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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宅一户与一户多宅的区别?

2024-01-02 21:48:54农业1

一、一宅一户与一户多宅的区别?

一户一宅就是一户只有一块宅基地,一户多宅是一户有两个以上的宅基地

二、一户一宅。和一宅一户是啥区别?

一户一宅,是指一户人只能拥有一个宅基地

所谓一户是指以一个户口本登记的一家人,有大户,中户,小户,只要没有分家都叫一户。

一宅指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但不是说只能有建造一栋房子,只要宅基地不超标,在上面建几栋房都是合法的。宅就是宅基地,而不是住宅,所谓宅基地是农村家庭户用作住宅基地而占有的土地,这也是农民独有的福利,

三、一户一宅的宅指什么?

一户一宅是指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

如果申请第二处宅基地,土地管理部门不予批准。其中的“一户”,是根据户籍管理的户口来判定的,也就是说,如果在户口本上登记的是一家人,那么该户口本所登记的家庭就属于一户,该一户只能申请一处宅基地。当然,如果子女长大成人并已成家,如分户后不够居住则可以另行申请宅基地。“一宅”,是指村民一户所拥有的宅基地是一整块土地,而不是分布于村集体土地不同地方的两处土地。

四、一户一宅细则?

     答:一户一宅细则主要体现在以下几点:

     1、农村的村民一户只能够拥有一处的宅基地,其面积还不得超过本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2、农村的村民应要严格的按照批准的面积和建房的标准去建设住宅,禁止未批先建、超面积的占用到宅基地。

     3、经批准易地建造住宅的,应要严格的按照“建新拆旧”要求,将原宅基地交还给村集体。

     4、农村的村民在出卖、出租、赠与住宅了以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5、对历史形成的宅基地面积超标和“一户多宅”等问题,还要按照有关的政策规定分类去进行处置。

    6、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着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民意愿的基础之上,可以采取到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了农村的村民实现了户有所居。

五、一户一宅名词?

土地管理法第62条规定宅基地一户只能申请一处,也就是说一家人只能申请一块宅基地,然后在该地块上建房,这就叫做一户一宅.

《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第一款: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第四款规定,农村村民出卖、出租房屋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但该部法律并未对户应当如何界定予以明确规定。参照各地实际操作,“户”是指具有本村常住户口且享受集体资产分配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家庭。

六、2018宅居地确权,一户一宅,那一户多宅怎么办?

穷人要有穷人样,这么多房子象农村人吗?生活在底层太不象话了,一户多宅只要不是建在农田,应该不违规!只准州官放火不准百姓点灯,在农村地方上真正有钱有势的,造个三合院四合院,占地十来亩政府却不敢吱一声,为哪般?现在又开始限高,是不是怕飞机撞着,城市可以几十层,农村造个三五层,只要基础结实达标,政府应该鼓励。国家应该正规建设过程,设立标准建筑队参与农户建房才是真的。

七、何谓“一户一宅”、“一户”如何认定?

一户是根据户籍管理的户口来判定的,一般认为同一户口本上为一户。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五条规定,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户主就是主管,一个户口簿就是一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八、一户一宅父母能否算一户?

一户一宅是按实际户数认定。即本村民集体经济组织认可,公安派出所办理了分户手续(将原来的一个户口簿上的家庭成员根据需要分到两个户口簿)。

如果父母和成年子女确实已经分户,本人申请、持当地公安部门办理的户口簿,经村社核实并加注意见是可以申请新宅基地的。

九、一户两宅通知?

根据规定,原则上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面积不得超过本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农村村民应严格按照批准面积和建房标准建设住宅,禁止未批先建、超面积占用宅基地,经批准,异地建造住宅的,应严格按照“建新拆旧”的要求,将宅基地交还集体。

虽然国家明确规定一户一宅,不过农村由于继承以及赠送的原因很多家庭都是一户两宅,甚至是一户多宅,这些情况是合法的,可以建房。

十、合肥一户一宅政策?

宅基地严格落实“一户一宅”政策,宅基用地面积按照下列标准执行:

城郊、农村集镇和圩区,每户不得超过160平方米;

岗地和丘陵(山区)地区,每户不得超过160平方米;

利用荒山、荒地建房的,每户不得过300平方米。

且要明确选址要求和宅基用地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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