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施农用地能转租吗? 农机合作社用地能申请设施农用地吗?
一、设施农用地能转租吗?
设施农用地当然能租,但是租设施农用地还必须用于设施农业生产,不能改变土地用途,不能搞永久性建设,一般情况是还沿用原来的生产,就是所谓的承包猪场,养牛场,承包苗木基地等,因为原来的农用设施具备,只有按原来模式才不用再追加投资。
二、农机合作社用地能申请设施农用地吗?
农机合作社用地能申请设施农用地。
农业设施用地是指设施农业项目区内直接用于农产品生产的设施用地,包括:工业作物种植中的玻璃或PC板多跨钢架结构温室用地;畜禽舍(包括田间通道)、畜禽有机物处置等生产设施用地和规模化养殖绿化带;水产养殖池塘、工厂化水产养殖池塘、取排水渠道等水产养殖生产设施用地;养殖场所、简易生产护理室(单层,15平方米以下)等。
三、林地上可以申请设施农用地吗?
林地上是可以申请设施农用土地的,因为现在国家鼓励发展林地经济,设施农用地是临时简易设施,而不是永固房屋设施,所以是可以申请的。
四、养狗可以申请设施农用地吗?
一般养狗场可以办理成个体工商户。办理需提交材料1、经营者签署的《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申请书》;
2、经营者的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件);
3、经营场所使用证明:个体工商户以自有场所作为经营场所的,应当提交自有场所的产权证明复印件;租用他人场所的,应当提交租赁协议和场所的产权证明复印件。有以上证件你就可以在自家农用地养狗了。
五、粮食收购能占用设施农用地吗?
不可以
收购粮食可以在耕地上建筑临时帐篷或者是粮仓。但是必须在秋收以后,冬季可以暂时存放越冬的粮食。但是在春耕之前必须无条件拆除,不能影响春耕。无论任何理由,任何个人都不允许在耕地上建筑有景性的建筑物,一旦发现无条件拆除。不享受任何经济补贴,并且还要追究责任。
六、附属设施农用地能建多层吗?
可以
依据关于设施农业用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有关规定,明确了附属设施允许建设多层建筑,来节约资源、集约经营。但各地在实施中,建多层养殖设施一定要注意符合相关规划、建设安全和生物防疫等方面要求。附属设施农业用地不需要审批,设施农业经营者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就用地事宜协商一致后即可动工建设,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经营者向乡镇政府备案,乡镇政府定期汇总情况后汇交至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
七、设施农用地申请书的内容?
《土地管理法》:第六十条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使用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兴办企业或者与其他单位、个人以土地使用权入股、联营等形式共同举办企业的,应当持有关批准文件,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批准权限,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按照前款规定兴办企业的建设用地,必须严格控制。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按照乡镇企业的不同行业和经营规模,分别规定用地标准。
第四十四条 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根据以上规定,农民专业合作社使用办公用地必须依照《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办理申请,申请人应当持有关批准文件,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合作社成员的老宅基地转办公用地也要依照《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管理办法》:第十三条 村民建房应当取得规划许可。镇规划区内村民建房应当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乡、村庄规划区内村民建房应当办理《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以下是申请书
区农业局、区国土局:
按照绍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关于完善设施农用地审批和管理意见》文件精神,为加快现代农业发展,推进农业转型升级,现根据绍兴市柯桥区幸凯畜禽专业合作社的农用地申请,该合作社目前有存栏山羊300余头,为方便生产、生活需要和农业工作有序开展,特申请在兰亭镇紫洪山村车坞里自然村建设施农用地(生产设施用地2011平方米)。 特此报告,请予批复。
八、农用地转宅基地怎样申请?
农用地想转宅基地,必须向土地部门申请,经土地局同意后才可以成为宅基地。
九、2023年农用地可以申请宅基地吗?
可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宅基地条例》的规定,宅基地是用于农村集体成员居住和生产劳动的土地。农用地可以作为宅基地的用地来源之一,但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农用地必须符合法律法规关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耕地保护等方面的规定。
2.农用地必须符合当地的宅基地政策和标准,包括用地面积、申请条件、审批程序等方面的要求。
3.农用地转为宅基地必须经过村民委员会和乡镇人民政府的审批,并依法办理有关手续。
因此,2023年农用地转为宅基地需要符合上述条件,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具体情况还需要根据当地的具体情况和政策要求来确定。
十、设施农用地能建粮食仓库吗政策?
关于设施农业用地转商业用地的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资源使用法》规定,国家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规定土地用途,将土地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第十四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承包经营,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土地承包经营期限为三十年。发包方和承包方应当订立承包合同,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承包经营土地的农民有保护和按照承包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受法律保护。第十五条 国有土地可以由单位或者个人承包经营,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可以由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承包经营,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发包方和承包方应当订立承包合同,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土地承包经营的期限由承包合同约定。承包经营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有保护和按照承包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如果将设施农业用地转粮食仓库,是否构建永久性建筑物,如果不是,按照设施农业用地审批,如果是,按照农用地转用建设用地程序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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