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新能源 > 正文内容

沈阳市民用建筑供热用热管理条例的第一章

2022-01-04 01:18:03新能源1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供热用热管理,规范供热用热行为,维护供热用热双方的合法权益,保障供热安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民用建筑供热规划、建设、经营、管理活动和用热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本条例。
第三条 市房产主管部门是本市供热用热主管部门。市供热管理机构具体负责供热用热的监督和管理工作。
区、县(市)供热用热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供热用热的监督和管理工作。
发展和改革、经济和信息化、民政、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规划、建设、行政执法、交通、质量技术监督、环保、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物价、工商等有关部门,应当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相关工作。
第四条 供热用热管理应当遵循统一规划、属地管理、保障安全、公共利益优先、节能环保、集中供热为主、优化资源配置、积极利用清洁能源的原则。
第五条 鼓励和扶持供热技术研究,推广先进供热节能环保技术,加强供热信息化建设,推进供热计量,提高供热技术和管理水平。

国家供冷温度标准是多少???

集中供热的标准室内温度为18℃±2℃,是根据人们的生理需求而确定的。根据国家标准GB50019—2003《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中规定设计集中采暖时

本网站文章仅供交流学习 ,不作为商用, 版权归属原作者,部分文章推送时未能及时与原作者取得联系,若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到您的权益烦请告知,我们将立即删除.

本文链接:http://www.lengcanghe.com/xny/543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