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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冻食品温度标准? 食品品控标准?

2023-10-21 13:32:28冷冻知识1

一、冷冻食品温度标准?

冷冻的正常温度是在零下20度至1度之间。冷藏和冷冻有严格的温度区别。冷藏是指为保鲜和防腐的需要,将食品或原料置于冰点以上较低温度条件下贮存的过程,冷藏温度的范围应零度至10度之间,而冷冻是指将食品或原料置于冰点温度以下,以保持冰冻状态的贮存过程,因此冷冻的温度更低。食品冷冻时应做到原料,半成品,废品严格分开,确保食品卫生。

扩展资料

冷冻技术在食品中的应用

1、被膜包裹冻结法

食品冻结时形成的被膜可以抑制食品膨胀变形;限制冷却速度,形成的冰晶细微,不会产生大的冰晶;防止细胞破坏,产品可以自然解冻食用;食品组织口感好,没有老化现象。

2、超声冷冻技术

利用超声波作用改善食品冷冻过程。其优势在于超声可以强化冷冻过程传热、促进食品冷冻过程的冰结晶、改善冷冻食品品质等方面。超声波作用引发的各种效应,能使边界层减薄,接触面积增大,传热阻滞减弱,有利于提高传热速率,强化传热过程研究表明,超声波能促进冰结晶的成核和抑制晶体生长。

3、高压冷冻技术

利用压力的改变控制食品中水的相变行为,在高压条件( 200 ~400MPa)下,将食品冷却到一定温度,此时水仍不结冰,然后迅速解除压力,在食品内部形成粒度小而均匀的冰晶体,而且,冰晶体积不会膨胀,能够减少对食品组织内部的损伤,获得能保持原有食品品质的冷冻食品。

二、食品品控标准?

食品质量控制是指首先落实食品生产卫生规范(GMP),即在食品生产安全过程中,保证食品具有高度安全性的良好生产管理体系。我国自1985 年以来颁布了食品企业通用卫生规范(GB14881--1994)和各个专业规范,正在认真贯彻落实。危害分析与关键点控制(HACCP)是迄今为止最有效、最科学、最现代化的食品安全生产管理系统。

三、冷冻食品异物处罚标准?

  依据《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在食品中投放异物将区别情况的严重性而进行处理。

  1、如果异物不会影响人身健康和该食品的主要品质,则将以短斤少两进行一陪十的处罚。

  2、如果该异物会影响人体健康甚至生命安全,则要受到刑事处罚,可能受到入狱或者更严重的刑事制裁。

  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都属于异物。

  对生产经营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四、冷冻食品样品标签标准?

GB/T 24616-2019 冷藏、冷冻食品物流包装、标志、运输和储存

本标准规定了冷藏、冷冻食品在物流过程中的包装、标志、运输、储存和追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冷藏、冷冻食品的物流作业与管理。

本标准于2020-03-01代替 GB/T 24616-2009 相关公告: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关于批准发布《有机产品 生产、加工、标识与管理体系要求》等501项国家标准和6项国家标准修改单的公告(2019年第10号)

五、调制冷冻食品标准?

  1. 基本验收标准:

  ⑴整箱包装完整、无破箱、生产地址明显。

  ⑵验货时,要拆箱检查,如含水量太多称重时适当按比例除冰块的重量。

  ⑶如冻品解冻、软化、出水带血水,则不能收货。

  ⑷冻品一般无生产日期,验收品质的好坏要用眼去辨认,如出现肉制品风干、变色之冻品不能收货。

  ⑸称重时要扣除纸箱、冰块的重量,以货品净重为准。如果外包装箱上标有净重,按净重入库,如果没有净重标识,按5%扣除含冰量。

六、进口冷冻食品处罚标准?

进口冷链食品违法行为处罚标准

1、经营无中文标签进口冷链食品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九十七条 进口的预包装食品、食品添加剂应当有中文标签;依法应当有说明书的,还应当有中文说明书。标签、说明书应当符合本法以及我国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要求,并载明食品的原产地以及境内代理商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预包装食品没有中文标签、中文说明书或者标签、说明书不符合本条规定的,不得进口。

第一百二十五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

(二)生产经营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食品添加剂或者标签、说明书不符合本法规定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2、经营过期进口冷链食品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 禁止生产经营下列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

标注虚假生产日期、保质期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第一百二十四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

(五)生产经营标注虚假生产日期、保质期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3、非食品生产经营者从事对温度、湿度等有特殊要求的食品贮存业务未到所在县市市场监管局备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 非食品生产经营者从事对温度、湿度等有特殊要求的食品贮存业务的,应当自取得营业执照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第七十二条 从事对温度、湿度等有特殊要求的食品贮存业务的非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集中交易市场的开办者、食品展销会的举办者,未按照规定备案或者报告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并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

4、经营无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无海关报关单的进口冷链食品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 禁止生产经营下列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

(八)未按规定进行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的肉类,或者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制品;

第一百二十三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十万元以上十五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五倍以上三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并可以由公安机关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四)经营未按规定进行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的肉类,或者生产经营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

5、未查验供货者许可证和食品出厂检验合格证或者其他合格证明,以及未建立台账并如实记录食品生产经营信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 食品经营者采购食品,应当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出厂检验合格证或者其他合格证明(以下称合格证明文件)。

食品经营企业应当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保质期、进货日期以及供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并保存相关凭证。记录和凭证保存期限应当符合本法第五十条第二款的规定。

实行统一配送经营方式的食品经营企业,可以由企业总部统一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证明文件,进行食品进货查验记录。

从事食品批发业务的经营企业应当建立食品销售记录制度,如实记录批发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保质期、销售日期以及购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并保存相关凭证。记录和凭证保存期限应当符合本法第五十条第二款的规定。

第一百二十六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

(三)食品、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者进货时未查验许可证和相关证明文件,或者未按规定建立并遵守进货查验记录、出厂检验记录和销售记录制度;

6、未在政府规定时间内,向目的地县级市场监管部门报备

以公告方式明确由公安机关处理,《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第六十六条 单位或者个人违反本法规定,不服从所在地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发布的决定、命令或者不配合其依法采取的措施,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的;

7、未将进口冷链食品放入“进口冷链食品监管总仓”的或未按照政府公告、通告处置进口冷链食品

以公告方式明确由公安机关处理,《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第六十六条 单位或者个人违反本法规定,不服从所在地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发布的决定、命令或者不配合其依法采取的措施,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的;

8、采购无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合格证明、进口冷链食品消毒证明的进口冷链食品

以公告方式明确由公安机关处理,《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第六十六条 单位或者个人违反本法规定,不服从所在地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发布的决定、命令或者不配合其依法采取的措施,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一)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的;

9、采购未录入食品溯源平台进口冷链食品

以公告方式明确由公安机关处理,《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第六十六条 单位或者个人违反本法规定,不服从所在地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发布的决定、命令或者不配合其依法采取的措施,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五十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的;

10、未设立专区、专柜和专门通道生产经营进口冷链食品

以公告方式明确由公安机关处理,《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第六十六条 单位或者个人违反本法规定,不服从所在地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发布的决定、命令或者不配合其依法采取的措施,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五十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的;

11、生产经营检测出新冠病毒阳性的进口冷链食品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五十五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在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时,发现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公共饮用水源、食品以及相关物品,如不及时采取控制措施可能导致传染病传播、流行的,可以采取封闭公共饮用水源、封存食品以及相关物品或者暂停销售的临时控制措施,并予以检验或者进行消毒。经检验,属于被污染的食品,应当予以销毁;对未被污染的食品或者经消毒后可以使用的物品,应当解除控制措施。

信息来源:食药法苑

七、三防四控标准?

三防四控指的是防火、防盗、防破坏,四控有控制人员出入,控制车辆出入,控制公共设施安全,控制刑事治安的意思。

八、食品风险防控清单怎么填?

食品风险防控清单是指对食品企业进行风险评估,建立和完善各个环节风险管理机制的工作。在填写食品风险防控清单时,需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1.风险的分类: 风险分为物理性、化学性、生物性等几个方面,需要结合具体食品企业的特点进行分类填写。

2.风险的描述: 需要详细描述每个风险的来源、可能发生的情况、危害后果等。同时,还需要评估每种风险的发生概率和严重程度,根据评估结果给出建议。

3.防范措施的列举: 对于每种存在的风险,需要给出相应的防范措施。这些措施包括物理控制、卫生控制、过程控制、人员指导、培训等方面,并具体列出实施的责任和时间。

4.监测和检验: 在防范措施的实施过程中,需要对各个环节进行监测和检验。这些检验包括原材料检验、产品检验、场地卫生检查等方面,需要对每个检验的时间、地点、人员进行记录。

5.整改和追踪: 对于风险控制措施未能完全防范的情况,需要进行整改和追踪。这个环节需要明确具体的整改计划、整改措施、整改人员,以及整改时间和完成情况,并稍后进行检查和评估。

总之,在填写食品风险防控清单时,需要认真分析食品企业的现有风险点,并设计和实施相应的防范措施,确保产品的质量和安全。食品企业要根据不同的防范措施,合理制定计划和财务预算,推动这些工作的有序实施和实现最终的目标。

九、低糖低脂冷冻食品标准?

在每100克的固体食物中,糖含量不超过5g时,才属于低糖食品;脂肪含量不超过3克时,才属于低脂食品。

在每100毫升液体食品中,糖含量不超过0.5克时,才属于低糖食品;脂肪含量不超过1.5克时,才属于低脂食品。

十、冷藏冷冻食品国家标准?

1温度要求

冷藏食品 chilled foods

在8℃以下、冻结点以上条件下储运及销售的食品。

冷冻食品 frozen foods

在≤-18℃条件下储运及销售的食品。

2包装要求

包装上至少应注明冷藏食品、冷冻食品储运的温度条件。

3运输要求:运输冷藏食品、冷冻食品应使用具备温控能力的专用的防冻、隔热保温性能良好的设备。

运输设备厢体内应配置具有异常报警功能的温度自动记录设备,对运输过程中厢体内的温度进行实时监测和记录,厢门处宜加装隔温装置。

4温度控制要求

运输过程中不应擅自打开运输设备厢门及冷藏、冷冻食品的包装。

运输设备厢体内的温度应始终保持在冷藏食品、冷冻食品要求的范围内。

温度自动记录设备的记录间隔应≤5min,超出允许的波动范围应报警。

5卸货要求

卸货区宜配备封闭式月台,并配有与运输车辆对接的密封装置。

冷藏食品、冷冻食品的温度在卸货前应检测及记录,如果温度不合格,应及时通知管理人员和货主,协商处理措施。

卸货时应轻搬、轻放,冷藏食品、冷冻食品中心温度波动幅度不应超过其规定温度的±3℃。

卸货作业因故中断时,运输设备厢门应立即关闭并开启制冷系统。

完成作业后,应及时对运输设备厢体进行清洗、通风、视情况消毒,并在晾干后关闭厢门。

6储存要求

冷藏食品、冷冻食品入库后应及时进入库位,并进行存量记录,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入库时间、入库温度、储存期间温度变化、库内的温湿度、批号、数量、生产日期、保质期、货位标签和平面货位图,记录应保留至相关冷藏食品、冷冻食品保质期后的半年。

库内温度和相对湿度应满足冷藏食品、冷冻食品的储存要求并保持稳定,温度波动幅度不应超过2℃。在食品进出库时,库内温度波动幅度不应超过±3℃。

储存期间,应定期检测库内的温度和相对湿度。库内温湿度监测装置的记录间隔应≤30min,超出允许的波动范围应报警。

应根据不同冷藏食品、冷冻食品的需要,适当对冷库进行通风换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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