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办法颁布的意义?
一、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办法颁布的意义?
有利用品种标准化实施,确保了种子使用的安全性,访止乱引乱调给生产选成损失,推进育种工作,确保了主要农产品生产。
二、28个主要农作物审定品种种类是哪些?
品种审定制度是我国品种管理的重要制度,实行多年来对我国良种推广发挥了积极作用。但目前需要审定的品种过多,审定通道狭窄,审定过程不规范。为此,草案减少了主要农作物审定品种的种类,由目前的28种减少为水稻、小麦、玉米、棉花、大豆共5种。
建立品种审定绿色通道,符合法定条件的种子企业自主研发的品种需要审定的,可依照审定办法自行完成试验。
同时,建立品种退出制度,经审定的农作物品种和林木品种出现不可克服的严重缺陷不宜继续经营推广的,由原公告部门发布公告,停止经营、推广。
三、农业部28个主要农作物审定品种列表?
农业部28个主要农作物审定品种有小麦,大豆,玉米,花生,水稻,油菜,芝麻,高粱,甜菜等
四、主要农作物品种在推广应用前是否需要审定(认定)通过?
根据《种子法》第十五条和第十七条规定,主要农作物品种在推广应用前应当通过国家级或者省级审定,申请者可以直接申请省级审定或者国家级审定。
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主要农作物品种实行省级审定。应当审定的农作物品种未经审定通过的,不得发布广告、不得经营、推广。《种子法》第六十四条规定,经营、推广应当审定而未经审定通过的种子,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种子的经营、推广,没收种子和违法所得,并处以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除《种子法》规定的稻、小麦、玉米、棉花、大豆等五种作物为主要农作物外,根据2001年2月26日农业部第51号令发布的《主要农作物范围规定》第二条,农业部确定油菜、马铃薯为主要农作物。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可以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确定其他1~2种农作物为主要农作物,予以公布并报农业部备案。根据《种子法》及其配套法规,大豆属于主要农作物,大豆新品种在推广应用之前必须经过国家级或者省级审定。
五、我国目前品种审定的主要依据是?
品种审定的主要依据是品种试验结果。品种试验,包括生产试验和区域试验,国际上通称VCU试验,用来判断品种的经济性和使用价值。
我国对主要农作物实行品种审定制度。现行种子法明确规定,主要农作物品种在推广应用前应当通过国家级或省级审定。品种审定,是由品种审定委员会根据审定标准和规定程序,对申请审定品种的品种试验结果进行审核鉴定,决定该品种能否销售并确定其适宜推广区域的过程。
六、农作物品种审定的绿色通道名词解释?
农作物品种审定的绿色通道的名词儿就是在高速公路上。有一个专门的绿色通道是免费通行的,不需要收。高速公路的费用。
七、山东省主要小麦品种有哪些?
2005年农业部正式发布全国主导品种,小麦每年10个左右,五年来先后发布了23个品种,其当年发布品种的种植面积约占全部小麦品种的1/3,有力地带动了小麦生产发展。其中强筋品种有龙麦30、郑麦9023、豫麦34、济麦20、烟农19、皖麦38和西农979;中筋品种有皖麦19、扬麦16、济麦19、周麦18、鄂麦18、川麦42、矮抗58、淮麦20、宁春4号、皖麦50、石4185、石家庄8号、邯6172、新麦18和小偃22;弱筋品种有扬麦13。
八、主要农作物品种是知识产权吗?
植物含农作物新品种保护也叫“植物含农作物育种者权利”,同专利、商标、著作权一样,是知识产权保护的一种形式。完成育种的单位或者个人对其授权品种享有排他的独占权。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品种权所有人许可,不得为商业目的生产或者销售该授权品种的繁殖材料,不得为商业目的将该授权品种的繁殖材料重复使用于生产另一品种的繁殖材料。植物新品种,作为人类智力劳动成果,在农业增产、增效和品质改善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新中国成立50年来,我国农业科技人员共培育出主要农作物新品种6000多个,使主要粮食作物和经济作物品种更换了4-6次。对植物新品种实施知识产权保护,是当今世界的潮流和人类文明的标志。
九、非主要农作物品种登记什么意思?
非主要农作物,是指稻、小麦、玉米、棉花、大豆五种主要农作物以外的其他农作物。
省级人民政府农业主管部门负责品种登记的具体实施和监督管理,受理品种登记申请,对申请者提交的申请文件进行书面审查。
对新培育的品种,申请者应当按照品种登记指南的要求提交以下材料:
(一)申请表;
(二)品种特性、育种过程等的说明材料;
(三)特异性、一致性、稳定性测试报告;
(四)种子、植株及果实等实物彩色照片;
(五)品种权人的书面同意材料;
(六)品种和申请材料合法性、真实性承诺书。
十、全国非主要农作物品种登记工作由什么部门负责?
全国非主要农作物品种登记工作由农业部部负责。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令2017 年 第 1 号第五条规定,农业部主管全国非主要农作物品种登记工作,制定、调整非主要农作物登记目录和品种登记指南,建立全国非主要农作物品种登记信息平台(以下简称品种登记平台),具体工作由全国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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