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畜牧局和农业农村局合并了吗?

2023-10-25 13:13:10农业1

一、畜牧局和农业农村局合并了吗?

畜牧局早就和农业局合并了。

畜牧局刚过了新世纪,也就是二零零几年,就和农业局合并了,名称为农牧局。这最近一次机构改革,农牧局又改成了农业农村局。

二、农业农村局和畜牧局的区别?

区别如下:

农业农村局是一个地方主管,农业发展和农村建设的一个部门,他主要是负责当地养殖业,种植业以及农业技术的推广和新品种的引进,同时,也负责当地农业农村发展的规划和农业执法等等工作。

畜牧局主要是负责当地养殖业的发展,养殖业发展的规划,以及动物卫生监督和需产品安全等工作。

三、农业农村局和种子站什么关系?

农业农村局和种子站是上下级关系,种子站在有的地方归农牧局或农林局管理,大同小异都是农业部门,种子站负责本地种子培育,销售和严厉打击假昌伪劣种子的违法行为,防止农民买到不合格种子,亢农害农的事件法生,保障种子市场安全正常流通。

四、农业农村局和农科局什么关系?

农业农村局是农业农村规划情况调查生产指导部门,农科局则是对农业科学种植的科学技术的审查调研工作。这两部门都担当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管理指导重任。两部门在实际工作中既有分工,又有合咋,既有管理方面的责任,也有科学技术不断创新发展的重托。

五、畜牧局归农业局管吗?

是大农业的范畴,农林牧渔嘛,畜牧业就是牧;我想你想问的是地方(县)一级的畜牧业归不归农业局吧,一般都是归农业局管的;因为绝大多数地区畜牧业并不是主流产业,也就是它所承担的本职业务工作并不是太多吧,所以机构撤并的时候往往都把它并到农业局,当然部分地区会产生些机构改革遗留问题,导致农业局和畜牧兽医局分列也是有可能的,还是得看具体是哪个地区。

六、农业农村局和农业局的区别?

农业农村局是2018年党政机构改革后,由原来的农业局为主整合畜牧兽医局,及发改委、财政局、国土局、水利局等部门有关农业投资项目管理职责,重新组建而成的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职责是统筹乡村振兴,落实农业农村发展各项政策,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过去有的地方叫农委,有的叫农业局,有的叫农村工作局,不一而同,这次改革后基本统一了叫法。

农业农村局是政府工作部门中典型的大局,因为职责比较重要,属于政府工作的一号工程,历来是党委政府非常重视一个部门。一般地市级的农业农村局,其内设机构就有将近二十个,包括办公室、人事科、党办、财务科、综合科、政策法规科、发展规划科、乡村产业发展科、农村社会事业科、农村合作经济指导科、市场与信息化科、科技教育科、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科、种植与农药管理科、畜牧与饲料科、兽医科、渔业渔政科、农业机械化管理科、农田建设管理科等。

下设的二层事业机构基本上也有十几个,比如经济作物技术推广站、农业技术推广站 、土壤肥料工作站、植物保护站 、水果办、农业科教站、农经站、农业科学院、蔬菜研究所、种子站、农校等。

七、农业农村局和农水局区别?

有区别。农业农村局是政府行使农业农村工作的职能部门,负责农业生产、农村发展、乡村振兴、科技种田、农业技术推广、农作物病虫害防治、高标准农田治理等等工作职能。

农水局是省级水利厅的下属单位,职能职责是负责全省小农水项目的规划、建设、管理、技术指导等等工作职能。

八、农业农村局和土地管理局有什么关系?

农业农村局和土地管理局都属于政府职能组成部门。两个部门在职能业务上有必然联系。历史上,土地管理归属农业局管理,不是独立部门。上世纪八十年代,土地管理从农业局分出成立独立部门。因为土地大部分为农业用地,且位于农村,决定了土地管理部门和农业农村部门的必然关系。农业农村局管农业用地承包经营,土地管理局管规划和调整性质。在农业和农村土地物权权属上相互协调致约监督。

九、农业局和畜牧局是一个单位吗?

不是一个单位

农业农村局不是属于事业单位,而是属于政府的行政部门。

从上到下分别是农业农村部,属于国务院,作为国务院主管所有农业相关的工作,主要是农业生产、科学技术普及、农资市场的监督管理等。省级是农业农村厅。是省政府下设的主管全省农业农村工作的政府部门。地市级和县(区)都被称为农业农村局,是当地政府主管农业农村工作的政府部门。

因此,农业农村局不是事业单位。是真正的政府部门,那个职员都是公务员

十、农村农业局和农业局的区别?

农业农村局与农业资源开发局主要区别在于农业资源开发局隶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局隶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他们是两个不同部的管辖职能单位。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 第九条 各级人民政府对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工作统一负责,组织各有关部门和全社会做好发展农业和为发展农业服务的各项工作。

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主管全国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工作,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各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种植业、畜牧业、渔业等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工作,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林业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有关的为农业生产经营服务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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