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发费用加计扣除?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必须是科技型吗?
一、研发费用加计扣除?
是指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在实际发生支出数额的基础上,再加成一定比例,作为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的扣除数额进行加计扣除。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是促进企业技术进步的一项重要税收优惠政策。
二、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必须是科技型吗?
是的,研发费用的加计扣除必须是针对科技型企业的。科技型企业是指具有自主研发、具有高科技含量且能够实现产业升级的企业。在我国,这类企业可以获得税收优惠政策,其中就包括对研发费用的加计扣除。
这种政策的目的是为了鼓励企业加大对科技创新的投入,提高企业的竞争力并推动国民经济的转型升级。
同时,也可以促进企业在技术研发方面的积极性,提高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
因此,只有科技型企业才能够享受到研发费用的加计扣除政策。
三、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条件?
答: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条件的问题回答:
企业需要先申请成为科技中小企业,才能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
一:科技型中小企业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在中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注册的居民企业。
2、职工总数不超过500人、年销售收入不超过2亿元、资产总额不超过2亿元。
3、企业提供的产品和服务不属于国家规定的禁止、限制和淘汰类。
4、企业在填报上一年及当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和严重环境违法、科研严重失信行为,且企业未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企业根据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指标进行综合评价所得分值不低于60分,且科技人员指标得分不得为0分。
二:符合以上条件的企业,若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中的一项,可直接确认为科技型中小企业。
1、企业拥有有效期内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证书;
2、企业近五年内获得过国家级科技奖励,并在获奖单位中排在前三名;
3、企业拥有经认定的省部级以上研发机构;
4、企业近五年内主导制定过国际标准、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
四、加计扣除费用可否计入研发费用?
首先,国税发〔2008〕116号的规定:
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在一个纳税年度中实际发生的下列费用支出,允许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照规定实行加计扣除。
(一)新产品设计费、新工艺规程制定费以及与研发活动直接相关的技术图书资料费、资料翻译费。
(二)从事研发活动直接消耗的材料、燃料和动力费用。
(三)在职直接从事研发活动人员的工资、薪金、奖金、津贴、补贴。
(四)专门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的折旧费或租赁费。
(五)专门用于研发活动的软件、专利权、非专利技术等无形资产的摊销费用。
(六)专门用于中间试验和产品试制的模具、工艺装备开发及制造费。
(七)勘探开发技术的现场试验费。
(八)研发成果的论证、评审、验收费用。
其次,财税〔2013〕70号的补充规定:
企业从事研发活动发生的下列费用支出,可纳入税前加计扣除的研究开发费用范围:
(一)企业依照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范围和标准为在职直接从事研发活动人员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
(二)专门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的运行维护、调整、检验、维修等费用。
(三)不构成固定资产的样品、样机及一般测试手段购置费。
(四)新药研制的临床试验费。
(五)研发成果的鉴定费用。
最后,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不允许企业所得税前扣除的费用和支出项目,均不允许计入研究开发费用。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在研发费用的加计扣除项目中,与会计核算和高新认定时研发费用范围的差异是-没有“其他费用”,必须细化到具体的规定的可以扣除项目中。
2、除了上述要求之外,还有几点特别需要注意的地方:
①企业取得的专项用途财政资金作为不征税收入核算的,对应的支出不得加计扣除。
②企业专门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已享受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优惠政策的,在享受研发费加计扣除时,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研发费用税前扣除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8〕116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 〔2013〕70号)的规定,就已经进行会计处理的折旧、费用等金额进行加计扣除。
③企业技术开发费加计扣除部分已形成企业年度亏损,可以用以后年度所得弥补,但结转年限最长不得超过5年。
五、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变动率?
继续执行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75%政策,将制造业企业加计扣除比例提高到100%。
《通知》明确,继续执行制度性减税政策,延长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优惠等部分阶段性政策执行期限,实施新的结构性减税举措。将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起征点从月销售额10万元提高到15万元。对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年应纳税所得额不到100万元的部分,在现行优惠政策基础上,再减半征收所得税。对先进制造业企业按月全额退还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继续执行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75%政策,将制造业企业加计扣除比例提高到100%。
六、2018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
2018年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如下:
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摊销。
这里的研究开发费用的加计扣除,是指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照规定据实扣的比例。
七、研发费用加计扣除2021政策?
制造业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自2021年1月1日起,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100%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自2021年1月1日起,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200%在税前摊销。
八、研发费用加计扣除计算方式?
除制造业以外的企业,且不属于烟草制造业、住宿和餐饮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娱乐业。
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2023年12月31日前,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75%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在上述期间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75%在税前摊销。
制造业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自2021年1月1日起,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100%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自2021年1月1日起,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200%在税前摊销。
九、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材料比例?
税法规定研发费用可实行175%加计扣除政策,如果企业当年开发新产品研发费用实际支出为100元,就可按175元:100×175%在税前进行扣除,以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是指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可以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一定比例,在税前加计扣除。国家对制造业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从75%提高到100%,非制造业的企业按照研发费用的75%税前加计扣除。
十、推动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措施?
学习力度“加码”。开展专题培训,集中学习政策出台背景,准确把握政策内容和解读口径,发挥以上率下作用,带动全员学政策、用政策,形成浓厚的学习氛围;制作《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应知应会》口袋书,将政策的意义、内容和要点讲清楚、说透彻,帮助税务干部准确把握工作要求、熟练掌握日常操作;在办税服务厅和税源管理单位开展“案例解读”活动,确保一线人员深刻认识政策的核心要义、主要内容、具体要求,确保政策落实落地。
宣传力度“加速”。抽调业务骨干组建专门团队,通过“线上+线下”多种方式,结合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中纳税人重点关注的问题,进行政策全方位宣传;运用办税服务厅展示板、LED显示屏等途径宣传新政策重要内容,全面提升纳税人知晓度;强化咨询辅导,依托对外公开电话、征纳互动平台、办税服务厅等咨询渠道,及时回答纳税人提出的疑难问题,确保符合条件的企业应知尽知,应享尽享。
服务力度“加大”。依托金三系统、电子底账系统,选取研发费用较多的企业,选派青年税务干部开展上门辅导,重点讲清讲透享受优惠的具体口径、程序要求,主动对接企业财务和研发人员,解答产品研发过程中的税收政策问题,推动优惠政策直达快享,帮助企业充分享受政策红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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