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标准基本农田整治项目立项流程?
一、高标准基本农田整治项目立项流程?
二、办理依据:
1、《国务院关于全国土地整治规划(2011-2015年)的批复》;
2、《国土资源部 财政部关于加快编制和实施土地整治规划大力推进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的通知》;
3、《广东省财政厅 国土资源厅 农业厅关于印发的通知》。
三、申请条件:
1、项目材料齐全、规范;
2、项目符合本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整治规划;
3、项目建设规模原则上要在1000亩以上,其中,基本农田保护区面积应不低于项目建设规模的85%;
4、地类以经省国土资源厅备案的最新土地利用现状图为准,符合土地利用现状调查的有关规定;
5、项目区土地权属无争议。
四、申请资料:
1、立项申请文件;
2、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3、项目土地利用现状图;
4、项目所在地村民委员会及村民小组对项目立项的反馈意见;
5、项目区土地权属证书复印件)。
(备注:附以上资料附电
六、办理程序:
1、申请人到业务单位窗口提交纸质申请材料;
2、业务单位窗口受理;
3、审批部门审核申请材料是否齐全或符合要求;
4、区局会审会议审核后,上报区人民政府审批。
5、通过审核后,反馈审批情况。
二、abs立项标准?
随着GB 7258的出台,所有汽车已被要求强制装备ABS。在法规和市场需求的推动下,国内出现不少企业突破国外企业的技术封锁,完成ABS、ESC量产。
这其中尤为关键的就是电磁阀技术的突破,但由于电磁阀属于核心技术,各家的研究都比较封闭,导致市面上的电磁阀种类繁多,性能要求也是高低不一,造成了严重的资源浪费。
为了推动国产电磁阀在智能网联汽车上的普及应用,有必要制定统一的电磁阀性能要求和测试规范,促进智能网联车辆制动系统性能的整体提升。
三、标准立项理由?
1、项目立项的必要性、目的及意义:
2、创新点:
3、国内外相关产品与技术发展的概况,其代表产品、技术比较:
4、项目预测、评价(完成后市场需求前景、推广应用领域、达到的技术水平,以及在国民经济发展中的作用)
四、标准立项审查意见?
经专家或xx会议审核,根据某某规定,你单位提报的xx项目通过立项审查,同意立项建设,请按照某某管理规定做好项目组织管理工作。
五、产品开发立项标准?
指成立项目,执行实施。特别是大中型创业项目或行政收费项目,要列入政府、社会、经济发展计划中。项目通过项目实施组织决策者申请,得到政府发改委部门的审议批准,并列入项目实施组织或者政府计划的过程叫发改委立项。立项分类:鼓励类、许可类、限制类,分别对应的报批程序为备案制、核准制、审批制。报批程序结束即为项目立项完成。
申请项目的立项时,应将立项文件递交给项目的有关审批部门。立项报告包括项目
实施前所涉及的各种由文字、图纸、图
片、表格、电子数据组成的材料。不同项目、不同的审批部门、不同的审批程序所要求的立项文件是各有不同的。
六、农药生产立项标准?
立项的标准是产品方案、配套条件、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说明、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说明、符合行业准入标准的说明,建设地点、建设内容、投资规模、建设工期、资金来源等。
七、企业标准立项意义?
企业生产的产品没有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应当制定企业标准,作为组织生产的依据。已有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国家鼓励企业制定严于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企业标准,在企业内部适用。
在经济全球化的今天,“得标准者得天下”,标准的作用已不只是企业组织生产的依据,而是企业开创市场继而占领市场的“排头兵 ”。
这方面的例子不胜枚举。我国钢铁企业“堆积如山”的矿渣既占用大量的土地资源,又加重了环境污染,宝钢成功地将矿渣研制成具有抗腐蚀性好、抗微收缩、强度高的矿渣微粉,并将这一科研成果转化为《宝钢高炉渣微粉》企业标准,依靠标准,打开了市场大门,矿渣微粉广泛应用于磁浮工、越江隧道等大型工程,既节约了能源,实现废物综合利用,每年还可创利润5000万元。
八、基本农田种树标准
《土地管理法》第36条规定:禁止占用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基本农田保护区内建窑、建房、建坟、挖砂、采石、采矿、取土、堆放固体废弃物或者进行其他破坏基本农田的活动。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占用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
这两部法律都指出是不可以占用基本农田从事林果业的,哪怕用来养鱼也不行。尤其是《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列举的情况更为详细,不仅仅是在基本农田上种树是禁止的,包括了其他的建筑,挖沙,采石,取土,堆放废弃物等等。因为这些行为是破坏了基本农田。农田主要是用来生产粮食的,粮食是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战略物资。
九、基本农田复耕标准?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二条:因挖损、塌陷、压占等造成土地破坏,用地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负责复垦;没有条件复垦或者复垦不符合要求的,应当缴纳土地复垦费,专项用于土地复垦。复垦的土地应当优先用于农业。
2、《关于修改土地荒芜费等三项收费的通知》(苏价房[1998]12号 苏国土计[1998]5号):建设用地单位或个人不按工程施工要求,征(拨、使)用土地后,超过一年不使用造成土地荒芜的,每年收取荒芜费。
连续两年以上不使用的,除按规定收取荒芜费外,由县级国土管理部门提请同级人民政府批准无偿收回,同时注销土地使用证。
扩展资料:
《土地复垦条例》
第十条 下列损毁土地由土地复垦义务人负责复垦:
(一)露天采矿、烧制砖瓦、挖沙取土等地表挖掘所损毁的土地;
(二)地下采矿等造成地表塌陷的土地;
(三)堆放采矿剥离物、废石、矿渣、粉煤灰等固体废弃物压占的土地;
(四)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和其他生产建设活动临时占用所损毁的土地。
第十一条 土地复垦义务人应当按照土地复垦标准和国务院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的规定编制土地复垦方案。
十、水库立项条件及标准?
水库立项及标准前置条件是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应报批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报告,其中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是立项的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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