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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用合同的性质? 合同负债的性质?

2023-10-22 17:44:01技术研发1

一、借用合同的性质?

法律分析:属于单务、无偿合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二、合同负债的性质?

是指企业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的义务。企业在向客户转让商品之前,如果客户已经支付了合同对价或企业已经取得了无条件收取合同对价的权利,则企业应当在客户实际支付款项与到期应支付款项孰早时点,将该已收或应收的款项列示为合同负债。

  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财会[2017]22号)对原收入准则做了重大修订,其中新增了“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的概念。本准则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

三、技术服务合同和技术开发合同的区别?

技术服务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以技术知识为另一方解决特定技术问题所订立的合同。技术服务合同中包括技术培训合同和技术中介合同。技术培训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委托另一方对指定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特定项目的技术指导和专业训练所订立的合同。技术服务合同具有以下特征:第一,合同标的是解决特定技术问题的项目。第二,履行方式是完成约定的专业技术工作。第三,工作成果有具体的质量和数量指标。第四,有关专业技术知识的传递不涉及专利和技术秘密成果的权属问题。技术开发合同是指当事人之间就新技术、新工艺和新工艺的新材料及其系统的研究开发所订立的合同。技术开发合同是指当事人之间就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或者新材料及其系统的研究开发所订立的合同,包括委托开发合同和合作开发合同。其客体是尚不存在的有待开发的技术成果,其风险由当事人共同承担。技术开发合同具有如下特征:  1.标的物具有新颖性,包括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或者新材料及其系统。  2.技术开发合同的内容是进行研究开发工作。  3.技术开发合同是双务有偿合同,合同履行具有协作性。  4.技术开发合同的风险由双方共同负担。技术开发合同认定条件  (一)技术开发合同的认定条件  根据2001年起实施的《技术合同认定规则》的规定,技术开发合同的认定条件是:  ⑴有明确、具体的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目标;  ⑵合同标的为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尚未掌握的技术方案;  ⑶研究开发工作及其预期成果有相应的技术创新内容。  (二)不属于技术开发合同的判定  《技术合同认定规则》还专门规定了下列合同不属于技术开发合同:  ⑴合同标的为当事人已经掌握的技术方案,包括已完成产业化开发的产品、工艺、材料及其系统;  ⑵合同标的为通过简单改变尺寸。参数、排列,或者通过类似技术手段的变换实现的产品改型、工艺变更以及材料配方调整;  ⑶合同标的为一般检验、测试、鉴定、仿制和应用。综上所述,你的工程应该算在,不属于技术开发合同的判定中

四、cip的合同性质?

CIP(CARRIAGE AND INSURANCE PAID TO)是指卖方向其指定的承运人交货,期间卖方必须支付将货物运至目的地的运费,并办理买方货物在运输途中灭失或损坏风险的保险。亦即卖方承担交货之前的一切风险和额外费用。

五、fca的合同性质?

FCA(free carrier)是货交承运人(指定地点),是指卖方只要将货物在指定的地点交给买方指定的承运人,并办理了出口清关手续,即完成交货。

FCA是国际贸易术语之一,《200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INCOTERMS 2000)对其规定如下:

(……指定地点)”需要说明的是,交货地点的选择对于在该地点装货和卸货的义务会产生影响。若卖方在其所在地交货,则卖方应负责装货,若卖方在任何其他地点交货,卖方不负责装货。

该术语可用于各种运输方式,包括多式联运。“承运人”指任何人在运输合同中,承诺通过铁路、公路、空运、海运、内河运输或上述运输的联合方式履行运输或由他人履行运输。

若买方指定承运人以外的人领取货物,则当卖方将货物交给此人时,即视为已履行了交货义务。

FCA适用于各种运输方式,包括公路、铁路、江河、海洋、航空运输以及多种联运。

六、dap的合同性质?

1. DAP的合同性质是货物运输合同的一种。2. DAP是指卖方按照合同规定将货物交付给买方指定的目的地,但卖方需承担货物运输至目的地所需的一切费用和风险,包括装运、运输、保险等,直到货物抵达目的地。3. DAP合同的内容还包括货物的数量、品质、包装、标记等,以及交货时间、付款方式等条款。在国际贸易中,DAP合同常用于海运或陆运货物的交易。

七、订单采购合同的性质?

订单是一方当事人的要约,发出的订单即是提出了签订合同的要约,对于已载明标的物名称、价格、数量、交货期等要件的订单在卖方接受后,即是对该要约的承诺,这份订单就是合同。

订单是一种格式比较简单的合同。一般情况下,订单所约定的买卖双方的权利义务基本是约定俗成的,用于买卖不确定因素较少的产品,譬如公司向办公用品供应商下个订单买10箱打印纸。

八、合同有哪些性质?

合同的性质没有任何变化。

  但应该注意的问题是:这里应该明确的是几个时间,交货期,装船期和到货期。

例如:

CIF的交货期就是装船期,进口商确定到货伦敦的时间不晚于10月10日,是希望出口商在装船定舱时要选择船的航线,不要定那些不是直航的,在各码头老是停靠的船,希望走直航船。8月的交货期,直航船10月10号前应该是能到伦敦的。

九、cif合同是什么性质合同?

CIF是国际贸易术语,出自《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该通则由国际商会制定,目前最新版本为《2010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于2011年1月1日正式生效。

根据《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CIF(cost,insurance,freight)即成本、保险费加运费; 是指在装运港当货物越过船舷时卖方即完成交货。卖方必须支付将货物运至指定的目的港所需的运费和费用,并办理买方货物在运输途中灭失或损坏风险的海运保险。 同时由卖方办理货物出口清关手续。

CIF本身没有强制当事人执行的法律效力,但如果当事人订立合同选择CIF交货方式,则CIF的内容即为合同的内容的一部分,双方当事人都必须遵守,否则承担违约责任。

十、定制合同属于什么性质合同?

加工定制合同属于承揽合同,承揽合同是指承揽人按照定作人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给付报酬的合同。

加工定制合同性质上属于提供劳务合同,是承揽合同的一种。也可以称为服务合同,提供劳务合同,但性质上属于承揽合同的一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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