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源货车绿色陪送在那个部门有补贴
摘要
市财政局负责资金预算安排,组织对奖补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情况等开展绩效评价和监督检查。
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对绿色配送示范企业的申报资料进行审核,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做好奖补资金绩效管理。
看一下台州的政策
第六条 奖补车辆应具备以下条件:
1、纳入工业和信息化部《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
2、提供新能源货运配送车辆有效行驶证件。
3、2020年1月1日后办理首次注册登记的新能源货运配送车辆。
运营信息按要求接入台州市绿色货运配送公共信息平台,且在台州市城区内核算年行驶里程达到10000公里及以上。
享受奖补的车辆2025年12月31日前不得转出台州市。
第七条 奖补标准。新能源配送车辆根据不同车型和行驶里程进行奖补。
1、按照轻型封闭货车(微面型,核定载质量1.2吨以下)、轻型封闭货车(中面型,核定载质量1.2吨至2吨)、轻型厢式货车(微卡型,货箱内部尺寸12立方米以下)、轻型厢式货车(轻卡型,货箱内部尺寸12立方米以上)、冷藏车五种车型,分别按0.4元/公里、0.6元/公里、0.6元/公里、1元/公里、1.4元/公里进行奖补,以每100公里为一个计算单位。
2、每辆车奖补里程最高为20000公里,上述五种车型每年每车最高奖补额分别为0.8万元、1.2万元、1.2万元、2万元、2.8万元。
第八条 奖补资金申报流程。
1、由市交通运输局在每个核算周期前编制奖补资金申报指南和申报通知,并组织企业通过政企通进行申报;
2、符合条件的企业,按照本办法及申报指南要求,向市交通运输局提交相应的申请材料;
3、市交通运输局组织专家或第三方机构对企业申报资料及财务等相关事项进行审查核实,通过城市绿色货运配送公共信息平台对企业提供的运营数据进行核实;
4、对通过审查的企业及奖补金额,由市交通运输局通过门户网站和政企通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间有异议的,由市交通运输局自收到异议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对异议情况进行复核。
5、公示期结束后,对无异议的企业及奖补金额报经台州市人民政府同意,由市财政局和市交通运输局联合下达奖补资金文件。
第九条 申报单位有以下行为之一的,不予申报奖补:纳入严重失信名单、联合惩戒名单的。
第十条奖补资金实施期限原则上为三年。分3个周期进行核算,每个周期为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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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能源货车绿色陪送在那个部门有补贴
市财政局负责资金预算安排,组织对奖补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情况等开展绩效评价和监督检查。
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对绿色配送示范企业的申报资料进行审核,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做好奖补资金绩效管理。
看一下台州的政策
第六条 奖补车辆应具备以下条件:
1、纳入工业和信息化部《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
2、提供新能源货运配送车辆有效行驶证件。
3、2020年1月1日后办理首次注册登记的新能源货运配送车辆。
运营信息按要求接入台州市绿色货运配送公共信息平台,且在台州市城区内核算年行驶里程达到10000公里及以上。
享受奖补的车辆2025年12月31日前不得转出台州市。
第七条 奖补标准。新能源配送车辆根据不同车型和行驶里程进行奖补。
1、按照轻型封闭货车(微面型,核定载质量1.2吨以下)、轻型封闭货车(中面型,核定载质量1.2吨至2吨)、轻型厢式货车(微卡型,货箱内部尺寸12立方米以下)、轻型厢式货车(轻卡型,货箱内部尺寸12立方米以上)、冷藏车五种车型,分别按0.4元/公里、0.6元/公里、0.6元/公里、1元/公里、1.4元/公里进行奖补,以每100公里为一个计算单位。
2、每辆车奖补里程最高为20000公里,上述五种车型每年每车最高奖补额分别为0.8万元、1.2万元、1.2万元、2万元、2.8万元。
第八条 奖补资金申报流程。
1、由市交通运输局在每个核算周期前编制奖补资金申报指南和申报通知,并组织企业通过政企通进行申报;
2、符合条件的企业,按照本办法及申报指南要求,向市交通运输局提交相应的申请材料;
3、市交通运输局组织专家或第三方机构对企业申报资料及财务等相关事项进行审查核实,通过城市绿色货运配送公共信息平台对企业提供的运营数据进行核实;
4、对通过审查的企业及奖补金额,由市交通运输局通过门户网站和政企通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间有异议的,由市交通运输局自收到异议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对异议情况进行复核。
5、公示期结束后,对无异议的企业及奖补金额报经台州市人民政府同意,由市财政局和市交通运输局联合下达奖补资金文件。
第九条 申报单位有以下行为之一的,不予申报奖补:纳入严重失信名单、联合惩戒名单的。
第十条奖补资金实施期限原则上为三年。分3个周期进行核算,每个周期为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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