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企一技术研发中心认定管理办法(山东省一企一技术研发中心认定管理办法)
<h2>一、广东省新型研发机构认定管理办法?</h2><p>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顺德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有关部门、直属机构,各有关单位:</p><p> 为贯彻落实《中共广东省委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快创新驱动发展的决定》(粤发〔2014〕12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科技创新的若干政策意见》(粤府〔2015〕1号)和《关于支持新型研发机构发展的试行办法》(粤科产学研字〔2015〕69号)等文件及全省新型研发机构现场会精神,扶持和培育广东省新型研发机构(以下简称“新型研发机构”),规范新型研发机构的管理,促进新型研发机构的健康发展,为建设国家科技产业创新中心提供有力支撑,我厅制定了《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新型研发机构管理的暂行办法》,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省科技厅反映。</p><p>申报与认定</p><p>新型研发机构一般是指投资主体多元化、建设模式国际、运行机制市场化、管理制度现代化,具有可持续发展能力,产学研协同创新的独立法人组织。新型研发机构须自主经营、独立核算、面向市场,在科技研发与成果转化、创新创业与孵化育成、人才培养与团队引进等方面特色鲜明,其主要功能包括:</p><p>一、开展科技研发。围绕我省重点发展领域的前沿技术、战略性新兴产业关键共性技术、地方支柱产业核心技术等开展研发,解决产业发展中的技术瓶颈,为全省乃至全国创新驱动发展提供支撑。</p><p>二、科技成果转化。积极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科技成果转化政策,完善成果转化体制机制,构建专业化技术转移体系,加快推动科技成果向市场转化,并结合全省产业发展需求,积极开展各类科技技术服务。</p><p>三、科技企业孵化育成。以技术成果为纽带,联合多方资金和团队,积极开展科技型企业的孵化与育成,为地方经济和科技创新发展提供支撑。</p><p>四、高端人才集聚和培养。吸引重点发展领域高端人才及团队落户广东,培养和造就具有世界水平的科学家、科技领军人才和创业人才服务地方经济发展。</p><p>申请认定为新型研发机构的单位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p><p>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申报单位须以独立法人名称进行申报,可以是企业、事业和社团单位等法人组织或机构。</p><p>二、在粤注册和运营。注册地在广东,主要办公和科研场所设在广东,具有一定的资产规模和相对稳定的资金来源,注册后运营 1 年以上。</p><p>三、具备以下研发条件。</p><p>(一) 上年度研究开发经费支出占年收入总额比例不低于30%。</p><p>(二) 在职研发人员占在职员工总数比例不低于 30%。</p><p>(三) 具备进行研究、开发和试验所需的科研仪器、设备和固定场地。</p><p>四、具备灵活开放的体制机制。</p><p>(一) 管理制度健全。具有现代的管理体制,拥有明确的人事、薪酬、行政和经费等内部管理制度。</p><p>(二) 运行机制高效。包括多元化的投入机制、市场化的决策机制、高效率的成果转化机制等。</p><p>(三) 引人机制灵活。包括市场化的薪酬机制、企业化的收益分配机制、开放型的引人和用人机制等。</p><p>五、业务发展方向明确。符合国家和地方经济发展需求,以研发活动为主,具有明确的研发方向和清晰的发展战略,在前沿技术研究、工程技术开发、科技成果转化、创业与孵化育成等方面有鲜明特色。主要从事生产制造、教学教育、检验检测、园区管理等活动的单位申请原则上不予受理。</p><p>新型研发机构申报认定程序:</p><p>1.申报受理。符合申请条件的单位根据每年申报指南,登录广东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请书填写、上传有关证明材料和提交申请。</p><p>2.主管部门推荐。申报书由各地市科技管理部门(或省直部门)审核后,提交到省级科技管理部门。申报受理后,纸质申报材料须按要求打印并加盖单位公章,送交指定业务受理窗口。</p><p>3.形式审查。省科技主管部门委托第三方服务机构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符合要求的进入评审论证环节。</p><p>4.评审论证。评审论证包括网上评审、书面评价、现场考核和组织论证等多种形式。省级科技管理部门按照有关规定,提出评审标准和要求,委托第三方服务机构组织评审论证。第三方服务机构根据实际情况选择适合的评审方式对申报单位进行评价。</p><p>5.结果公示。省级科技管理部门根据评审论证意见,提出认定意见并对认定机构进行公示。</p><p>6.报请审批。通过评审和公示的新型研发机构名单由省级科技管理部门报省政府批准后正式发布。对省委省政府重点扶持的机构或我省产业发展急需的机构,可单独组织论证,采取“一事一议”方式进行评价。</p><h2>二、技术研发中心可设哪些职位?</h2><p>产品研发部的职位有:研发总监,产品研发经理,研发人员等。工作职能:</p><p>1、研发总监:根据公司发展战略,拟定公司中远期研发计划,把握研发方向;指导并监督研发部门执行公司研发战略和年度研发计划;控制产品开发进度,调整计划;组建优秀的产品研发团队,审核及培训考核有关技术人员。</p><p>2、研发经理:制定新产品研发计划,论证计划可行性;监督管理研发工作进度及质量;研究新产品开发、根据不同领域的客户要求,提出有效的解决方案。</p><p>3、研发人员:关键资料的收集整理;编制计算机程序;进行实验、测试和分析;为实验、测试和分析准备材料和设备;记录测量数据、进行计算和编制图表;从事统计调查。扩展资料:研发即研究开发、研究与开发、研究发展,是指各种研究机构、企业或个人为获得科学技术(不包括人文、社会科学)新知识,创造性运用科学技术新知识,或实质性改进技术、产品和服务而持续进行的具有明确目标的系统活动,包括系统及设备的测试,安装,维护,维修等一些列的系统活动。研发包涵四个基本要素:创造性;新颖性;科学方法的运用;新知识的产生。研究开发活动的产出是新的知识(无论是否具有实际应用背景),或者是新的和具有明显改进的材料、产品、装置、工艺或服务等。 </p><h2>三、高企认定,对研发项目数量有什么要求?</h2><p>高企认定,说齐全了,就是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认定高新技术企业,其中有一项指标,就是要有高新项目的研发。那么在项目数量上有没有要求呢?</p><p>具体数量上没有明确规定,但一般情况下,最好每年都有5~6个高新项目立项,投入资金进行研发。这个研发规划最好要与专利的申报数量结合起来,也就是说,专利的数量尽可能使其转化成研发项目的成果,形成产品。</p><h2>四、中车研发中心是国企还是央企?</h2><p > 国企。</p><p> 在轮轨上成长的中国中车拥有开放的基因。一直以来,中车坚持自主创新和开放创新双轮驱动,构建起完善的轨道交通装备技术体系、制造体系和标准体系,将“中车制造”出口到全球105个国家和地区,建立起17个海外研发中心,打造全球轨道交通技术资源洼地。</p><p> 株洲中车的特点: 从1958年到1978年20年中,株洲所先后参与了韶1到韶3系列电力机车设计项目,自主研发了包括晶闸管、牵引电机、调压开关、电阻制动等近60项重大科研成果,攻克电力机车、内燃机车、地铁车辆等多种轨道交通制式车辆核心技术难题,开拓出我国铁路电气化自主创新的历史新征程。60年来,扎根于田心的株洲所,在千锤百炼中不断壮大,当年寥寥数十人的小研究所,在历经一甲子风雨洗礼后,已长成为百亿级规模的“庞然大物”。但变的是体量,不变的是经过一代又一代株所人传承和发扬的创业初心。</p><h2>五、高新技术企业研发人员认定条件?</h2><p>第一条</p><p>为实施国务院批准的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有关政策规定,推动我国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制定本办法。</p><p>第二条</p><p>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以下简称开发区)内的高新技术企业,按照本办法认定。</p><p>第三条</p><p>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以下简称省、市科委)是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管理开发区内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的主管机关,负责监督本办法的实施。开发区办公室在人民政府领导和省、市科委指导监督下,具体办理高新技术企业的审批认定的事宜。</p><p>第四条</p><p>根据世界科学技术发展现状,划定高新技术范围如下:</p><p>(一)微电子科学和电子信息技术</p><p>(二)空间科学和航空航天技术</p><p>(三)光电子科学和光机电一体化技术</p><p>(四)生命科学和生物工程技术</p><p>(五)材料科学和新材料技术</p><p>(六)能源科学和新能源、高效节能技术</p><p>(七)生态科学和环境保护技术</p><p>(八)地球科学和海洋工程技术</p><p>(九)基本物质科学和辐射技术</p><p>(十)医药科学和生物医学工程</p><p>(十一)其它在传统产业基础上应用的新工艺、新技术。</p><p>本高新技术范围将根据国内外高新技术的不断发展而进行补充和修订,由国家科委发布。</p><p>第五条</p><p>高新技术企业是知识密集、技术密集的经济实体。开发区内的高新技术企业,必须具备下列各项条件:</p><p>(一)从事本办法第四条规定范围内一种或多种高新技术及其产品的研究、开发、生产和经营业务。单纯的商业经营除外。</p><p>(二)实行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p><p>(三)企业的负责人是熟悉该企业产品研究、开发、生产和经营的科技人员,并且是该企业的专职人员。</p><p>(四)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占企业职工总数的30%以上;从事高新技术产品研究、开发的科技人员应占企业职工总数的10%以上。从事高新技术产品生产或服务劳动密集型高新技术企业,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占企业职工总数的20%以上。</p><p>(五)有十万元以上资金,并有与其业务规模相适应的经营场所和设施。</p><p>(六)用于高新技术及其产品研究,开发的经费应占该企业每年总收入的3%以上。</p><p>(七)高新技术企业的总收入,一般由技术性收入、高新技术产品产值、一般技术产品产值和技术性相关贸易组成。高新技术企业的技术性收入与高新技术产品产值的总和应占该企业当年总收入的50%以上。</p><p>技术性收入是指由高新技术企业进行的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入股、技术服务、技术培训、技术工程设计和承包、技术出口、引进技术消化吸收以及中试产品的收入。</p><p>(八)有明确的企业章程和严格的技术、财务管理制度。</p><p>第六条</p><p>兴办高新技术企业,须向开发区办公室提出申请,经开发区办公室核定后,由省、市科委批准并发给高新技术企业证书。</p><p>第七条</p><p>开发区办公室应定期按本办法第五条规定的条件,对高新技术企业进行考核。不符合上述条件的高新技术企业,不得享受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各项政策规定。</p><p>第八条</p><p>列为高新技术产品的期限一般为五年以内,技术周期较长的遍新技术产品经批准可延长至七年。</p><p>第九条</p><p>高新技术企业变更经营范围、合并、分立、转业、迁移或歇业的,须经开发区办公室审批,并向工商、税务等部门办理相应的登记。</p><p>第十条</p><p>开发区内,按国家规定全部核减行政事业费实行经济自立的全民所有制科研单位,符合本办法第五条规定条件的,经开发区办公室核定,可转成高新技术企业。</p><p>第十一条</p><p>本办法替代原由国家科委颁布的《关于高技术、新技术企业认证条件和标准的暂行规定》。</p><p>第十二条</p><p>各省、市科委应就本办法制定实施细则。原有实施细则凡与本办法不符的,应依据本办法修正。</p><p>第十三条</p><p>本办法由国家科学技术委员负责解释和修改。</p><p>第十四条</p><p>本办法自国务院批准之日起实施。</p><p>附件二: 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若干政策的暂行规定</p><p>第一条 为进一步扶植我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建设,推动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制定本规定。</p><p>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中按照国家科委制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和办法》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p><p>第三条 本规定包括除税收政策之外的各项优惠性政策。</p><p>第四条 有关进口货物的关税优惠问题按以下规定办理:</p><p>(一)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开办的高新技术企业为生产出口产品而进口的原材料和零部件,免领进口许可证,海关凭出口合同以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批准文件验收。</p><p>(二)经海关批准,高新技术企业可以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设立保税仓库、保税工厂。海关按照进料加工的有关规定,以实际加工出口数量,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产品税、增值税。</p><p>(三)高新技术企业生产的出口产品,除国家限制出口或者另有规定的产品以外,都免征出口关税。</p><p>(四)保税货物转为内销,必须经原审批部门批准和海关许可,并照章纳税。其中属于国家实行配额和进口许可证管理的产品,需按国家有关规定报批补办进口手续和申领进口许可证。</p><p>(五)高新技术企业用于高新技术开发而国内不能生产的仪器和设备,凭审批部门的批准文件,经海关审核后,免征进口关税。海关认为必要时可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设置机构或派驻监管小组,对进口货物进行管理。</p><p>第五条 有关进出口业务的规定。</p><p>(一)经经贸部批准可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设立技术进出口公司,以推动高新技术产品进入国际市场。</p><p>(二)按国家有关规定,对出口业务开展较好的高新技术企业可授予外贸经营权。根据业务需要,经有关部门批准,高新技术企业可以在国外设立分支机构。</p><p>第六条 有关资金信贷的规定。</p><p>(一)银行对高新技术企业,给予积极支持,尽力安排其开发和生产建设所需资金。</p><p>(二)银行可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安排发行一定额度的长期债券,向社会募集资金,支持高新技术产业的开发。</p><p>(三)有关部门可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立风险投资基金,用于风险较大的高新技术产品开发。条件比较成熟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可创办风险投资公司。</p><p>第七条 高新技术企业的生产、经营性基本建设项目,按照统一规划安排建设,优先纳入当地固定资产投资规模。</p><p>第八条 经当地人民政府批准,高新技术企业可以免购国家重点建设债券。</p><p>第九条 高新技术企业所开发的高新技术产品,凡是各项指标达到同种进口产品水平,并具备一定的生产规模,经国家科委会同有关部门审定后,列入国家限制进口商品目录,并按现行进口管理办法控制进口。 第十条 高新技术企业开发的属于国家控制价格(包括国家定价和国家指导)的新产品,除特定品种须报物价部门定价外,在规定的试销期内,企业可自行制定试销价格,并报物价部门和业务主管部门备案。经营不属于国家控制价格的高新技术产品,企业可以自行定价。</p><p>第十一条 高新技术企业用于高新技术开发和高新技术产品生产的仪器、设备,可实行快速折旧。</p><p>第十二条 在不影响上交中央财政部分,经当地人民政府批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中高新技术企业所缴各项税款,以一九九○年为基数,新增部分五年内全部返还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用于开发区的建设。</p><p>第十三条 高新技术企业和商务、技术人员一年内多次出国的,按车办发[1990]9号文件执行。</p><p>第十四条 各地区、各部门在安排劳动就业的招收职工时,要优先考虑高新技术企业对大学生、研究生、留学生和归国专家的需求。</p><p>第十五条 经国家批准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可根据本规定制定具体实施办法。</p><p>第十六条 国家科委会同有关部门将定期对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进行检查。对于其中管理不善或进展缓慢的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将中止其优惠政策的实行,直至取消其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资格。</p><p>第十七条 本规定由国家科委和有关部门负责解释。</p><p>第十八条 本规定自国务院批准之日执行.</p><h2>六、郑州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h2><p>郑州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和部门</p><p>郑州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政策</p><p>郑州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典型问题二分析及建议</p><p>2.科技成果转化能力得分低典型问题</p><p>问题分析:</p><p>科技成果转化能力得分低的问题严重程度差距很大,经分析发现,在数量惊人的认定失败的企业中,有的企业转化能力得分才20分,而的竟然只有0分。对于转化能力近20分的,显然未通过认定还有其他问题,但是那些只得到低于10分的企业,基本上转化能力得分低就是其高企认定失败的主要原因了。</p><p>目前来看,企业转化能力得分低的原因主要有两个方面:,错误理解了科技成果转化的内涵和逻辑,有的企业甚至将成果和转化结果弄反了。第二,缺少科技成果转化的材料与支撑。科技成果转化不仅有数量要求,更有质量要求。单纯的堆砌数量没有意义,能够被评审专家认可的科技成果转化才有价值。</p><p>经过查阅一些科技成果转化能力低的企业申报的材料之后,发现有的企业科技成果转化汇总表上罗列了二三十项转化,而申报资料中一项证明材料都没找到,甚至连基本的对应的都没有,或者有证明材料,但明显缺乏足够的证明力度,如果被认可的转化数量少且数量低,得分自然就会低。</p><p>建议:</p><p>新修订的高企管理办法评分细则中,科技成果转化的总分依然是30分,但是要求更高了,企业取得高分的难度大大增加。虽然A档的要求是年均科技成果转化的数量至少是5项但却需要提供技术描述性材料。</p><p>对企业而言,首先要准确把握科技成果转化的新政策、新要求,精确理解科技成果转化的内涵与逻辑关系,在梳理过程中,以现有的技术、成果为出发点,以已经带来或即将带来收入的拥有技术含量的产品、样品等为落脚点,找到这两个点之间的对应关系,把握科技成果转化一直以来行之有效的各项原则。</p><p>其次,要整理和归集好证明材料,证明材料越丰富有力,转化被认可的可能性就越高,既要保证转化的数量满足要求,也要保证每个转化都有足够而又准备的证明材料支撑。</p><p>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资格有效期为三年,许多企业重视申报,忽视资格维持,从而带来潜在的税务风险。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要求,“科技部、财政部、税务总局应建立随机抽查和重点检查机制,加强对各地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因此,企业不仅要重视认定时资料的准备,更应当注重资格维持,为期满后重新认定及后续可能面临的检查做好充分准备。</p><h2>七、世界一流研发中心标准?</h2><p>国际化的实验室设计与建设更多地关注实验室的安全、环保节能、实验室工作人员的舒适性、实验室可持续发展。为了十四五开局之年,国内科研机构爆发式增长,新建的科研建筑体量规模前所未有加大,实验室建设飞速发展。但据相关数据显示,目前全国科研、教育和医疗建筑初步估算每年能耗超过1亿tce, 碳排放量超过2.5亿吨tCO2。通常一个科研实验楼所消耗的电能是普通办公楼的10倍,水是普通办公楼的4倍,而且伴随着大量的废弃物。</p><p>在此大前提下,阮红正先生明确了绿色、低碳、高质量将成为实验室建设的趋势;科研建筑规划的重点是:安全与节能。倚世科技的补风方案,采用柜内补风形式,减少从室内抽取空气,可降低室内送风量80%,保持室内气流稳定,对排风柜干扰很小,排风柜泄漏率大大降低,室内安全性极大提升,同时实验室达到投资成本低、运行成本低、负压小、噪音小等诸多方面的高质量改善。</p><h2>八、研发一个技术有多难?</h2><p>研发一个技术,尤具是关于国家发展的卡勃子技术,都是经过世界发达国家技术积累经验的综合应用。一向对我们国家进行技术封锁。所以我们和发达技术之间代差比较大。要实现弯道超车很难。但是另一方面我们国家有着世界上最全的工业门类。和社会主义国家聚全国之力的优越性,以及能吸收世界各国优秀人才的吸引力。一定会随着时间发展逐渐突破。</p><h2>九、研发中心和技术部的关系?</h2><p>研发中心是研发中心,技术部是技术部。</p><h2>十、企业技术研发中心费用是多少?</h2><p>企业技术研发中心费用确定是由组建企业决定,其费用多少应该根据中心规模,研发人员及辅助人员数量、仪器设备配置为基数,再结合研发任务等计算。</p><p>企业技术研发中心承担着企业科技创新的重要任务,主要是新技术、新工艺和新产品的研究与开发。政府为了鼓励企业创新,对其组建的研发中心给予一定的资金补助。</p>
本网站文章仅供交流学习 ,不作为商用, 版权归属原作者,部分文章推送时未能及时与原作者取得联系,若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到您的权益烦请告知,我们将立即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