冷库存放猪肉需要哪些证件?
办冷库屠宰需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卫生防疫证、用地许可、规划许可、环保许可、发改委立项、资质单位设计、建设许可。
一、在市城区申请设置生猪定点屠宰厂(场),应向市人民政府商务主管部门提交书面申请和有关资料;在县城区申请设置生猪定点屠宰厂(场);
二、在县办理需要向县人民政府商务主管部门提交书面申请和有关资料;在乡(镇)设置生猪定点屠宰场点,须经当地乡(镇)人民政府同意后向县级人民政府商务主管部门提交书面申请和有关资料。
三、有关资料应包括:
1.环保部门出具的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文件;
2.畜牧兽医部门出具的符合国家规定的动物防疫条件的审核意见;
3.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项目批复;
4.出资人身份证明材料;
5.工作人员有关证明资料;
6.设备设施的有关证明材料。
四、在商务主管部门应在收到书面申请20个工作日内,会同畜牧兽医、环保部门提出初步审核意见。
五、涉及新建厂(场)建筑的,申请单位或个人还需向当地规划、建设、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依法申请办理相关手续,方可开工建设。
六、生猪定点屠宰厂(场)建设完成后,由市商务主管部门根据书面验收申请,会同畜牧兽医、环保等相关部门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由市人民政府颁发定点屠宰证书和定点屠宰标志牌,并向社会公告和报省商务主管部门备案。
注:申请单位或个人凭定点屠宰证书分别到工商、卫生、税务等部门办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后,方可正式营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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