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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综合执法大队有前途吗?

2023-09-19 03:20:49农业1
<h2>一、农业综合执法大队有前途吗?</h2><p>有前途。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属于农业农村局下设的专门执法机构,主要职能是负责农业法律法规的执法检查工作,属于全额事业单位,在这里工作比较稳定,也很有前途。但是要想转任公务员还得继续努力,继续加油,所以最好是一步到位进入行政单位更好😄😄</p><h2>二、农业综合执法大队是人大授权的吗?</h2><p>不是人大授权的。因为目前我国法律规定,农业综合执法大队的设立主要是为了加强农业执法力度,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但并没有明确授权人大或其他机构来设立或管理农业综合执法大队。此外,农业综合执法大队的设立和管理也需要遵守行政程序、法定职责等要求,不能随意设立或使用权力。</p><h2>三、农业农村局执法大队有哪些权力?</h2><p>(一)宣传贯彻农业方面法律、法规和规章,依法行使法律法规赋予的农业综合行政执法职责。</p><p>(二)受理违反农业法律、法规和规章行为的举报和投诉。</p><p>(三)开展对兽医兽药、生猪屠宰、种子、化肥、农药、农机、农产品质量安全、饲料和饲料添加剂、动物卫生监督、植物检疫、植物保护、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粮食流通、粮食收购资格审核管理、生鲜乳收购以及水生野生动物保护、渔政等方面行政处罚以及相应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工作。</p><p>(四)负责组织查处辖区内跨区域和具有全县影响的复杂案件、监督指导乡(镇)综合行政执法体系建设和农业执法工作,推进执法信息化。</p><p>(五)拟订农业综合执法办案制度、规范等并组织实施,承担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p><p>(六)完成县农业农村局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p><h2>四、农村农业局执法大队是什么单位?</h2><p>农业执法大队属于事业单位,其工作职责是:1、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农业、林业、畜牧业、农机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制定市农业综合执法大队相关工作文件并组织实施;</p><p>2、负责农药、种子、肥料等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和执法工作;</p><p>3、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的监督管理和执法工作。</p><p>农业执法大队的招聘条件是:</p><p>1、年龄在30周岁以下,大专及以上学历;</p><p>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p><p>3、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p><h2>五、农业综合执法大队能管杀树吗?</h2><p>不能。执法大队是负责农业领域行政执法的部门,主要职责包括: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农业行政执法的方针和法律、法规、规章;依法行使法律、法规、规章赋予的农业行政处罚权以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等行政执法职能;</p><p>负责种植类农作物种子、农药、肥料、植物检疫、农村环保能源的执法检查和违法案件的行政处罚工作;</p><p>负责市场信息类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农产品市场管理的执法检查</p><h2>六、农业综合执法大队有取缔的权限吗?</h2><p><p>生产种苗如果你不卖的话可以,如果是大规模销售,他们是有权限管理的,你需要有手续才可以合法做。</p>再就是你可以去协商一下,说明自己的情况,套一下关系,这种事多了,没必要偏偏找你开刀。祝你好运!</p><h2>七、生态环境综合执法大队是环保局吗?</h2><p>不是</p><p>生态环境局不是环保局。区别为:级别不同:生态环境局为市政府工作部门。环保局是政府职能部门,最高机关系生态环境部,隶属于国务院管理。职责范围不同:生态环境局将市环境保护局的职责,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应对气候变化和减排职责,市国土资源局的监督防止地下水污染职责。</p><h2>八、农牧局是农业农村局吗?</h2><p>农牧局是农业农村局以前身份之一。机构改革后,各地各级的农业局,农机局,畜牧局撒销,组建新的农业农村局,原来承担的工作职能由新组建的农业农村局承担。农业农村局工作职责主要以乡村振兴为主导,畜牧服务和农机管理服务,农业的规划与农业科技服务为一体,将为乡村振兴农业农村大发展奠定了坚强的保证。</p><h2>九、综合执法大队是公务员还是事业编?</h2><p>综合执法大队是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编制单位。具有行政执法职能,主要承担地方农业农村、城市建设、文化出版、市场监管、国土资源等领域行政法规的监督执行。</p><h2>十、农业农村局行政执法大队是干什么的?</h2><p>农业执法大队就是行使农业领域行政执法权的部门,通俗地说就是查案子、办案子的。职责如下:</p><p>1. 负责农药、种子、肥料等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和执法工作。</p><p>2. 负责兽药(含蚕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等养殖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和执法工作。</p><p>3. 负责农产品(含果蔬产品、畜产品、乳品等)质量安全、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的监督管理和执法工作。</p><p>4. 负责动植物(含森林植物)及其产品检疫、动植物资源保护等监督管理和执法工作。</p><p>5. 负责林地、林业资源、湿地、野生动植物保护等监督管理和执法工作。</p><p>6. 负责农业、畜牧业、林业、农机生产、经营、使用等监督管理和执法工作。</p><p>7. 指导农业行政执法队伍的建设和业务培训工作,协助做好全农业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资格管理工作。</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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