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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殖地属于农用地吗(养殖地属于农用地吗为什么)

2023-04-29 15:48:06农业知识1
<h2>一、设施农用地属于耕地么?哪些地属于设施农用地?</h2><p>根据《土地分类》的划分,设施农业用地属于其他农用地,不属于耕地。根据国土资源部、农业部联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支持设施农业健康发展的通知》规定,将设施农用地具体划分为生产设施用地、附属设施用地以及配套设施用地。</p><p>1、生产设施用地:工厂化作物栽培用地,包括有钢架结构的玻璃温室,或是PC板温室等;禽畜舍用地,包括有机物处置设施、绿化隔离带等;水产养殖池塘及水渠等设施用地;育种、育苗场所及看护房。</p><p>2、附属设施用地:设施农业生产中必需配套的检验检疫监测、动植物疫病虫害防控等技术设施以及必要管理用房用地;设施农业生产中必需配套的畜禽养殖粪便、污水等废弃物收集、存储、处理等环保设施用地,生物质(有机)肥料生产设施用地。</p><p>3、配套设施用地:是指由农业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从事规模化粮食生产所必需的配套设施用地,包括:晾晒场、粮食烘干设施、粮食和农资临时存放场所、大型农机具临时存放场所等用地。</p><h2>二、养殖坑塘属于建设用地还是农用地?</h2><p>养殖坑塘是农业用地,不是建设用地。因为,养殖坑塘是为了发展养殖业而将原先的土地向下深挖,并将挖出的土壤堆放在外侧,形成塘埂,以便坑塘里蓄水发展养殖业。</p><p>这些挖地成坑塘是为了养殖业的需要,是农业生产所必须的,也是重要的农业生产用地。它不是为其他目的而建设的,所以说,他不是建设用地。</p><h2>三、农用地可以家庭养殖吗?</h2><p>可以。农村土地办养殖场</p><p>这种情况应需要区分两种情况:</p><p>第一,如果拟占用的耕地属于基本农田,则一概不得占用建养殖场。因为按照《基本农田保护条例 》第17条关于“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基本农田 保护区内建窑、建房、建坟、挖砂、采石、采矿 、取土、堆放固体废弃物或者进行其他破坏基本 农田的活动”。</p><p>“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占用基本 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等规定精神,基本 农田只能用于粮、棉、油、蔬菜等种植业生产, 而不能用于养殖业。</p><p>第二,如果拟占用的耕地属于非基本农田,则在符合《畜牧法》规定条件的情况下可以用于建养殖 场。《畜牧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国家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和畜牧业合作经济组织建 立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p><p>发展规模化、标准化 养殖。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应当根据本地 实际情况安排畜禽养殖用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农民、畜牧业合作经济组织按照乡(镇)土地 利用总体规划建立的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用地 按农业用地管理。畜禽养殖场。</p><p>养殖小区用地使 用权期限届满,需要恢复原用途的,由畜禽养殖 场、养殖小区土地使用权人负责恢复。在畜禽养 殖场、养殖小区用地范围内需要兴建永久性建( 构)筑物,涉及农用地转用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办理。</p><h2>四、水库水面属于农用地吗?</h2><p>不属于农用地。水库在修建前,已经将水库占地面积全部征用,按照相关标准已全部补偿到了农户和土地的集体组织。水库占地包括修建大坝的占地、水库淹没占地,是指水库正常蓄水后的淹没占地,也是水面积以下的占地。按照国家现行水法规定,水库、江、河、湖、泊、滩涂等等均属国家所有。因此,水库水面不属农用地。</p><h2>五、景观湖属于农用地吗?</h2><p>应该不属于农用地,土地性质肯定变更了</p><h2>六、冷库属于设施农用地吗?</h2><p>不属于,冷库不属于设施农用地。冷藏库用地不符合《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21010-2007)中关于设施农用地的标准,不能按《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关于完善设施农用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55号)规定办理设施农用地手续,而应按非农建设管理,办理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审批手续。</p><h2>七、油茶林属于农用地吗?</h2><p>油茶林属于农用地。农用地是指能够用于耕种的土地。包括粮食、油料、烟叶、药材、油料等,都是需要耕种才能获得收益。而油茶林也是属于耕种的农用地。尽管叫油茶林,但是必须管理,包括修剪、施肥、防虫治病、采摘加工,乃至深加工等,在林地中属于必须管理的林地之一。所以油茶林属于农用地。</p><h2>八、在农用地上搞养殖南美白对虾属于违法建设吗?</h2><p>搞水产养殖是需要办理设施农用地备案手续的,否则就是违法用地。</p><p>农用地包括许多地类,如耕地,园地,林地,人工牧草地天然牧草地,水库,坑塘水面,设施农用地等。不是所有农用地都可以搞设施农业建设。比如搞水产养殖,一般是不允许占用耕地尤其是永久基本农田的。如果占用了林地和草原,也需要林草部门审批。</p><h2>九、秸秆用地属于设施农用地吗?</h2><p>是不是设施农用地是在土地利用规划总体规划图体现出来的。</p><h2>十、农村上下农用地之间的地埂属于上家还是属于下家?</h2><p><p>农村相邻地块间的地界如何认定,官方并没有具体的条文。</p>但在长期的实践和积累中已经潜移默化的形成了一些有利于生产生活的传统规则。大家共同认可共同遵守,从而保证了相邻人在生产经营中的和谐和稳定。根据地块的类型不同,界定会有所区别。地埂的平面部分应该双方共同使用维护,任何一方不得随意改变现状。矛盾一般发生在地埂的上下斜面上。俗语“田管前坝,地管后埂“,如果是水田,前坝斜面归已管理使用(固水防渗)。如果是旱地,后埂斜面归已管理使用(除草防塌)。</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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