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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重作业许可证有效期最长不超过?

2024-03-10 02:11:57维修常识1

一、起重作业许可证有效期最长不超过?

6年

特种作业操作证,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统一式样、标准及编号。 特种作业操作证有效期为6年,在全国范围内有效。特种作业的相关规定1、特种作业:是指容易发生事故,对操作者本人、他人的安全健康及设备、设施的安全可能造成重大危害的作业。特种作业的范围由特种作业目录规定。本规定所称特种作业人员,是指直接从事特种作业的从业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所持证件为特种作业操作证。

二、特级高处作业证有效期几天?

高处作业证有效期为6年,每3年复审一次,满6年需要重新考核换证。

高处作业证属于特种作业操作证,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统一式样、标准及编号(但特种设备操作资格证格式与此不同)。特种作业证件至少有安监总局、质检总局、建设部考核并发证。

三、高处作业票有效期是几天?

高处作业票有效期是3天。

高处作业票一式两联,第一联由作业单位留存;第二联由作业人持有。高处作业票的有效期不得超过3天,连续作业不超过24小时。间断作业在重新作业前,作业现场即生产车间、施工单位安全监督员或双方负责人应到现场重新确认安全措施,如有变化应重新落实安全措施,并在作业票上签字后方可恢复作业。高处作业票由作业单位保存,保存期一年。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五十五条 从事特种作业的劳动者必须经过专门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资格。

第五十六条 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劳动者对用人单位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有权拒绝执行;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四、高处作业证的有效期是多久?

有效期7天。

高处作业要求:

1、同一架梯子只允许一个人在上面工作,不准带人移动梯子。在通道处使用梯子,应有人监护或设置围栏。外用电梯、罐笼应有可靠的安全装置。非载人电梯、罐笼严禁乘人。作业人员应沿着通道、梯子上下,禁止沿着绳索、立杆或栏杆攀爬;

2、严禁在六级以上大风和雷电、暴雨、大雾等气象条件下以及40摄度及以上高温、负20摄度及以下寒冷环境下从事高空作业,在30摄度至40摄度的高温环境下的高空作业应按相关的要求轮换作业;

3、高处作业应使用符合标准规范的吊架、梯子、脚手板、防护围栏和挡脚板等;

4、作业前,作业人员应仔细检查作业平台是否坚固、牢靠。

五、储罐全面检验的最长间隔不得超过?

一般情况下,储罐全面检验最长时间间隔不得超过三年。

六、在梯子上作业的时间不得超过?

不得超过30分钟

使用者应负责在使用爬梯前对之进行彻底检查。如果发现问题严禁使用。2、作业梯应放置在地面或其他支撑上,不应架在箱、桶、平板车等不稳固的物体上,不准垫高使用,以防止受载荷后发生不均匀下沉或梯脚与垫物间的松脱,产生危险。3、爬梯)的工作角度以75°士5°为宜,过大则易发生倾滑,具有危险性。固定梯(人字梯)、双梯(高凳)应有坚固、灵活的铰链,下端应设有限制张开角度的拉链

七、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的期限一般不超过一个班次可延期但延期后最长不得超过?

客户因特殊原因确需延长临时用电期限,应在到期日之前到营业厅办理延期申请手续,逾期未办理的,供电企业不再受理其延期申请。临时用电期限不满4年,可延期一次,累计期限不超过4年。

用电检查人员应核实客户现场的电力用途和用电范围,确认无误后与客户商议确定延期方案。

供电企业应按客户延长后的临时用电总期限计算临时用电定金,扣除已交部分,向客户补收差额,并由用电检查员负责与客户签订《临时用电延期补充协议》。

八、高处作业吊篮的作业人员不应超过多少人?

各地的管理标准各不相同;具体的其实一直都有相关文件可参照;根据《建筑施工工具式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5.5.8规定吊篮内作业人员不应超过2个。但就我个人的解读意见并不认同,不应超过2个,意思是1个操作人员也是符合规范的?但众所周知,吊篮设备在紧急情况下(如遇火灾断电须紧急撤离),可由2个同时使用手动释放装置平稳的将吊篮作业平台缓降至地面;如作业平台只有一名操作员,其操作的可行性将大打折扣,不利于安全。

九、临时保管的会计档案最长不得超过几年?

临时保管会计档案最长不超过3年,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规定了我国企业和其他组织等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在会计年度终了后,可由单位会计管理机构临时保管一年,再移交单位档案管理机构保管,因工作需要确需推迟移交的,应当经单位档案管理机构同意,单位会计管理机构临时保管会计档案最长不超过3年。会计档案管理岗位的工作职责是:

负责制定管理制度;

管理会计档案等。

十、委托代征协议书有效期最长不得超过多少年?

3年。《委托代征协议书》有效期最长不得超过 3 年。有效期满需要继续委托代征的,应当 重新签订《委托代征协议书》。

委托代征又称“代征代缴”。指税务机关对税源零星分散、难以派出专人管理的地区,委托当地乡、村政府、村民组织或其他单位、个人,依法代征税款并定期向税务机关报缴的一种税收征收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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