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农业农村局是否会参公(乡镇农业农村局是否会参公编制)
<h2>一、乡镇农业农村局合法吗?</h2><p>乡乡镇不设立农业农村局,所以谈不上什幺合法不合法,农业农村局只有市县才有设置,国家称农业农村部,省级称农业农村厅,乡镇设农技站,或叫农技畜牧站,如果你所在地的乡镇设立了农业农村局,那一定是不对的,或者是误传的,正常的乡镇编制是不可能设置乡镇农业农村局的。</p><h2>二、乡镇农业农村局都做什么?</h2><p>乡镇没有农业农村局,有科室,他是按县.区一级布暑工作。</p><h2>三、农业农村局对应乡镇哪个部门?</h2><p>对应乡镇农技推广中心。农业农村局从农业农村部在县(市、区)都设有农业农村厅、局。到了乡镇,就是农技推广中心(十年前叫农技推广站)。乡镇农技推广中心将原乡镇畜牧兽医站、林业站、经营管理站合并为农技推广中心。</p><p>农业农村局负责乡镇农技推广中心的人士安排(与乡镇党委协商),技术指导,工作考核等工作。乡镇农技推广中心接受双重领导。所以农业农村局对应乡镇农技推广中心。</p><h2>四、县级商务局是否参公?</h2><p><p> 县级商务局是行政单位,招考的人员标明是公务员就是公务员,标明招考的是参公的就是参公编制,标明招的是工勤就是工勤 。</p>这个不一定啊,国家现在不是事业单位改革吗?也不知道是怎么改,要看国家政策啊。也许会过渡考一部分行政编制,也许保留事业编制,也许过渡成企业。这个说不好。偏行政执法的单位一般过渡成行政编制,偏企业的一般过渡成企业。</p><h2>五、乡镇农业农村局主要职责?</h2><p>(一)贯彻落实“三农”工作发展战略,统筹研究和组织实施“三农”工作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重大政策。负责农业(农业、林业、渔业)综合执法。参与涉农财税、价格、收储、金融保险、进出口等政策制定。</p><p>(二)贯彻落实扶贫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市扶贫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协调拟订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分配、使用方案。建立健全扶贫开发协调机制,推进落实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长效机制。建立健全扶贫工作责任制,制定和落实扶贫开发目标责任和考核评价办法。负责脱贫攻坚工作考核,实施绩效考核评价。负责全市扶贫开发宣传、培训和信息化建设等工作。</p><p>(三)统筹推动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牵头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负责农业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p><h2>六、农业农村局在乡镇有哪些机构?</h2><p>农业农村局在乡镇有:办公室、人事科、财务科、工会、老干科、市场与信息科、法规科、产业化办公室、基地品牌办公室、农村能源办公室、蔬菜生产办公室、种植业管理科、农经中心(包含多个科室)、农广校、科教科、农技中心、农技站、植保站、土肥站、果树站、经济作物站、棉技站、环保站、种子管理站、农业执法大队、农科所等。</p><p>农业农村农民问题是关系国计民生的根本性问题。组建农业农村部是为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统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动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加快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p><h2>七、农业农村局是否有权认定假农药?</h2><p>农业农村局有权认定假农药。为了加强对包括农药在内的农业生产资料的管理,切实保护广大农民朋友的切身利益国家授权农业农村部门成立专门的农业综合执法机构,加强对种子、化肥、农药等农业生产资料消售环节的监管。</p><p>对发现消售的农药没有国家批准文号、已过使用期的和国家已禁止使用的,一经发现即给予没收,罚款处理,触犯刑律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p><h2>八、乡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是参公管理吗?</h2><p>农村综合服务中心属于事业服务性质的机构,主要职能是对区域内农业技术推广、农民技术培训、农产品质量安全、农机具使用技术、农资产品经营、畜牧水产养殖等提供技术指导和服务,不具有行政管理职能,其从业人员也是农业技木人员,所以不符合参公管理条件。</p><h2>九、农业农村局职责?</h2><p>1、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农业、农村政策,研究拟定全区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业机械化等各产业(以下简称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中长期规划、年度生产计划、农业综合规划和专业规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p><p>2、承担完善农村经营管理体制的责任。负责对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管理和服务。</p><p>3、指导粮食等主要农产品生产。</p><p>4、促进农业产前、产中、产后一体化发展。</p><p>5、承担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的责任。</p><p>6、组织、协调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p><p>7、组织实施果品结构调整和基地建设。</p><p>8、负责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执行有关动植物防疫和植物检疫的法规、规章、制度和动植物防疫和植物检疫政策。</p><p>9、承担农业防灾减灾的责任。</p><p>10、监测分析农业和农村经济运行。</p><p>11、执行相关农技推广的规划、计划和有关政策。</p><p>12、组织落实农业机械化和设施农业政策、规定、计划、统计等工作。组织实施农机作业规范和技术标准。</p><p>13、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p><p>14、贯彻执行耕地及基本农田质量保护与改良政策,依法管理耕地质量,发展节水农业。</p><p>15、组织实施农业生态建设规划、农村再生资源综合开发和利用,指导生态农业、循环农业发展。</p><h2>十、农业农村局包括哪些局?</h2><p>农业农村局是正科级单位,以下不设局 </p><p>农业农村局由以下单位组成:办公室、政策法规科、计划财务科、农村经济体制与经营管理科、市场与经济信息科、科技教育科、种植业管理科、农业机械化管理办公室、畜牧兽医办公室、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人事科、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p><p>农业农村局是中国地级市、县级市、县一级分管与三农(农业、农村、农民)工作的政府行政机构,负责管理农业部门,监督农业行为。</p>
本网站文章仅供交流学习 ,不作为商用, 版权归属原作者,部分文章推送时未能及时与原作者取得联系,若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到您的权益烦请告知,我们将立即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