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农村局是干什么的?
一、农业农村局是干什么的?
1、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农业、农村政策,研究拟定全区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业机械化等各产业(以下简称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中长期规划、年度生产计划、农业综合规划和专业规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2、承担完善农村经营管理体制的责任。负责对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管理和服务。
3、指导粮食等主要农产品生产。
4、促进农业产前、产中、产后一体化发展。
5、承担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的责任。
6、组织、协调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
7、组织实施果品结构调整和基地建设。
8、负责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执行有关动植物防疫和植物检疫的法规、规章、制度和动植物防疫和植物检疫政策。
9、承担农业防灾减灾的责任。
10、监测分析农业和农村经济运行。
11、执行相关农技推广的规划、计划和有关政策。
12、组织落实农业机械化和设施农业政策、规定、计划、统计等工作。组织实施农机作业规范和技术标准。
13、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
14、贯彻执行耕地及基本农田质量保护与改良政策,依法管理耕地质量,发展节水农业。
15、组织实施农业生态建设规划、农村再生资源综合开发和利用,指导生态农业、循环农业发展
二、农业农村局和农业局的区别?
农业农村局是2018年党政机构改革后,由原来的农业局为主整合畜牧兽医局,及发改委、财政局、国土局、水利局等部门有关农业投资项目管理职责,重新组建而成的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职责是统筹乡村振兴,落实农业农村发展各项政策,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过去有的地方叫农委,有的叫农业局,有的叫农村工作局,不一而同,这次改革后基本统一了叫法。
农业农村局是政府工作部门中典型的大局,因为职责比较重要,属于政府工作的一号工程,历来是党委政府非常重视一个部门。一般地市级的农业农村局,其内设机构就有将近二十个,包括办公室、人事科、党办、财务科、综合科、政策法规科、发展规划科、乡村产业发展科、农村社会事业科、农村合作经济指导科、市场与信息化科、科技教育科、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科、种植与农药管理科、畜牧与饲料科、兽医科、渔业渔政科、农业机械化管理科、农田建设管理科等。
下设的二层事业机构基本上也有十几个,比如经济作物技术推广站、农业技术推广站 、土壤肥料工作站、植物保护站 、水果办、农业科教站、农经站、农业科学院、蔬菜研究所、种子站、农校等。
三、农业农村局和农水局区别?
有区别。农业农村局是政府行使农业农村工作的职能部门,负责农业生产、农村发展、乡村振兴、科技种田、农业技术推广、农作物病虫害防治、高标准农田治理等等工作职能。
农水局是省级水利厅的下属单位,职能职责是负责全省小农水项目的规划、建设、管理、技术指导等等工作职能。
四、什么是农业农村局?
农村农业局是国家行政单位,主要职责有以下几点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种植业、畜牧业、农业机械化和农村经济发展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研究拟订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拟订农业综合开发规划并监督实施。
(二)研究拟订当地农业有关产业方面的管理办法、规定等,引导农业产业结构的合理调整、农业资源的合理配置和农产品品质的改善;研究提出农产品、农业生产资料的价格及财政补贴的政策建议。
(三)研究提出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意见;指导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和乡村集体经济组织、合作经济组织的建设;
稳定和完善党在农村的基本经营制度和政策,指导农村集体土地承包和集体资产管理,调节农村经济利益关系;
管理农业劳动力和指导其合理转移;指导、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和农村土地使用权流转工作。
(四)拟订农业产业化经营有关措施和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促进农业产前、产中、产后一体化;组织协调和实施“菜篮子工程”建设;研究提出农产品、农业生产资料的进出口和农业利用外资的建议;组织、指导农业展览活动;预测并发布农业生产、农产品及农业生产资料供求情况等农村经济信息。等等
五、齐齐哈尔农业农村局是干什么的?
主要是农业农村,畜牧,水产,农村产权和宅基地的一些工作。
六、农村农业局和农业局的区别?
农业农村局与农业资源开发局主要区别在于农业资源开发局隶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局隶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他们是两个不同部的管辖职能单位。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 第九条 各级人民政府对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工作统一负责,组织各有关部门和全社会做好发展农业和为发展农业服务的各项工作。
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主管全国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工作,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各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种植业、畜牧业、渔业等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工作,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林业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有关的为农业生产经营服务的工作。
七、农业农村局和农委区别?
农业农村局和农委的区别如下:
农委和农村农业局的区别主要从机构隶属和职能上面来看
从机构隶属上看,市委农村委员会属于党的工作部门;农业局属于政府的组成部门。市委农村委员会的一把手由党委任命,农业局局长由党委确定人选,经人大及其常委会表决任命,对人大负责,受人大监督。
从职能上看,市委农村委员会负责传达贯彻党中央的涉农精神,负责统筹政府农业局、林业局、水利局等农业系统的党建和业务工作,对几家农业领域的政府单位干部任免提出意见。而农业局主要负责农业领域的具体行政管理工作,比如行政审批、行政执法。
八、农业农村局和农牧局区别?
农业农村局是2018年国家机构改革后新组建的机构,由原农牧局(有的地方2003年就已将农业局和畜牧局合并为农牧局)、农村经营管理站、农业技术服务中心、农业执法大队、畜牧兽医局、扶贫开发办公室、农业机械局、农机监理站等涉农单位整合组成。也就是说农牧局是以前的机构,其职能现在已经全部被农业农村局取代了。
九、农业农村执法局具体是做什么的?
(一)宣传贯彻农业方面法律、法规和规章,依法行使法律法规赋予的农业综合行政执法职责。
(二)受理违反农业法律、法规和规章行为的举报和投诉。
(三)开展对兽医兽药、生猪屠宰、种子、化肥、农药、农机、农产品质量安全、饲料和饲料添加剂、动物卫生监督、植物检疫、植物保护、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粮食流通、粮食收购资格审核管理、生鲜乳收购以及水生野生动物保护、渔政等方面行政处罚以及相应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工作。
(四)负责组织查处辖区内跨区域和具有全县影响的复杂案件、监督指导乡(镇)综合行政执法体系建设和农业执法工作,推进执法信息化。
(五)拟订农业综合执法办案制度、规范等并组织实施,承担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
(六)完成县农业农村局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执法依据
(一)法律
1.《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
5.《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6.《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
7.《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
8.《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
(二)行政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
2.《植物检疫条例》
3.《中华人民共和国农药管理条例》
4.《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
5.《兽药管理条例》
7.《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
8.《生猪屠宰管理条例》
9.《肥料登记管理办法》
10.《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
11.《农作物种子标签和使用说明管理办法》
十、农村农业发展局是干什么的?
。(一)统筹研究和组织实施全区“三农”工作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重大政策。
(二)统筹推动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牵头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指导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三)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负责农民承包地、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负责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和集体资产管理工作。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
(四)指导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发展工作。发布农业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农村经济运行。承担农业统计和农业农村信息化有关工作。
(五)负责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星、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产业的监督管理。指导粮食等农产品生产。组织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指导农业标准化生产。
(六)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
(七)组织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指导农用地、渔业水域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与管理,负责保护、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工作。指导农产品产地环境管理和农业清洁生产。指导设施农业、生态循环农业、节水农业发展以及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利用、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
(八)负责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组织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执行有关农业生产资料标准并监督实施。
(九)负责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指导动植物防疫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动植物防疫检疫工作,发布疫情并组织扑灭。
(十)负责农业投资管理。提出农业投融资体制机制改革建议。编制相关农业投资项目建设规划,提出农业投资规模和方向、扶持农业农村发展财政项目的建议,按权限承担农业投资项目相关工作,负责农业投资项目资金安排和监督管理。
(十一)推动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和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和农技推广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农业领域的高新技术和应用技术研究、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负责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和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
(十二)牵头开展农业对外合作工作。承办相关农业涉外事务,组织开展农业贸易促进和有关国际交流合作,具体执行有关农业援外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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