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江苏农业补贴?
农业农村类
1、耕地地力保护补贴
补贴对象:原则上为拥有耕地承包权的种地农民。
补贴标准:120元/亩。
2、国有农场农工补助
补贴对象:承包或承租农场农用资源的农场在职职工(不含不承包或不承租国有农场农用资源的农场管理人员)。
补贴标准:省以2005年国有农场在职职工人均应享受补助额为基数,按照农场人均资源多的少补助、资源少的多补助的原则,根据各国有农场在职职工人均农用资源占用情况,确定具体补助数额分配到市县和省属国有农场主管部门,实行总额包干。市县和省属国有农场主管部门根据政策规定,结合本地区、本系统实际情况分配。
3、农机购置补贴
补贴对象: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简称“购机者”),其中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包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业企业和其他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组织。
补贴标准:实行定额补贴。省级对补贴范围内各机具品目分档测算,确定各档次的补贴额上限,可通过江苏省农业农村厅门户网站查询。
4、生猪无害化处理补助
补贴对象:养殖场(户)、从事无害化收集、转运和处理的单位和个人。
补贴标准: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实行分档补助,病死猪体长大于50cm(含)的,每头补助80元;病死猪体长小于50cm的,每头补助50元。病死猪体长指耳后根至尾根的长度。各地可结合当地实际适当调整补助标准。
5、重大动物疫病扑杀补助
补贴对象:被强制扑杀动物的所有者。
补贴标准:国家强制扑杀补助标准为禽15元/羽、猪800元/头、奶牛6000元/头、肉牛3000元/头、羊500元/只、马12000元/匹,在补助畜禽种类范围内的其他畜禽补助测算标准参照执行;非洲猪瘟强制扑杀补助标准暂按1200元/头掌握(含人工饲养野猪,疫情以外及以后年度强制扑杀仍按照现行标准800元/头执行)。
6、耕地轮作休耕补贴
补贴对象:直接承担项目任务的农户和家庭农场、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等各类农业生产经营主体。
补贴标准:中央财政按照每年每亩150元标准安排补助资金,地方统筹当地财力,制定县域内具体补助标准,但中央财政补助资金不得超过核发标准。
7、秸秆还田作业补助
补贴对象:原则上省级作业补助直接补助到按当地制定的作业标准实施秸秆机械化还田作业、生态型犁耕深翻作业的实际种植户及部分符合条件的犁耕深翻作业农机手(生态型犁耕深翻还田补助资金整合到此项目)。补助给犁耕深翻作业农机手须同时满足的附加条件:①财政承担全部犁耕深翻作业费用(不再向农民收费);②作业面积全部实现智能监测;③通过公开招标等市场化手段确定作业机手。
补贴标准:地方统筹省级及当地财力,制定县域内具体补助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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