累计折旧为什么借方科目是记制造费用,而不是生产成本呢?
设置“制造费用”科目的目的是为了将这些费用分配到不同的产品、不同的车间里去,比如一个企业有多个车间,多种产品,为车间集中供暖或供冷的设备的折旧,你怎么直接计入成本啊,所以先统一记入制造费用,然后再按一定的比例分摊到个各车间。
如果你企业不是这种情况,也可以考虑更简单的核算方法。
最高奖励1000万,四川省鼓励新能源和智能汽车发展
日前,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官网发布关于征求《四川省支持新能源与智能汽车产业发展若干政策措施(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公告。此公告的发布是为了加快推动新能源与智能汽车产业的发展。
该意见稿中共有18条措施,其中涵盖燃料电池、整车制造、充电基础设施等多个产业链,并且还针对每一项提供奖励。
如面对车企方面,意见稿中鼓励先进新产品研发,对省内企业新开发的新能源乘用车、客车、货车和氢燃料电池汽车产品,进入工业和信息化部《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的新发布车型,且在进入目录后一年时间内销量分别达到1000辆、200辆、500辆、50辆的,每个车型给予开发生产企业100万元一次性奖励,单个企业奖励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此外,意见稿还将氢燃料电池产品纳入四川省重大技术装备首台(套)支持范围,根据成套设备和单台设备的单价和实际销售总额按一定比例给予研制单位和用户单位奖励,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对于新能源领域和智能汽车方面,意见稿中称,新能源与智能汽车领域创新平台建设,对新获批的国家级制造业创新中心,按照国家支持建设资金的一定比例给予专项奖补,对新认定的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一次性给予1000万元专项补助。
值得一提的是,此次意见稿还将,充电基础设施及加氢站建设用地统筹纳入国土空间规划,在用地指标方面予以支持。在既有停车泊位安装充电设施的,无需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建设工程规划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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