须经学校授权或学校主管领导批准;协议或合同中必须要有知识产权方面的约定。

第十二条 以“华北科技学院”名义申请知识产权,申请人所属教学单位对其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出具审查意见,签字、盖章,科技管理处审核后,由申请人办理。

第十三条 申请知识产权过程中涉及的申请费、实审费、证书费、维持费、年费等所有费用均由申请人承担。

第十四条 获得授权的知识产权必须在科技管理处登记、备案。

第四章 法律责任

第十五条 学校的名称、校标以学校名义申请注册的商标及其它统一使用的标志均为学校无形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华北科技学院”“NORTH CHINA INSTITUTE OF SCIENCE & TECHNOLOGY”以及学校的标志等,学校依法享有专用权。

第十六条 学校各单位、个人应积极保护学校知识产权,有权监督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及本管理办法的执行情况,有责任劝阻、制止和举报校内外单位或个人侵犯学校知识产权的行为。

第十七条 对违反学校知识产权有关规定,泄漏本校的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或者擅自转让、变相转让以及许可使用学校的职务发明创造、职务技术成果、学校法人作品或者职务作品的,或损害学校其他知识产权权益,造成学校资产流失和损失的,视情节轻重,对直接责任人员给予批评教育,行政处分,追究经济责任,情节特别严重或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追究法律责任。

第五章 附则

第十八条 本办法与国家有关规定不一致的,以国家规定为准。

第十九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施,由科技管理处负责解释。原《华北科技学院知识产权管理办法》(校政字〔2014〕72号)同时废止

四、规章制度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回答如下:规章制度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是指对于规章制度管理办法的具体执行细则。其内容包括以下方面:

1. 规章制度的制定程序和审批程序,包括起草、审批、公示、施行等流程。

2. 规章制度的修订和废止的程序和步骤。

3. 规章制度的发布和通知方式及范围。

4. 规章制度的执行和监督机制,包括执行和监督的部门和职责。

5. 违反规章制度的惩罚措施,包括处罚的种类和程度。

6. 规章制度的解释和适用。

7. 其他相关事项,如规章制度的备案、归档等。

总之,规章制度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是为了确保规章制度的有效实施和管理,保障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的稳定运行。

五、企业规章制度的重要性及如何制定企业规章制度?

企业制定规章制度在于以下几点:规章制度的主要功能是:

1. 规范管理,能使企业经营有序,增强企业的竞争实力.

2. 制订规则,能使员工行为合矩,提高管理效率.它的重要意义是:制定企业规章制度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需要.制定企业规章制度是规范指引企业部门工作与职工行为需要.企业的规章制度是完善”劳动合同制”,解决劳动争议不可缺少的有力手段

六、企业安全条例和安全管理办法?

组织机构与职责

1.公司成立由生产部经理任组长,各部门主管为成员的安全生产办公室,其主要职责是:

①研究制订生产技术措施和劳动保护计划。

②制定修订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对这些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③组织有关部门研究制定防止职业危害的措施并监督执行。

④根据有关规定制定本公司的劳动防护用品,保健食品发放标准并监督执行。

⑤监督日常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

⑥遇有特紧急的不安全情况是有权指令停止生产并立即报告上级研究处理。

⑦总结和推广安全生产的先进经验,协助有关部门搞好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和专业培训。

⑧参加审查新建、改建、扩建、大修工程的设计文件和工程验收及试运转工作。

⑨参加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伤亡事故的统计、分析和报告,协助有关部门提出防止事故的措施,并督促其按时实施。

⑩对公司外部的信息,和基层情况上传下达,做好信息反馈工作。

2.公司部门必须成立安全生产小组,负责:

①对本公司的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

②制定安全生产实施细则和操作规程。

③实施安全生产监督检查。

④贯彻执行安全办的各项安全指令,确保生产安全。

3.安全小组组长由各部门主管担任,并配合兼职安全生产管理员(一般由主管助理担任)各楼层,生产车间要配备一名不脱产的安全员(保安组为当然安全监督小组)

4.安全生产责任人:董事长是本公司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分管生产的主管和兼职安全生产管理员,是本公司安全生产的主要负责人。

5.各级工程师和技术人员在审核、批准技术计划方案、图纸及其他各种技术文件时,必须保证安全技术和劳动卫生技术运用的准确性。

6.各部门必须在本职业务范围内做好安全生产的各项工作。

7.各生产部门安全生产管理上要协助本部门主管贯彻执行劳动保护法规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处理本部门安全生产日常事务和安全生产检查监督工作。

8.各厂车间,班组生产安全员要经常检查,督促本车间班组人员遵守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做好设备工具等安全检查,保养工作。及时向上级报告本车间班组的安全生产情况。做好安全生产日报表的填写工作。

9.员工在生产工作中要认真学习和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爱护生产设备和安全防护装置,设施及劳动保护用品,发现不安全情况及时报告上级或安全员,迅速予以排除。

10.对新员工、临时工、实习人员必须先进行安全生产三级教育(及生产部门、车间或班组、生产岗位)才能准其进入操作岗位。对改变工种的工人,必须重新进行安全培训才能上岗。

七、规章制度管理办法国家标准

是指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是用人单位制定的组织劳动过程和进行劳动管理的规则和制度的总和。也称为内部劳动规则,是企业内部的“法律”。规章制度内容广泛,包括了用人单位经营管理的各个方面。根据1997年11月劳动部颁发的《劳动部关于对新开办用人单位实行劳动规章制度备案制度的通知》,规章制度主要包括:劳动合同管理、工资管理、社会保险福利待遇、工时休假、职工奖惩,以及其他劳动管理规定。

用人单位制定规章制度,要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保障劳动者的劳动权利,督促劳动者履行劳动义务。制定规章制度应当体现权利与义务一致、奖励与惩罚结合,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否则,就会受到法律的制裁。本法第七十九条规定:“用人单位制度的直接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用人单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八、企业知识产权管理?

《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是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在2008年1月编辑出版的图书,作者是朱雪忠。

本书从专利管理、商标管理、著作权管理、商业秘密管理、知识产权纠纷管理、知识产权战略管理等方面详细系统地论述了企业如何进行知识产权管理。本书理论论述深入浅出,国内外企业案例丰富翔实,是企业进行知识产权管理的必备用书,也是从事知识产权研究的必备资料。

九、如何完善修改企业规章制度?

1、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的要求,需要修改企业规章制度时,向所有的员工发出书面通知,附上企业的规章制度,请员工阅读并提出意见或讨论建议,同时签字确认。

2、对于职工提出的方案,并非所有方案企业都要同意,企业仍旧可以与职工进行平等协商

3、对于有些修改意见,如果大多数职工同意修改,其中一部分职工不同意修改,职工之间存在分歧,并且该企业没有职工代表大会的情况下,或者更甚者没有工会的情况下,企业如何修改完善规章制度,新的劳动合同法并没有给出明确答复,属于空白。因此,对于企业的规章制度,一定需要所有员工签字认可,否则,将面临不符合全体员工平等协商确定的必备要件。

4、对于新入职的员工,可以在新员工入职培训时,发放企业规章制度,要求员工阅读并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同时,签字确认。

5、对于员工所提出的建议或则意见,不论企业是否接受,都应当给与书面答复并形成书面纪录。

6、如果企业有必要进行对企业规章制度的修改,就要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程序制定完善。

十、企业规章制度有什么作用?

1、规章制度首先是应用于标准化管理。即制度可以规范员工的行为,规范企业管理等。这样说起来比较空泛。比如:有着全面完善的规章制度,公司内部员工工作积极性可以得到广泛调动,因为不会出现有人干的工作少而拿到和平日经常加班的同事一样多的薪金待遇;这也是出于人力资源的考虑,员工最注重的因素——发展和公平。公平就是靠制度来体现的。

2、有些企业的规章制度是应用于标杆管理。即制度中明确指出公司的发展目标,指出面向此标准所要做到的项目。

3、规章制度还有一个很重要的作用,就是政策应对。比如发改委要求的项目基金的申报材料中,有一项就是公司政策及管理制度,必须有着非常完善的企业规章制度才可能申请到国家的项目基金支持。同理,许多项目竞标也都需企业提供本公司的规章。这是考核标准之一。

4、完善的规章制度可以得到合作伙伴的信任,容易赢得商业机会。我能力范围内能说明的情况大致如此,不知道能不能帮上你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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