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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用土地补偿不合理到哪咨询投诉?

2023-12-24 00:35:26农业1

一、征用土地补偿不合理到哪咨询投诉?

如果土地被政府征收所得到的补偿低于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土地征收补偿标准的,由县级政府处理解决,也可以到人民法院或者上级政府机关投诉。

二、土地征用不合理应找哪个单位?

土地征用不合理,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协调;协调不成的,由批准征收土地的人民政府裁决。

征地补偿、安置争议不影响征收土地方案的实施。根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征收土地方案经依法批准后,由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并将批准征地机关、批准文号、征收土地的用途、范围、面积以及征地补偿标准、农业人员安置办法和办理征地补偿的期限等,在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予以公告。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到公告指定的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征地补偿登记。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根据经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在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予以公告,听取被征收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报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后,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对补偿标准有争议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协调;协调不成的,由批准征收土地的人民政府裁决。征地补偿、安置争议不影响征收土地方案的实施。征收土地的各项费用应当自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批准之日起3个月内全额支付。

三、土地确权不合理向哪投诉?

土地确权的问题很多,一般如果在农村,有土地纠纷问题,可以找乡土地管理所,如果乡里解决不了,还可以去县土地管理局,如果问题得到解决,那就好了,如果还解决不了,那可以在去市里找土地管理部门去解决,如果还不行,那可以在去省里和中央国家土地管理局。

四、农民土地被征用,补偿不合理归哪个部门管?

  先申请行政机关裁决。

不服,可以到法院起诉解决。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集体土地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十条 土地权利人对土地管理部门组织实施过程中确定的土地补偿有异议,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应当告知土地权利人先申请行政机关裁决。

五、土地征用权属于?

土地被征收之后,土地所有权由集体所有转为国有,也就是说土地被征收后所有权属于国家,但使用权等则需要就事论事。

《土地管理法》第九条

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第十条

国有土地和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可以依法确定给单位或者个人使用。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有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

第十一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已经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

六、土地征用工龄标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国家土地征收与补偿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土地征用补偿标准应当包括劳动力补偿,其中土地征用工龄是农民和村民获得劳动力补偿的重要依据之一。

根据国家规定,土地征用工龄标准如下:

1. 45岁及以下:按照实际工龄计算,每年工龄补偿标准为1000元;

2. 46岁至55岁:按照实际工龄计算,每年工龄补偿标准为1200元;

3. 56岁及以上:按照实际工龄计算,每年工龄补偿标准为1500元。

需要注意的是,根据不同地区和实际情况,土地征用工龄标准可能存在差异。此外,土地征用工龄标准只是劳动力补偿标准的一部分,还包括其他因素,如土地补偿费、搬迁补偿费等,因此具体的补偿标准需要根据当地政策和实际情况确定。

七、鹿泉土地征用补偿办法?

《石家庄市征用市区集体土地暂行规定》,征地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费。

土地补偿费标准为耕地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6倍-10倍,安置补助费标准为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4倍-6倍,最高不超过15倍。经省政府批准,还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但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两项之和不得超过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30倍。根据本地实际情况。

八、物业收电费不合理投诉打哪个电话?

解决方法:

打95598问电业局是什么问题,如果多收了也是找他们投诉,要查下是表坏了还是人为问题。如果你是想投诉电费每度多少钱这个的收费不合理,那没办法,这些国家都有明确规定,当然各省市地区也不同,所以只要按规定收是无法的,没按规定,由区、市、省电业局一级级向上投诉。

九、修路是征收土地还是征用土地?

修路占地的一律视为土地征收,如果是政府组织进行的修路建设,应当由当地的政府向县级以上的人民政府进行申请,批复后,再进行征地登记和征地赔偿。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是农村私人修路占地的,那么应当由征地方与被征地方进行私下协商。

十、农村土地确权有投诉电话吗?

没有固定电话,就是哪个部门给你发的证,你就给哪个部门打电话就可以了。也可以向当地政府申诉,也可以拨打12345。具体说来,农村土地所有权,是谁的,就发给谁,比如,是行政村所有,就发给行政村;是村民小组所有就发给村民小组;是其他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就发给其他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土地承包权,谁承包的,就发给谁;农民承包地土地,经过土地流转,是谁在实际经营,就发给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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