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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农村建房政策2022的新规定?

2023-11-25 09:01:56农业1

一、云南农村建房政策2022的新规定?

对于农村建设房屋方面可能会有新的规定,并针对于自建房屋或者翻建新房都需要按照相关的流程来办,否则不符合要求的肯定是要按照措施来予以拆除。不过,只要大家不违建乱建是不会有任何问题,毕竟政策都是从保护农民朋友的权益出发的。

那么具体的新规有哪些呢?

1.需要翻建房屋的,要带上相关的房产资料以及房屋翻建的申请书面文件去到相关部门进行报备;

2.需要翻建房屋的,其中相关房产证件缺失的,那么就尽可能的提供土地使用权证等相关的材资料来证明,一样是需要去相关部门进行报备;

3.如果需要翻建房屋但房产相关的资料证明都没有的情况,那么就需要相关部门重新认证,通过后才能进行申报。

二、云南产假多少天2020新规定?

巜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脆胎的,每增加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产假15天,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产假42天。

三、2020农村土地征收补偿新标准有哪些新规定?

一、2020农村土地征收补偿新标准

根据2019年8月26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决定,新《土地管理法》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新《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缴费补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二、新版《土地管理法》有何新变化

1、土地征收补偿费标准变化

在旧版《土地管理法》中,明确规定了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按照该耕地被征收前土地年产值的一定倍数来计算,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新版《土地管理法》则规定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被征收土地不再按土地年产值的一定倍数来补偿,而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由当地省政府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并且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以区片综合地价作为补偿依据,被征收人获得的补偿要比现有的高。被征收人可以直接查询当地省政府制定的区片综合地价,无需再参照统一年产值。

2、土地上房屋补偿标准

补偿原则:对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进行补偿。根据新《土地管理法》的这一规定,先补偿后搬迁,保障被征收人生活水平不降低,是对被征收人生活居住的最大保障。

补偿标准:如果被征收人选择宅基地建房,那么征收方需要为被征收人安排宅基地用于重建房屋;如果被征收人选择安置房,应按照合法房屋的实际面积和安置房面积1:1的比例进行置换,有的地方会按照1:1.2、1:1.5,或者更高的比例置换,这些置换比例都对被征收人比较有利,但是如果低于1:1,则补偿不合理;如果被征收人选择货币补偿,一般是由宅基地地价+房屋重置成新价+装修装饰补偿+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构成,其中宅基地地价可以参考当地政府制定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房屋重置成新价即现在、当下重新建造同等面积、结构的房屋所需要的费用。

三、其他土地征收标准

1、青苗补偿标准

刚刚播种的农作物,按季产值的三分之一补偿工本费。

对于成长期的农作物,最高按一季度产值补偿。

对于粮食、油料和蔬菜青苗,能得到收获的,不予补偿。

对于多年生的经济林木,要尽量移植,由用地单位付给移植费;如不能移植必须砍伐的,由用地单位按实际价值补偿。

对于成材树木,由树木所有者自行砍伐,不予补偿。

2、其他附着物补偿标准

征收土地需要迁移铁路、公路、高压电线、通讯线、广播线等,要根据具体情况和有关部门进行协商,编制投资概算,列入初步设计概算报批。

拆迁农田水利设施及其它配套建筑物、水井、人工鱼塘、养殖场、坟墓、厕所、猪圈等的补偿,参照有关标准,付给迁移费或补偿费。

用地单位占用耕地建房或者从事其它非农业建设时,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的规定,缴纳耕地占用税。

一般来说,当地省政府制定区片综合地价需要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所以对于面临土地征收的农民朋友们,最好先到当地政府官方网站查询最新地价才是最保险的方法。

四、2020云南土葬政策?

建立火化设施的市县及与其毗邻未建立火化设施的市县,机动车辆接送遗体可以当日往返火化场的城镇及人口稠密的地区,划定为火化区;其他暂不具备火化条件的地区可以土葬,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在上级规定的期限内,建立火化设施,推行遗体火化。

五、2020年农村土地开荒补偿政策?

‘依法依规批准,开垦的荒草地复耕验收,2020年每亩补助2万元,含机械费,人工费,规划设计费用。

六、教师补课政策新规定?

为严格贯彻执行市纠风办、教育局联合颁发《关于严禁中小学校及教师举办各类收费补习班的暂行规定》的文件精神,深入治理教师乱办班行为,规范教师从教行为,维护学生、家长、教师和学校的合法权益,促进教育协调发展,依据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如下规定,望全体教师遵照执行:

一、禁止教师以任何名义利用假期组织学生违规补课。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为违规补课:

(一)组织学生有偿补课;

(二)在家中或在校外租用场地进行有偿补课活动或借用家属、亲友及他

人名义违规开办补课班:

(三)为社会办学机构、社会其他人员从事有偿补课活动介绍生源或参与

社会办学机构、个人等其他形式的面向学生的有偿补课活动;

(四)补课现场发现教师与3名以上学生(非亲属关系)在一起的;

二、禁止教师强迫推销课外辅导材料和报刊杂志、或自行编印学习材料组织学生购买。

三、学校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校长担任,设立举报电话,工作组随时深入检查。

七、皮卡政策新规定2022?

1. 国内第一部健全、规范、科学的皮卡车技术标准《多用途货车通用技术条件》,即将于今年5月1日正式实施。

2. 皮卡车纳入2022年新版《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也就是俗称的“三包”政策。

3. 皮卡的电动化,彻底摘掉皮卡车高油耗、高排放、高污染的帽子。

八、云南2021年农村土地流转有啥政策?

要求一:土地流转年限

要求土地流转关系的时间在三年以上,若没有达到三年以上,是拿不到补偿的。

要求二:土地流转面积

土地流转面积在一千亩以上的,而土地股份合作社入股面积300亩以上,才能有机会得到国家补贴。

要求三:土地流转价格

土地流转价格不能低于农户常年直接经营纯收入或市、县规定基准价,同时要确保流转农户每年的收益有稳定增长。对流转期限在三年以上的规模流转,流转价格的确定应采取实物计价、货币兑现或根据项目盈利水平和物价上涨情况分年段确定增长幅度,以确保农民长远土地收益不降低。

要求四:具有一定规模

已取得工商部门营业执照,且具有一定的示范带动作用或规模、运作规范(有章程、股权证书、实行“保底分红”)的土地股份合作社或农场可以优先获得相应的补贴扶持。

要求五:具有法律效益

符合土地承包政策法律,土地流转操作规范,已经签署了正规的土地流转合同,合同手续完备。

九、2020新限速规定?

具体包括:高速公路限速值不得超过120km/h;限速值应为10km/h的整数倍;相邻两个限速路段的限速值之差不应大于20km/h;

学校区域限速标志宜设置在距学校区域起点前100~150m处等

十、2022年农村土地有什么新规定?

而如今,农村也进入了“十四五”规划时期,接下来的五年,我国也会深入推进农村改革工作,完善农村的土地制度,进一步激发农村发展活力,全面盘活农村资源。相信以后随着土地制度不断完善,农民获得的好处也会不断增加。以地养老”、“以房养老”的建议,这些年来,有些省市也根据当地村民的实际情况落实了这些政策,对于部分农民而言,这些新的制度的确带来了许多好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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