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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信息化管理平台(农业信息化管理平台官网)

2023-04-16 18:48:37农业知识1
<h2>一、农村农业部信息化建设管理办法?</h2><p>  为鼓励、引导信息技术在农业生产、经营、管理及服务等领域的应用创新,引领农业农村信息化发展,提升农业农村信息化水平,促进现代农业快速、健康发展,根据《全国现代农业发展规划(2011-2015年)》、《全国农业农村信息化发展“十二五”规划》、《农业部关于开展全国农村信息化示范工作的通知》及《农业部关于加快推进农村信息化示范工作的意见》,我部制定了《全国农业农村信息化示范基地认定办法(试行)》。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p><p>  附件:《全国农业农村信息化示范基地认定办法(试行)》</p><p>全国农业农村信息化示范基地认定办法</p><p>(试行)</p><p>第一章 总则</p><p>  第一条为鼓励、引导信息技术在农业生产、经营、管理及服务等领域的应用创新,引领农业农村信息化发展,提升农业农村信息化水平,促进现代农业快速、健康发展,根据《全国现代农业发展规划(2011-2015年)》(国发[2012]4号)、《全国农业农村信息化发展“十二五”规划》(农市发[2011]5号)、《农业部关于开展全国农村信息化示范工作的通知》(农市发[2007]8号)及《农业部关于加快推进农村信息化示范工作的意见》(农市发[2008]6号),制定本办法。</p><p>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全国农业农村信息化示范基地是指应用现代信息技术在提高农业生产效率、农业经营水平、农业行政管理能力和为农服务质量等方面取得显著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并具有典型示范作用的地(市)、县(市、区),农业行政部门和事业单位,教学、科研机构,有关企业及农民专业合作社等。</p><p>  第三条全国农业农村信息化示范基地由农业部组织认定和管理,有效期为4年,每2年组织一次集中申报、评审和认定。</p><p>  第四条各省(区、市)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本区域示范基地申报、初审工作,提出全国农业农村信息化示范基地推荐意见,并负责本区域示范基地日常管理。</p><p>第二章 分类与标准</p><p>  第五条全国农业农村信息化示范基地按照建设内容和所起作用分为整体推进型、生产应用型、经营应用型、政务应用型、服务创新型、技术创新型六类。</p><p>  第六条整体推进型基地是以区域农业农村信息化发展水平为对象,有健全的农业农村信息化组织管理体系、技术支撑体系、信息服务体系和政策保障体系,农业农村信息化基础设施相对完善,农业生产、经营、管理及服务等方面信息化均衡发展且成效显著,形成了具有一定推广价值的发展模式,在促进区域现代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方面作出较大贡献。</p><p>  第七条生产应用型基地是以种植业、畜牧业、渔业等生产过程为对象,应用3S、物联网、3G、智能控制等现代信息技术,在农业生产的远程监测、科学决策管理、自动控制、精准作业、精细饲养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形成了典型的技术应用模式,探索出了有效的商业化运作模式,在提高土地产出率、资源利用率、农业劳动生产率方面取得突出成效。</p><p>  第八条经营应用型基地是以农产品加工、交易、仓储、运输、溯源等过程为对象,在农产品网上报价、电子交易、仓储管理、物流配送、产品溯源等方面,利用无线射频、二维码、身份认证、电子结算、追踪定位等现代信息技术和手段,推动网上交易、诚信体系、追溯体系、农产品物流体系建立和发展,促进农产品小生产与大市场有效衔接,为现代农产品流通提供强有力支撑。</p><p>  第九条政务应用型基地是以各级涉农政府部门依法履行行政职责过程为对象,综合利用现代信息技术与手段,在提升农业农村科学决策水平、行政管理效率、农村社会管理和推动政府职能转变等方面取得突出成效,并形成了可以推广的典型发展模式。</p><p>  第十条服务创新型基地是以向农民、农产品生产和加工企业提供信息服务的过程为对象,综合利用现代信息技术、通信技术和现代媒体,构建信息服务平台,提供全面、准确、及时的信息服务;或利用现代信息技术装备为农业生产经营过程服务,形成了典型的服务创新模式,且受到农民和市场主体广泛欢迎。</p><p>  第十一条技术创新型基地是以现代信息技术、产品和装备的研发、示范、推广为主要内容,围绕制约我国农业农村信息化发展的共性关键问题,开展相关技术创新、集成组装和成果转化,取得显著成效,研发的技术和产品已在农业农村领域得到广泛应用,为信息化和农业现代化的融合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技术支撑。</p><p>第三章 申报条件</p><p>  第十二条地(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或农业行政部门可申报整体推进型基地;农业行政部门和事业单位可申报整体推进型、生产应用型、经营应用型、政务应用型、服务创新型基地;教学科研机构可申报技术创新型基地;企业可申报生产应用型、经营应用型、服务创新型和技术创新型基地;农民专业合作社可申报生产应用型、经营应用型和服务创新型基地。</p><p>  第十三条地(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或农业行政部门申报整体推进型基地,农业信息化行政管理体系要健全,落实了农业农村信息化建设领导责任制,成立了农业农村信息化统筹协调机构,设有农业农村信息化专项,且资金规模占本区域农业财政支出的比重在2%以上,农业生产、经营、管理及服务等方面信息化均衡发展。</p><p>  第十四条农业行政部门或事业单位申报各类基地应具备以下条件:</p><p>  申报生产应用型基地要在推动农业各行业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改造传统农业生产过程、提升农业生产效率方面取得显著成效,至少在本区域的两个农业主导或优势产业中广泛应用信息技术,且应用比重超过10%,有效支撑了本区域农业主导或优势产业健康发展,并在应用模式、推广策略及可持续发展机制建立等方面积累了成熟及可供推广的经验。</p><p>  申报经营应用型基地要在推动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改变传统农产品加工流通经营方式、促进农民增收、质量安全和农产品产销衔接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且在本区域范围培育出一定数量和规模的以信息技术为核心手段开展生产经营的农产品经销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或批发市场等经营主体,其中,省级农业行政部门或事业单位至少培育20家,地(市)级至少培育8家,县级至少培育3家。</p><p>  申报政务应用型基地应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和手段,围绕信息采集、指挥调度、行业监管、行政审批、政务公开等农业部门的行政职责,构建业务信息系统,覆盖本级政务业务范围或所属政府部门60%以上,有效提升农业行政效率、推动政府职能转变。原则上所在地人民政府已申报整体推进型基地的,农业行政部门或事业单位不能重复申报。</p><p>  申报服务创新型基地,省级农业行政部门或事业单位要建有省、地、县、乡、村五级农业信息服务体系,组建了覆盖农业全行业的专家队伍,农业信息资源体系比较完善,农业信息服务管理制度比较健全,且建立了全省统一的“三农”信息服务平台。12316等农业信息服务热线和短彩信服务在本区域内无盲区覆盖,且提供24小时服务、8小时人工服务,年提供有效信息服务百万人次以上。要建立农业信息服务热线人工值守制度,省级热线坐席数10个以上,全省范围联动专家要达到每县5人以上。申报服务创新型基地的地(市)、县级农业行政部门或事业单位,参照省级申报条件适当降低标准。</p><p>  第十五条教学科研机构申报技术创新型基地,应具有法人资格,成立时间3年以上,拥有高级技术职称及以上人员不低于30%,承担过国家级、省部级农业信息技术和产品的研发项目,相关技术成果在农业农村信息化领域有广泛应用。</p><p>  第十六条有关企业申报各类基地应具备以下条件:</p><p>  申报生产应用型基地要在本企业相关农产品生产过程中,应用现代信息技术产品不低于3年,已产生显著的经济效益,并探索出比较成熟的应用模式,具备可持续发展的能力和条件。</p><p>  申报经营应用型基地应具备较为完整、设计科学的农产品交易信息系统且投入运行时间不得少于3年,或在利用信息技术手段有效组织农产品销售方面取得显著成效,具备自我盈利能力,并探索出比较成熟的应用模式,具备可持续发展的能力和条件。其中,申报经营应用型基地的农产品批发市场,投入运行时间不得少于5年,要建有电子结算、批发市场信息化管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等促进农产品有效、有序、安全流通的相关信息系统,并向社会定时发布农产品交易量、交易价格等信息,在促进农产品流通和产销衔接方面发挥突出作用;申报经营应用型基地的农业电子商务平台,申报主体应为负责电子商务网站运营法人单位,平台投入运行时间不得少于3年,在减少农产品交易环节、增加农民收入、农资或日用品直销入户等方面取得突出成效,年交易额不低于1000万元,并建立了相对完善的商品配送、货款支付、质量控制、信用管理等机制。</p><p>  申报服务创新型基地要以提供农业信息服务或利用现代信息技术装备为农业生产经营过程提供服务为主业,并取得良好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且运营3年以上,可持续发展能力较强。</p><p>  申报技术创新型基地注册时间不低于5年,主要从事农业信息技术和产品研发、销售及推广,承担过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拥有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信息化产品,年销售额1000万元以上。</p><p>  第十七条农民专业合作社申报生产应用型、经营应用型、服务创新型等基地参照企业申报相关条件。</p><p>第四章 认定程序</p><p>  第十八条基本程序为材料申报、省级初审、专家评审、认定和授牌。全国农业农村信息化示范基地申报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受理各类主体提出的申请,统一组织专家评审并提出本省初审意见报农业部;对于农口部门分设的省(区、市),由农业厅(局)会同畜牧、渔业、农垦、乡企等单位组织实施。农业部组织有关专家评估并批准认定。中央直属有关单位可向所在地省级农业厅(局)申报,也可直接向农业部提出申请。</p><p>  第十九条各类主体提出申请时须提交以下材料:</p><p>  (一)全国农业农村信息化示范基地申报书(见附件);</p><p>  (二)按申报条件提供的辅证材料。</p><p>  第二十条各省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提交初审意见时须向农业部附报以下材料:</p><p>  (一)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的正式上报文件;</p><p>  (二)经审核的全国农业农村信息化示范基地申报书(每个申报主体一份);</p><p>  (三)按申报条件提供的辅证材料;</p><p>  (四)专家组成员名单。</p><p>  第二十一条农业部评审专家依据申报条件严格审查申报材料,可视情况对申报主体进行现场考察,并出具评审意见;凡符合本办法申报条件的,由农业部批准认定为全国农业农村信息化示范基地并授牌。</p><p>  第二十二条同等条件下,已获得农业部农村信息化示范单位或省级单位授予的相关农业农村信息化示范资格的单位优先考虑。</p><p>  第二十三条结合全国农业农村信息化发展方向和重点,农业部负责指导示范基地农业农村信息化建设,在资金和项目上优先予以安排;地方各级农业部门应重点支持示范基地发展,并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制定相应扶持政策。</p><p>  第二十四条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依据本办法制定相应的农业农村信息化示范基地建设和培育计划。</p><p>第五章 考核与管理</p><p>  第二十五条全国农业农村信息化示范基地资格仅用于引领和示范农业农村信息化发展及相关活动。</p><p>  第二十六条各省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对示范基地的管理,并定期对具体运行情况进行跟踪评估和考核;农业部对全国农业农村信息化示范基地开展不定期的抽查考核。</p><p>  第二十七条各示范基地要爱护全国农业农村信息化示范基地称号,不得利用该称号从事任何国家法律、法规所不允许的活动,一经发现立即取消称号,并在5年内不得申报全国农业农村信息化示范基地。</p><p>  第二十八条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全国农业农村信息化示范基地资格:</p><p>  (一)在申报评审过程中有欺瞒行为的;</p><p>  (二)不再具备引领示范作用或考核不合格的;</p><p>  (三)利用全国农业农村信息化示范基地资格从事与农业农村信息化发展无关活动的。</p><p>  第二十九条各示范基地有义务按要求提供相关建设进度数据和情况,并向所在省(区、市)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及农业部提交年度基地建设与发展情况总结。</p><p>第六章 附则</p><p>  第三十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试行,由农业部负责解释。</p><h2>二、httpllhnsysjycom海南省学校美育信息化管理平台?</h2><p>你所发的这个应该就是海南省学校美育信息化管理平台,你可以登陆上去看一下是不是了</p><h2>三、智能养牛与奶源信息化综合管理平台?</h2><p>近千家牧场、超过100万头牛全部通过物联网设备,数字化上云,以实现对整个产奶流程和奶牛全生命周期的监控。日前,阿里云与蒙牛集团宣布达成深度合作,启动“数字奶源计划”。在未来一年内,阿里云将帮助蒙牛旗下牧场的奶牛全部连接上物联网,从饲养到产奶,对奶牛及牧场运营实现数字化监控,逐步提高牛奶质量产量,提升牧场运营效益。目前,该计划已经展开一期试点,并在部分牧场开始实施。</p><p>一个平台管理全国牧场</p><p>通常来说,由于牧场具有规模多样化、设备多样化、数据多样化的特点,乳企和旗下牧场之间很难做到在同一平台上的信息互通。而作为中国最大的乳企之一,蒙牛旗下近千家牧场的超百万头奶牛是其核心资产,如果能将这些牧场的奶牛实现信息化、数字化互通,将极大地提升牧场生产效率、原奶质量,同时还能做到提前预测、降低运营成本。</p><p>蒙牛集团奶源事业部行政总监乌日娜表示,为了能让这些数据在最短的时间里实现互通互联,他们选择了和阿里云合作,通过搭建一套数字奶源智慧牧场管理平台,让蒙牛牧场的奶牛数据迅速实现连接,并统一到云端分析。工作人员通过一个平台入口,即可以看到牧场奶牛的各个实时数据指标。</p><p>数字化奶牛全生命周期</p><p>蒙牛旗下的上海牧场工作人员介绍,未来在平台化运营后,从奶牛的选种、饲喂、繁育、到最后的泌乳,每一步都有严格的指标控制和监测。这头奶牛吃了多少、是否患上疾病、产奶量是多少?这些数据指标都能够实时监控。</p><p>阿里云联合蒙牛集团奶源事业部对该牧场进行了实地调研,针对牧场的数字化改造进行了深入分析,并提出了解决方案。未来,数字奶源智慧牧场管理平台将与每头奶牛的智能脖环互联互通,通过智能脖环对牛进行数据监测,并将数据上传到特定区域的物联网网关,进而实现奶牛每日运动量、产奶信息等实时数据的监测,在进行数据分析后,获取到每头奶牛的发情状态,从而实现精准人工受精。</p><p>除了智能脖环实现数据互通后,阿里云也将对牧场使用的其他物联网设备进行连接,实现数据集成、统一平台、统一分析。如在奶牛的喂食方面,通过TMR系统,可以准确地分析出每头奶牛的进食量。在对饲料进行合理分配的同时,也做到了对奶牛健康程度的提前预判。</p><p>阿里云智能IoT事业部产品专家云山表示,通过阿里云部署的一系列物联网硬件的集成,收集来的信息将通过物联网平台上传至云端进行分析处理,最终为工作人员带来实时的数据分析结果。他强调,阿里云帮助蒙牛搭建的管理平台将可以实现对奶牛全生命周期进行数字覆盖。</p><p>共建数字化牧场生态圈</p><p>“和蒙牛的合作还有进一步的拓展空间。”云山表示,虽然在智能化改造项目中,牧场面临包括资金在内的各种困难,但蒙牛和阿里云都将下定决心完成“数字奶源计划”,双方将逐步实现包括奶牛发情揭发、疾病监测在内的多个项目。</p><p>“数字奶源计划”的完善,也将对全国奶牛养殖业起到标杆作用,推动行业的升级。未来,阿里云与蒙牛将持续深度合作,为牧场提供各类扶持,并申请政府与行业机构的支持,共建数字化牧场生态圈,大力提升中国奶牛养殖业的总体水平和竞争力。</p><h2>四、信息化平台名称?</h2><p>信息化平台包括:开发利用信息资源、建设信息网络、推进信息技术应用、发展信息技术和产业、培育信息化人才、制定和完善信息化政策体系等。</p><h2>五、五位一体信息化平台管理规定?</h2><p>化工信息化五位一体管理平台管理规定包括</p><p>1、人员在岗管理系统</p><p>针对化工企业人员在岗监测、危险应急、事故抢险的多方面隐患,通过人员在岗管理系统实现全厂在岗人员的一体化管理,有效有效识别、跟踪作业人员及车辆的位置和行为,避免串岗离岗,越界侵入,违规作业等一系列风险;如若发生意外也为及时抢险救援提供良好辅助。</p><p>2、重大危险源监控预警系统</p><p>针对化工企业危险品、危险源的管理难点,重大危险源监控预警系统实时采集重大危险源附近监测设备的有效数据,同时采用视频监控方式,对周边环境、人员采取有效管理,以避免重大事故的发生。</p><p>3、可燃有毒检测报警及检测检验系统</p><p>针对化工企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有毒、可燃性气体可能带来的人身财产安全风险,可燃有毒检测报警系统将全厂可燃有毒检测报警器的数据汇总,对这一类可能造成巨大风险的可燃有毒气体做到实时把控,识别潜在安全风险。</p><p>4、企业安全风险分区管理系统</p><p>协助化工企业对化学品、装置、设施、作业进行风险识别,并且对风险进行分级管控,对不同基别的风险进行颜色区分,分别以“红、橙、黄、蓝”四色表示对应级别的风险。</p><p>5、企业安全生产全流程管理系统</p><p>针对化工企业的风险管控,应急管理问题,通过企业安全生产全流程管理系统对化工企业的从流程制度,人眼职责,隐患排查,生产作业,应急处置一直到检验到期提醒等内容进行全方面涵盖,真正实现企业安全生产长效管理。</p><h2>六、农业信息化的指标?</h2><p><p >1、土地国有化</p><p >2、农业工业化</p><p >3、农村城镇化</p><p >4、农民职业化</p><p >5、生产组织化</p></p><h2>七、什么是农业信息化?</h2><p>农业信息化主要是指在农业生产、经营、管理等环节贯穿信息技术,用信息技术来改变传统的农业生产、经营和管理方式,以实现提高生产效率、增加农民收入、实现食品安全溯源等。农业信息化的范畴很宽,包括各类生产管理信息系统、农业物联网、农产品电商、新技术推广等等。</p><h2>八、信息化平台形态特征?</h2><p>信息化平台是指某个领域、某个区域或某个组织为信息化的建设、应用和发展而营造的环境。 信息化平台包括:开发利用信息资源、建设信息网络、推进信息技术应用、发展信息技术和、产业培育信息化人才、制定和完善信息化政策体系等。</p><h2>九、信息化空间平台类型?</h2><p>信息化平台是指某个领域、某个区域或某个组织为信息化的建设、应用和发展而营造的环境。 信息化平台包括:开发利用信息资源、建设信息网络、推进信息技术应用、发展信息技术和、产业培育信息化人才、制定和完善信息化政策体系等。</p><p>中文名称</p><p>信息化平台</p><p>外文名称</p><p>Information platform</p><p>目的</p><p>信息化是指培育、发展智能化工具</p><p>类型</p><p>平台</p><p>领域</p><p>信息技术</p><h2>十、信息化平台有哪些?</h2><p>信息化作战平台是指装有大量电子信息设备,以信息和信息技术为核心的坦克、火炮、飞机、舰艇等武器载体,是C4ISR系统所依托的平台。这些作战平台是自动化指挥系统的节点,是自动化指挥系统发挥打击威力的重要物质基础。</p><p>信息化作战平台种类有很多,如M-1080型智能坦克、RAH-66“科曼奇”武装直升机、“联合先进技术”飞机、1.42战斗机等。</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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