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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农村部一号文件关于加快水产养殖业健康发展(农业农村部关于水产养殖最新)

2023-04-25 09:38:07农业1
<h2>一、2006年农业农村发展一号文件?</h2><p>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p><p>  2006年2月21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出台《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即改革开放以来中央第八个“一号文件”。文件要求,要完善强化支农政策,建设现代农业,稳定发展粮食生产,积极调整农业结构,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农村民主政治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加快社会事业发展,推进农村综合改革,促进农民持续增收,确保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有良好开局。 </p><h2>二、农村农业渔业部关于钓鱼的规定?</h2><p><p >这几天各大钓鱼社交媒体对农业部今年发布的一号文件讨论的比较火热,主题是《农业农村部关于加强长江流域禁捕执法管理工作的意见》。这个指导意见不仅对各种非法捕捞加大整治力度也对我们钓鱼人的垂钓活动作出了明确的规范。</p><p>先列出这份意见中对我们钓鱼切身利益相关的内容:</p><p>(六)加强休闲垂钓管理。各地要综合考虑本地区水生生物资源情况和公众休闲垂钓合理需求,制定并发布垂钓管理办法,依法划定允许垂钓区域范围,合理控制垂钓总体规模,严格限定钓具、钓法、钓饵。钓具数量原则上一人最多允许使用一杆、一钩,禁止在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范围和时间内使用船艇、排筏等水上漂浮物进行垂钓,规范渔获物的品种、数量、规格,禁止垂钓渔获物上市交易,避免对禁捕管理和资源保护产生不利影响。要将垂钓行为纳入渔政日常执法管理范畴,有条件的地方应率先探索实行持证垂钓管理制度,引导公众有序规范参与以休闲娱乐为目的的垂钓活动。</p><p>如果单单只是看上面的引用内容,可能会有钓友觉得:这算什么福音?一人一杆一钩而且还要持证钓鱼!其实我们绝大部分的钓友在野外钓鱼基本都只有一根杆而已,使用多根杆子的毕竟只是少数。而且这样一来那些采用海竿阵占据大量钓位的就会很难看到了,对我们钓手竿的难道不是好事情么?</p><p>持证钓鱼那也是大大的好事!这项制度并不只是拿个证件就能钓鱼这么简单!拿证件肯定是有一定的条件,而且证件里面会对我们钓鱼行为进行规范。不是很多钓鱼人羡慕国外的钓鱼资源吗?这个证件可能会让渔业环境缓慢恢复!主要从下面几个方面考虑:</p><p>钓获放流有了支持</p><p>钓获放流不再是一句空话,也不止是几个钓鱼人的倡议,而是形成明文规定:繁殖期的某些鱼要放生、超标和没有达标的鱼儿要放生、每次只能带一定数量的渔获走。这样一来大家每次钓鱼都可能会放掉不少鱼,水里面的鱼儿多了,我们钓鱼人钓得会更多。</p><p>虽然可能还是会有一些钓鱼人不自觉,不遵守规定,但是只要规定在这里,慢慢的会引导钓鱼人走向正轨。再说,以后钓获放流也不是一句空话,有了规定支持我们倡议的底气会足一些。</p><p>这就好比前几十年随地吐痰、随地大小便的还是很多,但是诚实规定管理办法实施之后慢慢的就少了起来。规定放流也是一样的道理,可能刚开始效果不显著,但是时间长了就好了。</p><p>乱扔垃圾的行为会缓解</p><p>就目前来说钓点的环境可以说惨不忍睹,只要钓鱼人多的地方,那垃圾可以说铺天盖地和垃圾场没什么两样。当然了,据蓑笠哥观察,大多数钓鱼人都会把自己的垃圾收走,也会有部分钓鱼人连别人的垃圾也收走。但是只要有那么几个钓鱼人不收垃圾,一来二去钓点就变成垃圾场。</p><p>钓鱼证上面肯定会对钓点的环境保护有所规范,这样以后我们要求其他钓鱼人收走垃圾就有理有据。如果不收拾垃圾,可能有会面临吊销钓鱼证的风险,这样一来蓑笠哥详细绝大多数的钓鱼人都会主动收走垃圾。毕竟和不能钓鱼比起来,收点儿垃圾实在不算什么麻烦事。</p><p>钓点垃圾一般很多</p><p>可视锚鱼可能会被禁止</p><p>这种严重伤鱼的钓鱼行为可能会被明文禁止(我们姑且算他是钓鱼吧),因为锚的鱼不可能再放生,而且锚到了保护珍惜鱼种的话不能成活涉嫌犯罪。就这个行为来说,估计真的没有几个钓鱼人喜欢的,在钓鱼社交媒体也是谴责和声讨,有了法规出台就不止是谴责那么简单了。</p><p>持证钓鱼安全放心</p><p>估计有不少喜欢野钓的钓友有过被赶不让钓鱼了经历。有了钓鱼证就是合法钓鱼,只要不去一些禁止钓鱼的地方就不会被赶!这样就不用偷偷摸摸的去找个人少的地方钓,能光明正大的钓我们没有必要去找不痛快!</p><p>海竿阵会绝迹</p><p>应该不止蓑笠哥一个钓鱼人不太喜欢和海竿阵的钓友一起钓鱼吧?如果在一些没有什么钓鱼人的地方或者他自己新开发的地方摆海竿阵完全没有问题,但是如果在大家经常钓的地方摆开一排别人还怎么钓鱼?持证钓鱼之后,海竿阵只能去一些收费的水库摆或者自家水库摆了,自然水域只能一人一杆,摆不了了!</p><p>自然水域鱼多了我们钓得也多</p><p>这项意见最为重要的一点:非法捕捞面临严管!</p><p>可以说喜欢野钓的钓鱼人最讨厌的就是电鱼和网鱼了,这就是属于非法捕捞!而且电鱼还涉嫌违法,被抓住会没收所有电鱼装备以及罚款,严重的还会有刑事惩罚。农业部门今年的第一份文件就是关于非法捕捞,可见国家对这个相当重视!</p><p>这次的意见会推动多部门联合执法,以往的那种执法难、发现难、取证难的问题肯定会有所缓解。相信以后非法捕捞的越来越少,过不了几年江河湖泊里面到处都鱼!</p><p>不过再好的政策也需要执行,非法捕捞问题一直存在就是因为执行成本太大等其他一些原因。这也需要我们钓鱼人积极配合:发现非法捕捞的立马报警,并拍照保留证据。这也一来,就算还存在非法捕捞的,也不太可能在我们钓鱼人附近捕了。</p><h2>三、2019年9月4日农业农村部文件?</h2><p>财政部、农业农村部联合印发《关于支持做好稳定生猪生产保障市场供应有关工作的通知》</p><h2>四、2021年关于农业农村农民的文件?</h2><p>2021年中央一号文件《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21日正式出台。这是21世纪以来第18个指导“三农”工作的中央一号文件,凸显了新发展阶段党中央对农业农村工作的高度重视。文件明确,到2025年,农业农村现代化取得重要进展,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明显提高。在农业基础建设、粮食和重要农产品供应、农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农村生态环境等方面都将实现大幅度改善和提升,农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明显提高。</p><p>“我们已经全面完成了脱贫攻坚任务,但距离全面乡村振兴和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还有很多路要走。今年的中央一号文件提出了更好的目标,更加聚焦于关注农村、农业、农民,并动员全社会力量,形成了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和加快现代化建设的合力,实现了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的一个良好衔接。”中国农业大学农民问题研究所所长、教授朱启臻对《经济参考报》记者表示。</p><p>文件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大力实施乡村建设行动、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全面领导四大方面,具体提出了20多项措施。</p><p>在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方面,文件提出对摆脱贫困的县,从脱贫之日起设立5年过渡期,过渡期内保持现有主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逐步实现由集中资源支持脱贫攻坚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平稳过渡,推动“三农”工作重心历史性转移。</p><p>同时,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守住防止规模性返贫底线,持续加大就业和产业扶持力度;加强农村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实行分层分类帮扶;持续做好有组织劳务输出工作,推广以工代赈,重点建设一批区域性和跨区域重大基础设施工程等。并在西部地区脱贫县中确定一批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集中支持,坚持和完善东西部协作和对口支援、社会力量参与帮扶等机制。</p><p>中国人民大学农业与农村发展学院副院长郑风田表示,这些贫困地区已经实现全面脱贫,但在未来进一步推进全面乡村振兴过程中,这些地方可能还是最大的短板。因此,要妥善解决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的有效衔接问题,就需要帮扶政策有一个过渡期,帮助这些地方持续发展,从而全面实现乡村振兴。</p><p>在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方面,文件要求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切实扛起粮食安全政治责任,实行粮食安全党政同责。强调要建设国家粮食安全产业带,稳定粮食播种面积、稳定种粮农民补贴、坚持并完善稻谷和小麦最低收购价等政策。并加快构建现代养殖体系,保护生猪基础产能,健全生猪产业平稳有序发展长效机制等。同时,强调要坚决守住18亿亩耕地红线,严格实行土地用途管制。采取“长牙齿”的措施,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p><p>打好种业翻身仗是推进农业现代化的一个重要内容。对此,文件强调要加强农业种质资源保护开发利用,加快第三次农作物种质资源、畜禽种质资源调查收集,加强国家作物、畜禽和海洋渔业生物种质资源库建设。以及对育种基础性研究以及重点育种项目给予长期稳定支持,加快实施农业生物育种重大科技项目,加强育种领域知识产权保护等。</p><p>“种业现代化对于我国农业发展非常重要。一方面政府要加大投入,一方面也要发挥市场的作用,做好对物种资源的保护和开发利用,对一些基础性研究和重点项目应给予重点支持。”朱启臻表示,政府应鼓励企业和地方花大力气培育一些可以自留种的优秀品种,这样可以保证种业的多样化并增强抗风险能力。</p><p>在大力实施乡村建设行动方面,文件在加快推进村庄规划工作、加强乡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农村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全面促进农村消费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规划。</p><p>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研究员李国祥表示,相比较脱贫攻坚,乡村振兴的要求更高,包括产业、文化,也包括生态、组织等方方面面。实施乡村建设行动,要加快补齐农村基础设施短板,缩小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差距。要进一步完善乡村水、电、路、气、通信、广播电视、物流等基础设施,进一步改善农村人居环境。</p><p>其中,深入推进农村改革是实施乡村建设的一个重要内容。文件提出要完善农村产权制度和要素市场化配置机制。坚持农村土地农民集体所有制不动摇,坚持家庭承包经营基础性地位不动摇,有序开展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保持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健全土地经营权流转服务体系。积极探索实施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制度,完善盘活农村存量建设用地政策,优先保障乡村产业发展、乡村建设用地。根据乡村休闲观光等产业分散布局的实际需要,探索灵活多样的供地新方式。</p><p>朱启臻表示,土地问题必须坚持中央一贯的以农民为主体政策方向,进一步完善承包经营制度。并在此基础上来促进土地流转,而且要明确不是强迫流转,而是为防止土地闲置、撂荒,从已经离开土地的人手中把土地流转给种地的人,形成适度规模的家庭农场。</p><h2>五、1982年关于农村工作的一号文件?</h2><p >中共中央在1982年至1986年连续五年发布以农业、农村和农民为主题的中央一号文件,对农村改革和农业发展作出具体部署。2004年至2021年又连续十八年发布以“三农”(农业、农村、农民)为主题的中央一号文件,强调了“三农”问题在中国社会主义现代化时期“重中之重”的地位。</p><h2>六、农业农村等六部委关于农村承包土地确权有关政策规定?</h2><p>中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农业农村部、自然资源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务院扶贫办于2018年联合发布了《关于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全面完成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意见》(发改农资〔2018〕630号),其中规定了以下政策措施:</p><p>全面完成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要在2020年前全面完成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健全农村土地产权制度,保障农民土地权益。</p><p>推进农村土地流转。在确保农民自愿、有偿、有保障的前提下,积极推进农村土地流转,发展适度规模经营,提高农村土地利用效益。</p><p>加强土地承包经营管理。加强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和规范管理,支持各类主体参与农村土地经营,规范土地流转市场秩序,推进土地集约利用和高效农业发展。</p><p>健全农村土地市场体系。促进土地要素流动和市场化配置,构建农村土地流转市场体系,发展土地流转中介服务,推进土地资源有效配置。</p><p>建立健全农村土地保障制度。加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和规范管理,完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和管理政策,保障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同时,加强农村土地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管理,规范农村宅基地管理,保障农民的宅基地权益。</p><p>需要注意的是,各地区的具体政策规定可能存在差异,具体情况可根据当地政策进行查询。</p><h2>七、2006年是我国农业农村发展的关键年出台的相关一号文件是什么?</h2><p>2006年是我国农业农村发展的关键年,出台的相关一号文件是《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p><p>2006年2月,一号文件《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公布,再次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战略任务。</p><p>随后,2007年一号文件提出要积极发展现代农业、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p><p>2008年一号文件继续锁定”三农“,再次强调要进一步促进农业发展农民增收。</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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