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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局工作累不累? 农业局好考吗?

2023-10-11 05:46:13农业1

一、农业局工作累不累?

工作不存在累不累的单位,凡是在机关上班都有工作,岗位不同职责不同,工作量不同。农业局机构改革后变成农业农村局了,业务量比原来增加了,目前的重点工作是乡村振兴,工作量很大,任务繁重,作为国家公职人员不论在哪个岗位都要尽职尽责,踏踏实实、兢兢业业做好本职工作。

二、农业局好考吗?

挺好考的,只要认真备考没问题。

农业农村局与以前的农委和农业局的职能差不多,都是负责三农相关的工作。

农业农村局属于综合性的单位,属于农口比如说林业局草原局,水利局这些单位的大哥,负责一些综合性的任务。

作为农业农村局来讲,其实不负责具体的农业生产,更多的是一些宏观的谋划指导和统计功能。

千万不要以为进农业农村局,自己就变成农民那样的了,农业农村局是一个机关,虽然和农民打交道多一些,但是本质上是政府机构。

农业农村局还算是一个比较不错的单位,人数不算很多,工作也不是很累,待遇还算不错,因为属于大单位,往外走的干部也不少。

三、农业局文员工作职责?

1.协助局领导处理日常工作,协调局机关政务工作。

2.负责会议组织、文秘档案、保密、信访工作。

3.负责组织全县农业先进工作者的评选报批工作。

4.承办局机关后勤服务、固定资产管理、局机关及下属单位的财务、会计管理、农业专项资金安排、决算及管理。

5.承办局机关及下属单位人事、劳动工资及统计机构编制工作。

四、农业局工作适合女生吗?

没有适合不适合的,只要自已想做这个职业就行。农业局里无论是哪个级别的,它都是政府部门的一个分支机构设置,里面有众多的若干岗位,如文秘,档案管理员,办公室职员等等。还有各个乡镇农村里的下设办事处等岗位,公务员编制有稳定性和保障性。

五、考农业局要什么专业?

最吃香的是果蔬栽培和畜牧养殖专业。

农业农村局招聘专业大概有如下这些:农学教育,生态农业,农业机械,农业技术推广,蔬菜栽培,农业经济,森林苗圃,园林绿化,遗传育种,花卉苗木,畜牧兽医,淡水养鱼,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网络工程等专业,其中果蔬栽培和畜牧养殖专业由于在农村使用范围广,用到的最多,也最吃香。

六、农业局可以考什么证?

可考证书:高级农艺师、农技师、农业技术指导员、作物遗传育种栽培员、农业实验工、农情测报员、农业生产分析员、园艺师、农业果林工程师、中药材种植员、果树栽培技术员、园林工程师、园艺工程师、园艺养护员、草地监护员、绿化工程师、自然保护区巡护监测员、园林景观设计师、花艺环境设计师、动物营养专家、家畜饲养员、实验动物饲养员、兽医、动物疫病防治员、动物检疫检验员、畜牧师、标本员、野生植物保护员、饲料化验员、兽药或饲料研发、水产品质量检员、水产养殖技术员等

七、药监局怎么考进去?

1、在当地人事考试信息网填写个人信息资料;

2、报名成功后,缴费并打印准考证;

3、在规定时间里参加考试,成绩合格即可。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报名条件是:年龄在18周岁以上,大专及以上学历;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八、农业局的主要工作是什么?

答:主管农村土地,比如,科学研究种子培育,技术员培训等。

九、农业局主要负责什么工作啊?

农业和农村局负责农业管理规划工作,负责农业项目建设,负责林业管理工作。

十、农业局职责与工作条例?

(一)拟订农业产业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并指导实施;参与拟订农村经济发展政策、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并指导实施;提出有关农产品及农业生产资料价格、大宗农产品流通、金融保险、税收、农业财政补贴及农业产业保护的政策建议并参与制定相关政策。

(二)参与研究提出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政策建议,参与指导耕地、农用水域与滩涂、草地使用权流转和惠农政策落实工作,参与指导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产品行业协会的建设与发展工作。

(三)指导粮食等主要农产品生产,组织落实促进粮食等主要农产品生产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引导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产品品质的改善;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农业标准化、规模化生产;提出扶持农业发展的财政政策和项目建议,负责提出农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投资项目和县级财政性资金安排的建议,编报部门预算并组织执行。

(四)指导拟订促进乡镇企业、农产品加工业、农村第三产业和农业产业化发展政策、规划、计划;提出促进大宗农产品流通的政策建议,指导制定大宗农产品与农业投入品市场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培育、保护和发展农产品品牌。

(五)承担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的责任。依法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发布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信息,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参与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地方标准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和机构考核,依法实施符合安全标准的农产品认证和监督管理。

(六)负责农业生产资料监督管理。依法开展农作物种子(种苗)、农药的监督管理;承担农药广告审查工作;拟订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地方标准并会同有关部门监督实施;开展有关肥料、农药的监督管理;组织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

(七)负责农作物有害生物防治与疫病防控工作。拟订农作物有害生物与疫病防治、植物检疫的发展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制定农作物有害生物防治与疫病防控政策并指导实施;组织拟订农作物有害生物防治、植物检疫标准并指导实施;组织指导植保植检体系建设、农作物有害生物测报防治、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普查防控;承担引进农作物种子(种苗)检疫审批工作。

(八)承担农业防灾减灾的责任。监测、发布农业灾情;组织种子、化肥等救灾物资储备和调拨;提出农业生产救灾资金安排建议,指导紧急救灾和灾后生产恢复。

(九)管理农业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经济运行,开展相关农业统计工作。征集、发布农业经济信息,负责农业信息化体系建设,指导农业信息服务。

(十)制定农业科研、农技推广规划、计划和有关政策;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全县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和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实施科教兴农战略,按分工组织实施农业科研重大专项。组织实施农业领域的高新技术和应用技术研究、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负责农业科技成果管理,组织引进国内外农业先进技术,指导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负责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负责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

(十一)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工作,参与实施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作;负责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工作;会同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实施农业农村人才专业技术资格和从业资格管理。

(十二)组织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指导农用地、宜农湿地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和管理;负责水生野生植物保护工作;拟订耕地及基本农田质量保护与改良政策并指导实施,依法管理耕地质量。运用工程设施、农艺、生物等措施发展节水农业。

(十三)在环保部门统一监督和指导下,对农业环境保护工作实施具体监督管理。制定并实施农业生态建设规划,指导农业生物质产业(不含沼气)发展和农业节能减排,承担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有关工作;对农产品产地安全实行分类管理;指导生态农业、循环农业等的发展;牵头管理外来物种。

(十四)组织开展农业贸易促进和有关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指导农产品出口基地建设;协助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农业援外项目。

(十五)负责全县粮食流通的行政管理和行业指导。

(十六)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粮食流通和粮食储备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提出并组织实施全县粮食宏观调控和总量平衡以及粮食流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粮食购销、出口计划;配合有关部门落实县委、县政府提出的粮食产业结构调整的意见和建议。

(十七)负责全县粮食流通宏观调控的具体工作,负责全县粮食供需总量平衡,组织余缺调剂,确保粮食安全;负责制定完善粮食应急预案,建立粮食安全预警机制,组织、协调、落实应对重大自然灾害、重大疫情或者其他突发事件引起的粮食供求失衡的具体措施。

(十八)承担地方储备粮行政管理责任,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地方储备粮的规模、总体布局、购销计划以及提出动用地方储备粮的建议,会同有关部门审批地方储备粮轮换计划并监督实施,监督检查地方储备粮的数量、质量和储存安全,制定地方储备粮管理办法并监督执行。

(十九)负责规划和规范粮食市场体系,完善粮食市场交易规则;实施粮食收购行政许可,审核全县社会粮食收购资格;负责全县社会粮食流通市场监督检查,规范粮食收购行为,维护粮食收购市场秩序;负责粮食质量安全和原粮卫生检验检测。

(二十)指导和扶持粮食产业化龙头企业开展产业化经营和“订单”粮食生产,促进农民增收,企业盈利;推动粮食科技进步,组织实施粮食质量标准、计量标准化管理工作;指导和推动全县国有粮食企业改革和发展;组织指导全县粮食行业职工培训、技能评审,负责联系和促进粮食行业协会工作。

(二十一)指导协调最低收购价粮食等政策性粮食购销和粮食产销合作,负责军队粮油供应工作。

(二十二)贯彻执行粮食流通统计制度,做好粮食流通统计工作和全县社会粮食供需平衡调查,强化社会粮食管理;指导督促多元粮食主体执行最低收购价格政策;负责粮食产销与成本利润的调查;完善市场粮食监控网络体系,监测粮食市场价格,发布价格信息。

(二十三)负责全县粮食仓储、加工和流通设施建设的规划、布局、申报工作;协助筹措落实建设和维修资金;负责粮食经营企业仓储设施的技术规范及国有粮油仓储设施的维修改造,实现粮食储存安全保管;负责重点建设项目的立项审查、申报和验收等有关工作。

(二十四)负责粮食政策、法规、规章的宣传贯彻及行业普法工作;根据国家法规拟定本县配套实施办法;负责粮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工作;监督检查粮食流通政策法规的执行情况;配合有关部门或独立行使对粮食经营者粮食购销、储存、加工、运输等经营活动的监督检查和处罚;负责全县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制度建设工作。

(二十五)指导全县国有粮食企业财务和内部审计工作;负责对全县粮食企业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实施监管;负责国有资产、政策性粮食财务挂账管理工作;协同有关部门共同管好粮食风险基金、督促检查粮食补贴资金的拨补、使用及管理;负责指导和检查县属粮食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

(二十六)承办县委、县政府及市农业局、市粮食局交办的其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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