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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防止煤矿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

2023-12-27 04:30:26工业知识1

一、什么防止煤矿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

煤矿生产是一较比较危险的行业,有生产就存在发生事故的风险,而且除露天开采相对安全外,地下开采的存在较高的作业风险。

为此,首先要办理开采的相关手续,如获得矿产资源开工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办齐从业人员资格培训相关所需手续,取得营业和生产资格;其次,按程序和生产流程进行合法合规的经营活动;再次,定期对生产设备进行维护和检测,确保设备运行安全;第四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二、发生重大设备事故?

重大设备事故,是指未构成特大设备事故的事故,即特大事故以下达到一定标准的事故。

具体的标准如下。

1、电力设备(包括设施)、施工机械损坏,直接经济损失达500万元。

2、100MW及以上机组的锅炉、汽轮机、发电机、抽水蓄能发电电动机损坏,50MW及以上水轮机组、燃气轮机组、供热机组损坏,40天内不能修复或修复后不能达到原铭牌出力;或虽然在40天内恢复运行,但自事故发生日起3个月内该设备非计划停运累计时间达40天。

3、20kV及以上主变压器、换流变、换流器(换流阀本体及阀控设备,下同)、交流滤波器、直流滤波器、直流接地极、母线、输电线路(电缆)、电抗器、组合电器(GIS)、断路器损坏,30天内不能修复或修复后不能达到原铭牌出力;或虽然在30天内恢复运行,但自事故发生日起3个月内该设备非计划停运累计时间达30天。

4、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发电厂,一次事故使2台及以上机组停止运行,并造成全厂对外停电: (1)发电机组容量400MW及以上的发电厂; (2)电网装机容量在5000MW以下,发电机组容量100MW及以上的发电厂; (3)其他区域电网公司、省电力公司指定的发电厂; (4)只有一条线路对外的(指事故前的实时运行方式)或只有一台升压变运行的发电厂(如水电厂、燃机电厂等),若该线路故障时断路器跳闸或由于升压变故障构成全厂停电者除外; (5)生产设备、厂区建筑发生火灾,直接经济损失达到30万元者; (6)其他经国家电网公司或区域电网公司、省电力公司、国家电网公司直属公司认定为重大事故者。

三、如何防止触电事故的发生?

尽量穿不带金属的鞋,和避免湿手接触用电器

触电事故的原因很多,具体分析有以下几种:

(1)安全用电管理有漏洞是造成触电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

如果机构健全,人员齐备,制度落实,事事有人管、有人监

督,供电用电上下畅通,触电事故便会很少或不会发生。

(2)电气工作人员技术水平低、责任心不强、粗心大意、玩忽

职守、职业道德差等原因导致安装质量低劣、维护检修不利、巡

视检查不利、宣传教育不够,造成隐患或危险,给他人造成触电

条件,也给本人造成触电机会。

(3)非电气人员或其它用电人员缺乏电气安全常识,但常摆

弄电器,甚至乱接乱拉,错误接线,造成触电。

(4)用电操作人员或电气工作人员违反操作规程造成触电。

违反操作规程不一定都会触电,但触电的则都是因为违反操作规

程。

(5)假冒伪劣电器产品导致触电或事故发生。

(6)意外原因或偶然因素,如风刮断电线而落在身上,误人有

跨步电压的区域等。

针对上述六点,应采取以下措施:

(1)建立安全用电保证体系,实行全面安全管理,制定安全生

产责任制,组织机构落实;制度严明,责任与人挂钩并与经济挂

钩,供电与用电畅通,事事有人监督,有人管理,具体内容详见

第2章的有关内容。

(2)提高电气工作人员的技术水平,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并使

技术水平与个人收人挂钩,真正体现技术的价值。在电气工程安

装中引人监理制度及项目经理负责制,保证电气工程的质量。在维护运行中,加强巡视检查及周期检修,保证安全运行,做到把

事故及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3)提高国民技术素质,普及电气安全常识,是避免触电的主要措施 。

(4)建立建全用电安全操作规程,并向用电人员及电气11作

人员进行宣传和教育,使人人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5)杜绝假冒伪劣电器产品进人电气工程及家庭用电,这么

一个社会问题。生产许可证制度已推行多年,但假冒伪劣产品不

减,这是一个值得深思的问题,也是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所付

的电气工作人员在安装电器时均应进行元件的测试和检查,凡\

标准要求不符的,一律拒绝安装,这是目前唯一杜绝假冒伪劣电

器产品的措施,关于元件的测试和检查详见《电气工程安装及调

试技术手册》一书。

(6)意外原因或偶然因素是难以避免的,但是如果真正能做

到(l)~(5)点的要求,由于这些原因的触电也是会减少的。PI

为这五点保证了电气设备及线路的安全运行,即使由于自然条件

造成电气设备及线路的破损、脱落、接地等故障,但电气运行人

员能及时发现,且安装维修人员立即抢修维护,进而避免了这些

意外原因或偶然因素造成的触电事故的发生。

四、防止发生安全事故的工具?

1.随车工具

像是灭火器的话一般随车都会带,而它也基本占不了什么位置,但是在关键时刻,灭火器是很有用的,平时没事的话一定要学习怎样使用灭火器,并定期检测,如果时间长了过期了就将它更换一个新的,一个小型灭火器的价格也不贵。而紧急医疗救护包一般随车也会带,但基本都是在一些豪华品牌车型上有带,如果爱车没有随车带的话,可以后期自行配一个,如果发生一些意外事故的时候,可以简单给自己进行处理,避免伤口出现恶化。

2.车载充气泵

车载充气泵其实很多人都不陌生,也有很多人备了这一项工具,如果轮胎漏气导致胎压不足,就可以使用车载充气泵调整好胎压再去轮胎店。一般情况下,很多十万元以上的车型大多都带了胎压监测功能,对于这部分车主来说只需购买可充气的充气泵即可。而对于很多车辆没有带胎压监测功能的车主来说,则可以直接购买支持胎压监测和充气的充气泵,价格也不是很贵,一般也就一百多块。

3.安全锤

汽车掉进水里或是被淹时,由于水中有压力我们是推不开门的,即便是推了也是白费力气,这个时候只能破窗逃生,最直接的破窗工具自然就是安全锤了,这项工具在网上或是线下汽车用品店都有售卖,正常来说价格也就十几块钱,随车备一个以防万一。

4.座椅头枕

除去前面我们说到专门用来破窗的安全锤以外,还有一项救生工具的功效其实和它差不多,并且这项救生工具还是车内自带的,它就是座椅头枕,在关键时刻,可以拔下座椅头枕,随后使用头枕下方的两根金属棒用力敲击侧方玻璃的四角,很快就可以破窗的。

5.汽车搭电线

尽管近年来已经很少出现搭电这种情况,但有很多车主的爱车是不常开的,并且习惯性地在熄火后没有关闭其他用电设备,从而导致在用车的时候打不着火。而有了汽车搭电线的话,找一辆车或是自己备一台汽车充电宝,即可通过搭电线来给电瓶充上电。

6.拖车绳

当车辆陷车被困时,拖车绳是最直接也是最有效的现场救援工具,不过一般情况下,大多数人都用不到这一工具,特别是对于经常在城市中上下班代步的人来说,所以对于大多数人来说,拖车绳的重要性其实很低。不过对于经常出远门、自驾游以及越野爱好车而言,拖车绳是必须要有的。

当然了,除去以上的6种救生工具外,还有很多应急工具和设备,例如三角标、手电筒、备胎、千斤顶等物品,大家可以根据自己的切实情况和出行环境来决定选择适合自己的应急和救生工具,让出行更有保障

五、防止事故发生三大防线?

一是从思想上筑牢“防线”。安全生产是一个长期持续过程,往往是一着不慎满盘皆输。我们必须从思想上高度重视起来,紧绷安全生产这根弦,牢固树立“宁可十防九空,不可失防万一”的思想意识,强化各环节的安全教育和应急演练,把“防微杜渐”和“持之以恒”贯穿安全生产始终。

二是要从责任上筑牢“防线”。安全生产工作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做好安全工作,绝不是某一个、某几个部门的责任,而是需要各级党委政府、生产经营主体、社会各方面广泛参与,各级各方面切实肩负起责任、层层传导责任,形成安全工作强大合力,变成责任“防线”。

三是要从行动上筑牢“防线”。安全生产不止要当思想上的“巨人”,还要当行动上的“铁人”。全覆盖排查安全生产隐患,用“铁”的措施把各类安全生产隐患消灭在萌芽中,真正做到防患于未然,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六、事故发生单位应采取什么措施防止事故再次发生?

第五十条 施工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应当按照国家有关伤亡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的规定,及时、如实地向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报告;特种设备发生事故的,还应当同时向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报告。接到报告的部门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如实上报。  实行施工总承包的建设工程,由总承包单位负责上报事故。 第五十一条 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施工单位应当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保护事故现场。需要移动现场物品时,应当做出标记和书面记录,妥善保管有关证物。

七、防止事故发生的四个因素?

1、防止事故发生的四个因素是人、物、环境和管理。

2、一般认为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环境的不安全因素、管理缺陷同时出现必将导致事故的发生。

3、生产安全事故,是指生产经营单位在生产经营活动(包括与生产经营有关的活动)中突然发生的,伤害人身安全和健康,或者损坏设备设施,或者造成经济损失的,导致原生产经营活动(包括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活动)暂时中止或永远终止的意外事件。

八、发生重大事故对单位的处罚?

  一、安全生产发生重大事故处罚标准

  事故发生单位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的,依照下列规定处以罚款:

  (一)发生一般事故的,处二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二)发生较大事故的,处五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

  (三)发生重大事故的,处一百万元以上五百万元以下的罚款;

  (四)发生特别重大事故的,处五百万元以上一千万元以下的罚款。

  事故发生单位主要负责人未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导致事故发生的,依照下列规定处以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并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发生一般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三十的罚款;

  (二)发生较大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四十的罚款;

  (三)发生重大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六十的罚款;

  (四)发生特别重大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八十的罚款。

九、汽车发生重大事故怎么年检?

事故车如何年审一共有3总方法:1车辆发生事故后车辆被扣押了。在扣押期间是不能去年检的,必须等车辆鉴定完毕后,交警下达了事故责任认定书,并放行了车辆,但事故还没有结案,这样的车辆维修好了以后就可以正常年检的。

2、车辆在扣押期间错过年检时间了,可以要求交警出具扣押证明,拿着证明去年检也不罚款和扣分的,否则错过年检时间是要罚款200元扣3分的。

3、事故中无责一方的车辆,只要交警放行了,就可以正常年检。

十、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怎样扣分?

一、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12分:

(一)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的;

(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

(三)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

(四)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五)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或者故意遮挡、污损、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

(六)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校车标牌或者使用其他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的;

(七)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倒车、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的;

(八)驾驶营运客车在高速公路车道内停车的;

(九)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或者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以及驾驶其他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的;

(十)连续驾驶中型以上载客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的;

(十一)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驾驶校车的。

二、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6分:

(一)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二)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

(三)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的,或者驾驶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

(四)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未达20%的;

(五)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或者驾驶其他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未达到50%的;

(六)驾驶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30%以上或者违反规定载客的;

(七)驾驶营运客车以外的机动车在高速公路车道内停车的;

(八)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违法占用应急车道行驶的;

(九)低能见度气象条件下,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不按规定行驶的;

(十)驾驶机动车运载超限的不可解体的物品,未按指定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或者未悬挂明显标志的;

(十一)驾驶机动车载运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以及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未按指定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或者未悬挂警示标志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的;

(十二)以隐瞒、欺骗手段补领机动车驾驶证的;

(十三)连续驾驶中型以上载客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的;

(十四)驾驶机动车不按照规定避让校车的。

三、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3分:

(一)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以外的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的;

(二)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或者驾驶其他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未达20%的;

(三)驾驶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未达30%的;

(四)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低于规定最低时速的;

(五)驾驶禁止驶入高速公路的机动车驶入高速公路的;

(六)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的;

(七)驾驶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不按规定减速、停车、避让行人的;

(八)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禁止标线指示的;

(九)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超车、让行的,或者逆向行驶的;

(十)驾驶机动车违反规定牵引挂车的;

(十一)在道路上车辆发生故障、事故停车后,不按规定使用灯光和设置警告标志的;

(十二)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

四、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2分:

(一)驾驶机动车行经交叉路口不按规定行车或者停车的;

(二)驾驶机动车有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的;

(三)驾驶二轮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的;

(四)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系安全带的;

(五)驾驶机动车遇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或者缓慢行驶时,借道超车或者占用对面车道、穿插等候车辆的;

(六)不按照规定为校车配备安全设备,或者不按照规定对校车进行安全维护的;

(七)驾驶校车运载学生,不按照规定放置校车标牌、开启校车标志灯,或者不按照经审核确定的线路行驶的;

(八)校车上下学生,不按照规定在校车停靠站点停靠的;

(九)校车未运载学生上道路行驶,使用校车标牌、校车标志灯和停车指示标志的;

(十)驾驶校车上道路行驶前,未对校车车况是否符合安全技术要求进行检查,或者驾驶存在安全隐患的校车上道路行驶的;

(十一)在校车载有学生时给车辆加油,或者在校车发动机引擎熄灭前离开驾驶座位的。

五、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1分:

(一)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使用灯光的;

(二)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会车的;

(三)驾驶机动车载货长度、宽度、高度超过规定的;

(四)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未随车携带行驶证、机动车驾驶证的。

车辆违章后会根据情节的严惩程度接受不同分值的处罚,最高处罚为扣12分,最低则为1分。车辆违章除了会被扣分处罚外,还有可能被罚款,如果情节严重还有可能会被治安拘留。违章开车不仅会被处罚,还有可能导致交通事故的发生,因此,车主在开车过程中就遵守交通规则,不应违章行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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