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构建产业集群创新生态的政策要求和意见?
意见提出,按照“一区一主导产业”布局建设创新型产业集群,要在现有创新型产业集群试点和培育基础上,重点建设100个国家创新型产业集群,形成若干万亿级产业规模和一批千亿级产业规模,掌握关键核心技术、产业技术体系完备、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处于国际国内领先地位的创新型产业集群。
意见同时明确了创新型产业集群的发力方向:为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医药、智能制造、节能环保、新能源汽车、新材料、新能源、生物农业等战略性新兴产业。
在政策服务上,综合运用财政、税收、土地、金融、贸易以及科技项目、基地、人才、评价等政策,协同支持创新型产业集群载体建设、主体培育、科技创新和人才培养与引进。
以土地为例,意见提出,将会围绕创新型产业集群产业发展需求,科学规划空间布局,探索实行差别化产业项目用地供地模式,面向优质科技型集群企业,开展用地弹性出让、土地年租制等方式进行载体建设。
在主体培育上,支持创新型产业集群领军企业的技术研发、技术改造和提档升级,鼓励领军企业提升全产业链专业化协作和配套水平,将集群内有条件的科技型中小企业纳入供应链管理。
并且推动国家重大科技计划成果在创新型产业集群中进行产业化,鼓励集群内优秀科技企业承担各类政府资助项目,鼓励集群企业采取多种形式与高校、科研机构合作建立研发中心、设计中心和工程技术中心,着力提升集群产业创新能力和产业链现代化水平。
意见还提出,要搭建产业联盟,加强平台建设。支持建设创新型产业集群产业链各组成部分积极参与、知识分享、利益共享的产业技术联盟,有效提高和降低联盟成员在技术研发、市场开拓、配套供给等过程中的效率和成本;支持建设多元投入、市场主体、公益目标的创新型产业集群新型协同创新平台。
在金融服务上,鼓励建立集群创业与产业投资基金,建立科技金融服务中心,引导银行加大对集群企业的信贷支持。积极筛选推荐集群企业对接新三板、创业板、科创板,充分利用资本市场做大做强做优。
在人才培养与引进上,意见提出,鼓励集群企业及研发机构建立各类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工作平台,探索建立人才柔性工作支持政策,鼓励外地人才通过各种方式为集群建设提供服务,在科研立项、成果转化、表彰奖励等方面与本地人才享受同等待遇,支持在集群中建立青年留学回国人员实习基地,吸引海外留学人员回国参与创新型产业集群建设。
本网站文章仅供交流学习 ,不作为商用, 版权归属原作者,部分文章推送时未能及时与原作者取得联系,若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到您的权益烦请告知,我们将立即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