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激励性规制的含义及和特征有哪些?

2023-10-15 01:08:46技术研发1

一、激励性规制的含义及和特征有哪些?

激励性规制是指在市场经济体制条件下,政府以治理市场失灵为目的,根据有关法律、规章和制度,干预经济主体(特别是企业)活动的行为。

日本着名的规制经济学家植草益认为,所谓激励性规制(Incentiveregulation),就是在保持原有规制结构的条件下,激励受规制企业提高内部效率,也就是给予受规制企业以竞争压力和提高生产或经营效率的正面诱因。

激励性规制给予受规制企业一定的价格制定权,让其利用信息优势和利润最大化动机,主动提高内部效率、降低成本,并获取由此带来的利润增额。

二、产业的含义及特征?

1、产业是社会分工和生产力不断发展的产物。产业是社会分工的产物,它随着社会分工的产生而产生,并随着社会分工的发展而发展。在远古时代,人类共同劳动,共同生活。

2、生产物质产品的集合体,包括农业、工业、交通运输业等部门,一般不包括商业。有时专指工业,如产业革命。有时泛指一切生产物质产品和提供劳务活动的集合体,包括农业、工业、交通运输业、邮电通讯业、商业饮食服务业、文教卫生业等部门。

3、产业是指由利益相互联系的、具有不同分工的、由各个相关行业所组成的业态总称,尽管它们的经营方式、经营形态、企业模式和流通环节有所不同,但是,它们的经营对象和经营范围是围绕着共同产品而展开的,并且可以在构成业态的各个行业内部完成各自的循环。

三、误解的含义及特征?

误解是当事人认识上的错误。该错误的产生是当事人的内心意思缺陷,不是其他原因。当事人的意思真实与其内心意思是一致的,就是由于缺乏必要的知识、技能或信息等内心意思的缺陷,使其对合同的内容等发生误解。误解:是一个主观性的理解。

四、简述信用的含义及特征?

含义:

1.信用作为一种基本道德准则,是指人们在日常交往中应当诚实无欺,遵守诺言的行为准则2.信用作为经济活动的基本要求,是指一种建立在授信人对受信人偿付承诺的信任的基础上,使后者无须付现金即可获取商品、服务或货币的能力3.信用作为一种法律制度,即依法可以实现的利益期待,当事人违反诚信义务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特征:

1.信用具有人格性。

信用作为一种资格,它表明一种特定的法律和社会身份、地位;信用是一种道德上的人格利益;信用体现为一种人格权2.信用具有财产性。

信用以财产为基础;信用本身是一种无形资产;侵害商事信用主要承担财产责任3.信用具有信息性。

信用由信息构成;信用是可以量化的信息;信用是一种信息服务机制;信用也是一种信息监督机制。

五、劳务合同有哪些特征及法律规定?

1)签订合同主体方面 劳务合同的签订双方没有局限,可以是公司、自然人之间的任意组合。

2)签订合同的双方关系 劳务合同的一方无须成为另一方成员即可为需方提供劳动,双方之间的地位自始至终是平等的。

3)劳动风险的承担 劳务合同中提供劳动的一方有权自行支配劳动,因此劳动风险责任自行承担。

4)劳动报酬 由双方执行自行协商,法律不过分干涉。

5)争议解决 劳务合同属于民事合同的一种,受民法及合同法调整,故因劳务合同发生的争议由人民法院审理。

六、职业道德的含义及特征?

广义的职业道德是指从业人员在职业活动中应该遵循的行为准则,涵盖了从业人员与服务对象、职业与职工、职业与职业之间的关系。

狭义的职业道德是指在一定职业活动中应遵循的、体现一定职业特征的、调整一定职业关系的职业行为准则和规范。 特征:职业性。职业道德的内容与职业实践活动紧密相连,反映着特定职业活动对从业人员行为的道德要求;实践性;继承性。

在长期实践过程中形成的,会被作为经验和传统继承下来;多样性。不同的行业和不同的职业,有不同的职业道德标准。

七、非正式组织的含义及特征?

体概念

非正式组织的要领是由美国行为科学家埃尔顿·梅奥(Elton Mayo)等人在进行了著名的霍桑实验之后提出来的。

非正式组织是伴随着正式组织的运转而形成的。一些正式组织的成员之间的私人关系从相互接受、了解逐步上升为友谊,一些无形的、与正式组织有联系,但又独立于正式组织的小群体便慢慢地形成了。这些小群体形成以后,其成员由于工作性质相近、社会地位相当、对一些具体问题的认识基本一致、观点基本相同,或者在性格、业余爱好以及感情相投的基础上,产生了一些被大家所接受并遵守的行为规则,从而使原来松散、随机性的群体渐渐转变为趋向固定的一个体系,即“非正式组织”。

非正式组织一般没有明确的组织机构或章程,其中的核心人物由于个人威望或影响力等而成为自然领袖,其思想基础与行为准则往往是一些共同的习惯、观点等,组织稳固性不强。主要以感情和融洽的关系为标准,要求其成员遵守共同的、不成文的行为规则。

非正式组织是不以人们意志为转移而客观存在的,其消极作用是难以禁止和取消的。由于非正式组织具有许多有利于正式组织的积极作用,正式组织的领导人应充分利用非正式组织,以达到培养集体意识的目的

八、公民法的含义特征及作用?

第一,具有规范性和普遍性。法律的规范性是指法律规范是一种一般的、抽象的行为规则,不针对具体事或具体人,而是为人们规定一种行为模式或行为方案,在相同的条件下可以反复适用。法律的普遍性是指法律规范在国家权力所及的范围内具有普遍的约束力,对社会全体成员有效,人人必须遵守。

第二,具有严格的结构和层次。法律每个法律规范在逻辑上都由假定、处理和制裁三个部分组成;不同规范之间有紧密的联系,不同法律部门和法律制度构成紧密联系的整体。法律有法定的创制方法和表现形式,不同等级的规范文件之间有严格的效力从属关系。

2、法律是上升为国家意志的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法律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行为规范系统。

制定或认可是国家制定法律规范的两种基本形式。制定,是指由国家机关在某职权范围内按照法定的程序创制规范性法律文件的活动,一般是指成文法创制的过程。认可,是指国家承认某些社会上已有的行为规则具有法律效力。

3、法律是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行为规范系统

法律是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国家强制力包括军队、警察、监狱、法庭等国家暴力机关,这些机关的执法活动使法律实施得到直接保障。国家强制力使法律获得了对全社会的普遍约束力,这种约束力不仅对敌对阶级存在,而且在本阶级内部也存在。

当然,并非法律的每一个实施过程都必须借助于国家强制力,国家强制力常常是“备而不用”。但是,法律如果失去了国家强制力,就无异于“一纸空文”,也就失去了法的属性。不同性质的国家的法律,其国家强制力具有不同性质和目的。

4、 法律是以规定人们的权利义务作为主要调整手段的法律行为规范系统

法律与权利义务是不可分的,它把一定生产方式要求的行为自由规定为法律权利,把与之相对应的社会责任规定为法律义务,使一定社会形态中人们的相互关系转化为法律上的权利义务关系,规定人们在一定情况下可以做什么,必须做什么,禁止做什么,并通过国家强制力保证这些权利和义务的实现,以此来确认、保护和发展对统治阶级有利的社会关系与社会秩序。

法律所规定的权利与义务,不仅是指公民、社会组织、国家的权利和义务,而且包括国家机关及其公职人员的职权和职责。

九、教育督导评估的含义及特征?

评估是教育督导部门的基本职能,是依据有关教育的方针、政策、法规和教育目 对教育管理水平、教育质量、办学效益及其相关因素进行系统评估和价值...

十、社会自治组织的含义及特征?

广义上的社会自治组织,它指一定范围内的自治体全体成员在自由、平等的基础上依法对自治体公共事务实行自我管理的不具有强制性的组织形态,既包括政治意义上的社会自治组织,如我国的村民委员会、街道居委会及其他政治性社团,也包括经济意义上的社会自治组织,如各种经济性协会、中介性组织等。社会自治组织是民主的实现形式之一,是阻止公权力侵害私权利的“一道墙”,也是社会矛盾的减压阀.一方面社会自治组织是在国家的法律规范下成立和运作的,另一方面在社会自治共同体内都建立有党的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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