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农村局是什么性质?
<h2>一、农业农村局是什么性质?</h2><p >农业农村局是政府工作部门。</p><p>农业农村局是2018年本轮党政机构改革后原农业局、省/市/县委农办、市畜牧局合并而成。</p><p >改革后的农业农村局还被划入了发改委的农业投资、国土资源局的农田整治、水利局的农田水利建设、农机管理局的行政职能。省/市/县委的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也设在农业农村局。</p><p>农业农村局的职责主要包括:落实上级关于“三农”的计划、战略,负责农业综合执法,推动“三农”建设和乡村治理,负责农村宅基地、承包地的有关管理工作,负责渔政管理。</p><p>农业投资、农业防灾减灾、农田水利建设等。</p><p>此外,在很多地方,扶贫办是设在农业农村局的,农业农村局还会负责扶贫方面的工作。</p><h2>二、吉州区农业局是什么性质的单位?</h2><p>你好,以前的农业局现在已经更名为农村农业局。</p><p>农村农业局,顾名思义,是指主要为广大农村农业方面的服务,比如农田项目的审批管理,农业项目的审批管理等涉及农村农业方面的服务。</p><h2>三、县农业局是什么性质的单位?</h2><p>县农业局是政府部门,属于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其在编人员是公务员,聘用制人员不在公务员序列。事业单位分为全额拨款、差额拨款、自收自支3类。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又细分为政府部门、公检法司部门、大中小学校、公立医院等。其中政府部门、公检法司部门的在编人员是公务员。其余单位的在编人员不在公务员序列。</p><p>差额拨款事业单位一般是广播电台、报社等,其经费不足部分通过发布广告弥补。其在编人员不属于公务员。</p><p>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包括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其所需经费自行筹集,在编人员不属于公务员。</p><h2>四、农业农村振兴局是什么单位?</h2><p>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乡村振兴局是国务院直属机构,于2021年2月25日在北京市朝阳区太阳宫北街1号正式挂牌,前身为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国家乡村振兴局设有信息中心、开发指导司、考核评估司、综合司等机构。</p><h2>五、农业农村局上属单位是什么?</h2><p>农村农业局上属单位是本地人民政府,业务上属是本地人民政府上一级政府所属农村农业部门。从上到下分别是农业农村部,隶书于国务院,作为国务院主管所有涉农有关工作,主要是农业生产,科技普及,农资市场监管等。省级的是农业农村厅。是省政府下设的主管全省农业农村工作的政府部门。地市级和县(区)的都叫农业农村局,是当地政府主管农业农村工作的政府部门。</p><p>因此,农业农村局不是事业单位。而是真正的政府部门,其工作人员全是公务员。</p><h2>六、县农业农村局是什么单位?</h2><p>县农业农村局是本县的农业行政主管单位。</p><p>农业农村局是党政机关改革后,以原来的农业局为主体,通过整合畜牧兽医局、发改委、财政局等部门有农业领域的组织,重新组建而成的政府工作部门。</p><p>农业农林局的工作职责:</p><p>1、组织起草农业农村有关法律法规草案,制定部门规章,指导农业综合执法;</p><p>2、统筹推动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的发展;</p><p>3、拟订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p><p>4、指导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和乡镇企业发展工作;</p><p>5、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p><p>6、组织农业资源区的规划工作;7、负责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p><h2>七、农村农业局是什么单位?</h2><p>农村农业局是国家行政单位,主要职责有以下几点</p><p>(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种植业、畜牧业、农业机械化和农村经济发展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研究拟订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拟订农业综合开发规划并监督实施。</p><p>(二)研究拟订当地农业有关产业方面的管理办法、规定等,引导农业产业结构的合理调整、农业资源的合理配置和农产品品质的改善;研究提出农产品、农业生产资料的价格及财政补贴的政策建议。</p><p>(三)研究提出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意见;指导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和乡村集体经济组织、合作经济组织的建设;</p><p>稳定和完善党在农村的基本经营制度和政策,指导农村集体土地承包和集体资产管理,调节农村经济利益关系;</p><p>管理农业劳动力和指导其合理转移;指导、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和农村土地使用权流转工作。</p><p>(四)拟订农业产业化经营有关措施和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促进农业产前、产中、产后一体化;组织协调和实施“菜篮子工程”建设;研究提出农产品、农业生产资料的进出口和农业利用外资的建议;组织、指导农业展览活动;预测并发布农业生产、农产品及农业生产资料供求情况等农村经济信息。等等</p><h2>八、农村发展局是什么单位性质?</h2><p>农村发展局是人民政府下属的一个工作部门。</p><p>主要职责</p><p>(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农业(种植业、畜牧业、农业机械化)、农村经济的防治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起草有关地方规范性文件;负责农业、农村经济发展战略及产业政策研究,会同县级有关部门提出深化农村集体经济体制改革和稳定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建议,参与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和农村基层组织建设。</p><p>(二)拟定农业、农村经济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提出农业、农村经济补贴等政策建议;负责农业园区、现代农业示范点和示范带建设工作;指导新农村建设有关工作。</p><p>(三)监督、指导农民负担和村民筹资筹劳工作;指导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农村土地承包、耕地使用权流转和承包纠纷仲裁工作。</p><p>(四)监督管理农业投入品和农产品生产质量安全;负责农产品生产质量安全监测,依法开展农产品生产质量安全风险评估;负责农业机械化发展,监督管理农机安全;监督管理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p><p>(五)指导农业产业化经营和农业产前、产中、产后一体化发展;组织实施“菜篮子工程”;依法实施对农业的许可及监督管理;参与农资市场秩序的整顿、规范和农资打假工作。</p><p>(六)监督管理兽医医政、兽药药政和饲料饲政工作;负责农作物重大病虫害监测和防治;监督管理动植物防疫检疫工作,开展疫情调查,负责组织动植物疫病扑灭工作。</p><p>(七)拟定农业资源区划、农村能源建设及农业生态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和利用、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农业农村节能减排、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指导生态农业、循环农业、休闲农业发展;负责城乡沼气净化工程的行业管理工作;负责农用地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和管理。</p><p>(八)负责农业生产防灾减灾工作,监测农业生产灾情,指导紧急救灾和灾后生产恢复,参与处置相关涉农应急突发事件。</p><p>(九)拟定农业技术推广及队伍建设的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引进农业先进技术,组织农业科研成果和技术推广项目的遴选,组织实施农业科研成果转化,管理农业科技成果;负责农业新品种推广、应用工作。</p><p>(十)负责农业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农村新型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业行业协会的建设;参与拟定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农村实用技术培训,参与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工作。</p><p>(十一)负责农业、农村经济运行动态监测分析,负责收集整理农业投入品及农产品供求情况等农村经济信息;负责农业对外交流、区域经济合作和宣传工作,负责农业招商引资工作。</p><p>(十二)牵头协调涉农部门的相关工作;负责农村扶贫开发工作,组织协调定点帮扶工作。</p><p>(十三)承办县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p><p>(十四)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p><h2>九、市农业农村局什么单位?</h2><p> 地级市的农业农村局是正处级行政单位。主要职能是:</p><p> 1、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体制机制改革的建议,指导协调县域经济发展和新农村建设,研究提出县域经济发展和新农村建设的政策与规划建议,参与农村小城镇规划和建设的有关工作,参与农村社会事业发展工作。</p><p> 2、贯彻执行国家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业机械化、农产品加工业等农业各产业(以下简称农业)发展的方针政策,拟订我市农业发展的政策和规划并指导实施,参与涉农的财税、价格、金融保险、进出口等政策制定,推进农业依法行政。</p><p> 3、研究提出稳定和完善农村经济经营管理体制的建议,指导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有序流转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工作;指导、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和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及财政奖补项目管理工作,检查监督惠农政策的落实,指导、监督涉农乱摊派、乱收费、乱罚款行为的治理;指导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建设、农村集体资产财务管理和产权制度改革;指导、扶持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产品行业协会的建设与发展。</p><p> 4、组织拟订促进农产品加工业发展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提出农业产业保护政策建议,指导农产品加工业结构调整、技术创新和服务体系建设;提出促进大宗农产品流通的政策建议,研究制定大宗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培育、保护和发展农产品品牌;组织协调“菜篮子”工程。</p><p> 5、承担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的责任,依法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发布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信息,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贯彻执行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评价标准和技术规范,负责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和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农产品质量安全国家标准,参与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地方标准并指导实施;指导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和工作考核;依法实施符合安全标准的农产品认证和监督管理;组织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p><h2>十、农村农业局执法大队是什么单位?</h2><p>农业执法大队属于事业单位,其工作职责是:1、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农业、林业、畜牧业、农机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制定市农业综合执法大队相关工作文件并组织实施;</p><p>2、负责农药、种子、肥料等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和执法工作;</p><p>3、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的监督管理和执法工作。</p><p>农业执法大队的招聘条件是:</p><p>1、年龄在30周岁以下,大专及以上学历;</p><p>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p><p>3、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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