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综合执法大队执法内容有哪些?
一、交通综合执法大队执法内容有哪些?
交通综合执法大队是近期对交通部门执法权进行整合而产生的,主要是原路政(执法内容为超限超载查处等)和运管(货运和客运车辆管理等)等执法部门进行统一和整合,所以执法内容也基本一致。
二、农业执法大队职责?
依法行使法律、法规、规章赋予的农业行政处罚权以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等行政执法职能,具体承担全县种子、肥料、农药、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畜牧兽医、生猪屠宰、动物卫生监督、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耕地质量、农业机械、植物检疫、渔业渔政、农村宅基地、基本农田利用保护、农业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三、农业农村执法证执法范围?
1 农业农村执法证的执法范围包括土地、农村环境、农产品质量、畜牧兽医等农村领域的执法工作。2 这是因为农村领域的执法需要具有专业的知识和技能,农业农村执法证考试涉及的知识内容也主要围绕这些领域展开,在这些领域的执法工作中具有专业的知识和技能是必不可少的。3 农业农村执法证持证人除了能够在农村领域从事执法工作外,也可以在相关企事业单位和科研机构从事相关工作,拓展自己的职业发展道路。
四、农业农村局执法大队有哪些权力?
(一)宣传贯彻农业方面法律、法规和规章,依法行使法律法规赋予的农业综合行政执法职责。
(二)受理违反农业法律、法规和规章行为的举报和投诉。
(三)开展对兽医兽药、生猪屠宰、种子、化肥、农药、农机、农产品质量安全、饲料和饲料添加剂、动物卫生监督、植物检疫、植物保护、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粮食流通、粮食收购资格审核管理、生鲜乳收购以及水生野生动物保护、渔政等方面行政处罚以及相应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工作。
(四)负责组织查处辖区内跨区域和具有全县影响的复杂案件、监督指导乡(镇)综合行政执法体系建设和农业执法工作,推进执法信息化。
(五)拟订农业综合执法办案制度、规范等并组织实施,承担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
(六)完成县农业农村局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五、农业执法包括哪些内容?
农业执法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第一,种植业的执法主要包括对化肥,农药,种子,农膜等进行市场监管理和执法检查。
第二,养殖业的织法主要包括对动物及其产品的监督管理以及安全进行监督检查。
现在国家高度重视农业综合执法,并配备了一定数量的执法人员,强化这一块工作。
六、环安大队执法范围?
1、《环境保护法》规定的环安部门办理的行政案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于2014年4月24日修订通过,自2015年1月1日起施行)
第六十三条 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有下列行为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除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予以处罚外,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一)建设项目未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被责令停止建设,拒不执行的;
(二)违反法律规定,未取得排污许可证排放污染物,被责令停止排污,拒不执行的;
(三)通过暗管、渗井、渗坑、灌注或者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者不正常运行防治污染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违法排放污染物的;
(四)生产、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生产、使用的农药,被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
2、环安部门管辖的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治安案件
第三十条:违反国家规定,制造、买卖、储存、运输、邮寄、携带、使用、提供、处置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的。(爆炸性危险物质的案件除外)
第三十三条:盗窃、损毁油气管道设施、电力电信设施、广播电视设施、水利防汛工程设施或者水文监测、测量、气象测报、环境监测、地质监测、地震监测等公共设施的。(仅限于损毁环境监测公共设施的案件)
第五十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的;
(二)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
(三)阻碍执行紧急任务的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警车等车辆通行的;
(四)强行冲闯公安机关设置的警戒带、警戒区的。
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从重处罚。
(本条各项仅限于与环境执法有关的案件)
第五十八条 违反关于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的法律规定,制造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七、农业执法大队如何加入?
农业执法大队加入不是随便能够加入的。作为一个志愿加入农业执法队伍的你来说,主要可通过如下渠道加入。
现行农业执法大队有主要有三种性质,执法类公务员、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和事业单位。对执法类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需要通过公务员考试加入或者相同性质编制人员调入;对事业单位性质的,需要通过事业单位人员考试或者其它事业单位调入等。
八、农业执法大队主要工作?
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以县农业农村局名义对外开展行政执法活动,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农业行政执法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农业农村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代拟全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方面的规范性文件、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依法行使法律、法规、规章赋予的农业行政处罚权以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等行政执法职能,具体承担全县种子、肥料、农药、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畜牧兽医、生猪屠宰、动物卫生监督、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耕地质量、农业机械、植物检疫、渔业渔政、农村宅基地、基本农田利用保护、农业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三)组织或配合农业联合执法、交叉执法行动;依法查处上级交办、相关单位移交、乡镇移送及群众投诉举报的违法案件。
(四)负责对乡镇(街道)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进行指导、协调、监督和考核。
(五)负责农业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工作衔接,移送涉嫌犯罪案件。
(六)负责全县农业综合执法体系建设工作;负责组织全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方面法律法规宣传和培训等工作。
(七)负责建立全县农业综合执法的数据共享机制,为行政决策、审批服务和行业监管提供支持。
(八)承担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九、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包括哪些?
1 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包括农村土地管理、农产品质量安全、畜牧业管理、农村能源、森林防火管理等多个方面的执法部门。2 这些部门都属于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主要的任务是维护农村地区的生态环境和农民的利益,确保农产品的质量安全。在具体的执法中,这些部门会参与到土地承包、畜牧养殖、农药使用等方面的监管。3 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的执法范围非常广泛,涉及到的方面也很多,所以需要各个方面的部门联合起来进行执法,以保证农村的发展和居民的生活质量。
十、乡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有哪些执法权?
有执法权的乡镇综合执法大队是乡政府或镇政府下设的一个综合职能部门,是有执法权的虽然是在乡镇,但是行使的职能和县里市里的综合执法大队是一样的,但主要是负责乡镇方面的工作,比如说乡镇的一些违章建筑和车辆的乱停乱放,这些都由综合执法大队来进行执法,可以进行纠正,也可以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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