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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执法大队职责? 农业局可以管农业执法大队吗?

2023-11-19 23:53:10农业1

一、农业执法大队职责?

依法行使法律、法规、规章赋予的农业行政处罚权以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等行政执法职能,具体承担全县种子、肥料、农药、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畜牧兽医、生猪屠宰、动物卫生监督、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耕地质量、农业机械、植物检疫、渔业渔政、农村宅基地、基本农田利用保护、农业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二、农业局可以管农业执法大队吗?

    农业执法大队是县市级农业农村局下属的农业行政综合执法部门,归农业农村局领导与管理。

     针对农业领域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管理条例》等涉农法律、法规、规定,县市级成立了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大队,归属农业农村局管理,依法保护农业生产、农产品质量安全、基本农田保护、畜禽饲养与疫病防治、牲畜屠宰与肉制品检验检疫等制度。

三、农业执法大队如何加入?

农业执法大队加入不是随便能够加入的。作为一个志愿加入农业执法队伍的你来说,主要可通过如下渠道加入。

现行农业执法大队有主要有三种性质,执法类公务员、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和事业单位。对执法类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需要通过公务员考试加入或者相同性质编制人员调入;对事业单位性质的,需要通过事业单位人员考试或者其它事业单位调入等。

四、农业执法大队主要工作?

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以县农业农村局名义对外开展行政执法活动,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农业行政执法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农业农村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代拟全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方面的规范性文件、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依法行使法律、法规、规章赋予的农业行政处罚权以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等行政执法职能,具体承担全县种子、肥料、农药、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畜牧兽医、生猪屠宰、动物卫生监督、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耕地质量、农业机械、植物检疫、渔业渔政、农村宅基地、基本农田利用保护、农业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三)组织或配合农业联合执法、交叉执法行动;依法查处上级交办、相关单位移交、乡镇移送及群众投诉举报的违法案件。

(四)负责对乡镇(街道)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进行指导、协调、监督和考核。

(五)负责农业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工作衔接,移送涉嫌犯罪案件。

(六)负责全县农业综合执法体系建设工作;负责组织全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方面法律法规宣传和培训等工作。

(七)负责建立全县农业综合执法的数据共享机制,为行政决策、审批服务和行业监管提供支持。

(八)承担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动物检疫划归农业执法大队吗?

动物检疫属国家行政编制,检疫必须持证上岗,这样的才是执法人员。农业执法大队是公务员编制,事业单位没有行政权力,不再承担执法职能。县级畜牲兽医部门隶属当地人民政府,业务上受市级畜牲兽医部门指导,也有归口农业局,农牧局,兽医水产局的,各地不同。因此不归农业执法大队。

六、农业执法大队怎么查处农药?

农业执法大队查处农药1农药真假,达不达标。

2销售商有没质资。

七、农业执法大队干什么?

主要职责:负责农牧系统的行政综合执法工作,承担行政执法、处罚职能;贯彻执行农业、农机、畜牧、兽医、渔业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依法查处制售假劣化肥、农药、种子、菌种、兽药、饲料的行为;

负责受理公民、法人、其他组织涉及农业、农机、畜牧、兽医、渔业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管理范围内的投诉、举报、纠纷调解和查处;统一协调动检、植检、农机监理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对农业投入品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等违法行为进行查处;依法查处农业转基因生物在实验、生产、经营等过程中的违法行为,负责农产品包装和标识监管;依法查处冒用无公害农产品、绿色、有机食品等质量标志的行为。

八、临朐农业执法大队队长是李生机吗?

是的。李生吉。 单位: 临朐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 职务: 队长、高级农艺师

九、农业综合执法大队是人大授权的吗?

不是人大授权的。因为目前我国法律规定,农业综合执法大队的设立主要是为了加强农业执法力度,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但并没有明确授权人大或其他机构来设立或管理农业综合执法大队。此外,农业综合执法大队的设立和管理也需要遵守行政程序、法定职责等要求,不能随意设立或使用权力。

十、农业执法大队是干什么的?

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以县农业农村局名义对外开展行政执法活动,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农业行政执法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农业农村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代拟全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方面的规范性文件、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依法行使法律、法规、规章赋予的农业行政处罚权以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等行政执法职能,具体承担全县种子、肥料、农药、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畜牧兽医、生猪屠宰、动物卫生监督、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耕地质量、农业机械、植物检疫、渔业渔政、农村宅基地、基本农田利用保护、农业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三)组织或配合农业联合执法、交叉执法行动;依法查处上级交办、相关单位移交、乡镇移送及群众投诉举报的违法案件。

(四)负责对乡镇(街道)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进行指导、协调、监督和考核。

(五)负责农业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工作衔接,移送涉嫌犯罪案件。

(六)负责全县农业综合执法体系建设工作;负责组织全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方面法律法规宣传和培训等工作。

(七)负责建立全县农业综合执法的数据共享机制,为行政决策、审批服务和行业监管提供支持。

(八)承担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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