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品保管制度有哪些? 环保管理规章制度有哪些?
<h2>一、物品保管制度有哪些?</h2><p><p><p>危险器仓储必须按相关规定专门存放,设立警戒区域,明显警示标志。</p></p><p><p>仓库保管员应经培训考试合格方可上岗。</p></p><p><p>危险品申请、采购与发放,必须严格执行申购、领用审批手续,根据控制和限定数量的原则:用多少、申购多少、领用多少。领用易燃、易爆或有毒化学危险品必须有部门领导审批,严格控制。没有部门领导签字不准发货。</p></p><p><p>入库严格按验收要求,核对进库物品规格、质量、危险标识和数量后方可入库。对无检验合格证和无危险标识的物品不得入库。</p></p><p><p>建立仓库物资明细台帐,做到危险品入库必须登记造册,要做到帐目清楚、日清月结。严密把锁、专人负责保管。并做好危险品及其危险品容器的领用和回收工作。</p></p><p><p>危险物品的储存要严格执行危险物品的配装规定,对不可配装的危险物品必须严格隔离。</p></p><p><p>禁忌物不得同库存放。对性能相抵触的危险物品、钢瓶不得同库存放。</p></p><p><p>部门贮存的危险品,必须分类贮存在专门的储存室或储藏柜内,存放的支架、垫板必须用钢材或不燃材料制作并落实专人管理。</p></p><p><p>有毒品严格按照规定,专库存放,储存在规范的库房内;</p></p><p><p>油漆、香焦水等易燃液体必须专库储存;氧化性物质要与易燃液体或酸性腐蚀品分开储存。</p></p><p><p>氧气、乙炔、二氧化氮瓶必须控规定存放在保护架内。空瓶和有气瓶要有明显的标志。</p></p><p><p>危险物品贮存处防火间距内,不得存放任何易燃物。通道、安全出入口以及通向消防设施和火源的道路应保持畅通。</p></p><p><p>危险品仓库应有明显的危险品标识,并按贮存物资的性质配置合适种类、数量的灭火器材,并经常检查,确保灭火器材的完好无损。</p></p><p><p>每种危险物品都要按垛分别存放(特殊情况应用定制的铁箱,并保持2米以上的间距分类储存),并做好通风、防潮、遮阳、降温、防火等安全措施。</p></p><p><p>垛堆距离应符合要求,货堆应距离地面15cm,堆距≥10cm,主通道≥180cm,支通道≥80cm,墙距≥30cm,柱距10cm。</p></p><p><p>危险物品存放的支架、垫板必须用钢材或不燃材料制作。搬运危险品时必须轻拿轻放,严禁抛、扔、掼、滚,防止散落,注意按危险品标识要求放置。</p></p><p><p>库房严禁火种和明火,库房周围10米之内不准堆放其他易燃、易爆物品。确需动火必须经安全办审核,经主管领导批准。并在安全办消防核实、确认安全之后方可动火作业。</p></p><p><p>物品装卸、搬运应做到轻装轻放,严禁摔、碰、撞击、拖拉、倾倒和流动。</p></p><p><p>保管人员应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器具。</p></p><p><p>包装容器应在国家定点厂家采购,容器应牢固密封,发现破损、泄漏、残缺、变形、变质,及时进行安全处理。</p></p><p><p>危险品的领用,必须填写专用领料单,领料单上必须完整填写用量、使用地点、范围、使用时间、领用人等。</p></p><p><p>库房内不准设立办公室、休息室,每天工作结束后,应进行安全检查,关闭窗户,切断电源方可离开。停止作业后,应及时将用剩的易燃、易爆或有毒化学危险品送回仓库。使用后的废溶剂不得随地乱倒,必须用专用桶及时回收,并加盖密闭,及时送危险品仓库集中处理。 </p></p></p><h2>二、环保管理规章制度有哪些?</h2><p>企业环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为认真执行全面规划,合理布局,综合利用,化害为利,依靠群众,大家动手,保护环境,造福人民"的环境方针,搞好本企业的环境保护工作,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企业环境保护管理主要任务是:宣传和执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充分、合理地利用各种资源、能源,控制和消除污染,促进本企业生产发展,创造良好的工作生活环境,使企业的经济活动能尽量减少对周围生态环境的污染。 第三条 保护环境人人有责。企业员工、领导都要认真、自觉学习、遵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正确看待和处理生产与保护环境之间的关系,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提倡车间清洁生产、循环利用,从源头消灭污染物。 第二章 组织结构 第四条 根据环境保护法,企业应设置环境保护和环境监测机构,企业环保技术人员全面负责本企业环境保护工作的管理和监测任务,改善企业环境状况,减少企业对周围环境的污染,并协调企业与政府环保部门的工作。 第五条 建立企业环境保护网,有企业领导和企业环保员组成,定期召开企业环保情况报告会和专题会议,负责贯彻会议决定,共同搞好本企业的环境保护工作。 第六条 企业环境保护机构应配备必须的环保专业技术人员,并保持相对稳定。设置一名厂级领导来分管环境保护工作,并指定若干名专职环保技术员,协助领导工作。环保机构只能加强,不能削弱。</p><h2>三、粮油保管制度?</h2><p><p>一、粮油保管工作要认真执行“以防为主,综合防治”的保粮方针和“安全、卫生、经济、有效”的防治原则,全面做好仓储各项管理工作,确保储粮安全。</p>二、以清洁卫生为基础,广泛深入持久地开展“四无粮仓”活动,不断提高“四无”质量,每季由仓储部组织“四无粮仓”自查,春秋两季由粮库组织全面的储粮安全普查。在这基础上进行鉴定、总结、评比。三、严格执行粮情检查制度,对库内储存的粮食水份、粮温、虫害等情况应了如指掌,遇到风雨和汛期要随时突击检查。四、粮情检查要结合卫生清洁、安全防火、安全保卫、仓房牢固程度,以及防潮、防漏、隔热等,坚持做到有仓必到,有粮必查,查必彻底,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五、要以各仓为单位建立粮情记录簿、围头卡、分仓账,要按品种、批次,逐项做好粮情记录,每次进出库要按品种、数量及包装物收支情况,反映到围头卡及分仓账上。六、严格熏蒸杀虫审批制度,加强科学保粮,减少熏蒸次数,努力提高杀虫效果。熏蒸杀虫前必须整仓检查粮情和虫情,按检查结果,根据虫种、虫害密度、粮温、粮食数量、体积等,准确计算用药量。七、各仓要设置防鼠设施,做好防鼠工作堵塞鼠洞,仓库周围不准堆放杂物,要经常清扫地脚粮,使老鼠无处隐藏和觅食。八、开展综合防治,推行科学保管方法,提高粮食保管质量。对储存的粮食采取清洁卫生、机械通风、自然通风、六面密闭,低剂量保管相结合的科学保粮方法,做到既保证储粮的安全,又节省人力与费用,更好地提高储备粮质量和企业经济效益。因企业而不同</p><h2>四、现金保管制度包括哪些内容呢?</h2><p>1.钱账分管制度 企业应配备专职的出纳员,办理现金收付和结算业务、登记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账、保管库存现金和各种有价证券、保管好有关印章、空白收据和空白支票;出纳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p><p>2.现金开支审批制度 (1)明确企业现金开支范围; (2)明确各种报销凭证,规定各种现金支付业务的报销手续和办法; (3)确定各种现金支出的审批权限。 </p><p>3.现金日清月结制度 日清是指出纳员对当日的现金收付业务全部登记现金日记账,结出账面余额,并与库存现金核对相符;月结是指出纳员必须对现金日记账按月结账;并定期进行现金清查。 </p><p>4.现金保管制度 (1)超过库存的,下班前送存银行。 (2)除工作时间需用的小额现金外一律放入保险柜。 (3)限额内的库存现金核对后,放入保险柜。 (4)不得公款私存。 (5)纸币和铸币应分类保管</p><h2>五、涉案财物保管制度?</h2><p>查封、扣押(暂扣、封存)、冻结、移交涉案财物,应当严格履行审批手续。</p><p>执行查封、扣押(暂扣、封存)措施,监督执纪人员应当会同原财物持有人或者保管人、见证人,当面逐一拍照、登记、编号,现场填写登记表,由在场人员签名。对价值不明物品应当及时鉴定,专门封存保管。</p><p>纪检监察机关应当设立专用账户、专门场所,指定专门人员保管涉案财物,严格履行交接、调取手续,定期对账核实。严禁私自占有、处置涉案财物及其孳息。 </p><h2>六、会计档案保管制度设计有哪些要点?</h2><p>(1)会计凭证:原始凭证、记账凭证、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和汇总凭证</p><p>(2)会计账簿: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日记账、明细账、总账等等</p><p>(3)财务报表</p><p>(4)其他会计资料:工资计算表、移交清册等等 会计档案立卷的要求</p><p>(1)会计凭证应该在没有结账之前按照时间顺序进行编号,按照编号的顺序,选取相当厚度的会计凭证为一册,并进行装订。</p><p>(2)会计账簿应该按照相关的种类和年份分别进行立卷,一本账簿作为一卷。</p><p>(3)财务报告应该按照月度、季度和年度分别进行装订立卷,一本财务报告为一卷,决算审核意见书,审计报告等应该与财务报告一同进行装订。</p><p>(4)其他会计资料则需要移交到财务管理部的档案柜中进行保存。</p><p>会计档案的查阅</p><p>会计档案与集团其他档案使用统一查阅、复印登记制度,登记内容总经理与财务管理部各存一份;</p><p>会计档案不得借出;如有特殊需要,经财务经理批准后,可以进行查阅或者复制,并办理相关登记手续;查阅或者复印会计档案的人员,严禁在会计档案上涂画、拆封和抽换。</p><p>会计档案的销毁</p><p>1.当企业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已满之后,会计档案如果需要销毁,则应该由企业的档案机构和会计机构一起提出档案销毁的意见,与会计部门一起进行鉴定和审查,并编制会计档案的销毁清册。</p><p>2.当机关、团体、事业单位和非国有企业的会计档案需要销毁时,需要报告给单位的领导,得到批准后才能销毁;而国有企业的会计档案,除了要经过企业领导的审查之外,还需要报请上级主管单位,并在请求批准后才可以进行销毁。</p><p>3.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满了之后,还需要检查原始凭证中是否存在未了结的债权债务,如果存在,则应该单独将其抽出,另行立卷,将其交由保管部门继续进行保管,直到这些债权债务结清为止。而建设单位仍在建设期间的会计档案,不可以销毁。</p><p>4.在会计档案销毁之前,需要按照会计档案的销毁清册逐一进行核查,各单位销毁会计档案时需要有会计档案部门的成员和财务会计部门的成员进行监销;各级主管部门销毁会计档案时,应由同级财政部门、审计部门派员参加监销;财务部门销毁会计档案时,应由同级审计部门派员参加监销;会计档案销毁后经办人在“销毁清册”上签章,注明“已销毁”字样和销毁日期,以示负责,同时将监销情况写出书面报告一式两份,一份报本单位领导,一份归入档案备查</p><h2>七、仓库保管方式有哪些?</h2><p> 仓库的保管方式一般有如下五种: </p><p>1.地面平放式——将保管物品直接堆放在地面上。 </p><p>2.托盘平放式——将保管物品直接放在托盘上,再将托盘平放于地面。 </p><p>3.直接堆放式——将货物在地面上直接码放堆积。 </p><p>4.托盘堆码式——将货物直接堆码在托盘上,再将托盘放在地面上。 </p><p>5.货架存放式——将货物直接码放在货架上。 配送中心应首先考虑出入库的时间和效率,因而较多地着眼于拣选和搬运的方便,保管方式必须与之协调。存储中心出入库的频率较低,应该重视保管,因而首先要考虑保管方式。</p><h2>八、定期保管档案有哪些?</h2><p>定期保管档案主要包括以下类型:</p><p>1. 法律法规要求保留的档案:例如税务、工商、人事等方面的文件。</p><p>2. 企业重要会议记录:例如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等会议记录。</p><p>3. 合同协议:例如供应商、客户、租赁协议等。</p><p>4. 重要财务文件:例如账目、报表、凭证等。</p><p>5. 重要项目资料:例如研发、设计、营销等方面的资料。</p><p>6. 企业历史文化、荣誉等档案:例如企业章程、创始人及其故事、企业文化等历史文化文件,以及企业获得的各种荣誉证书等。</p><p>对于以上文件,建议制定文件的保存期限和销毁规则,并确保对其进行分类、装订、储存、备份、鉴定等处理。同时要严格控制档案的查阅和外借,确保档案的安全与完整性。</p><h2>九、化妆品需要冷藏保管吗?</h2><p>不需要</p><p>一般来说,对于每天都要使用的化妆品来说,只要保证它们在干燥阴凉避光的环境中即可,不需要特别的冷藏。</p><p>因为这些化妆品每天都要使用,如果放在冰箱中冷藏,每次拿进拿出,化妆品所处环境的温度来回变化,可能会更容易让产品变质。</p><p>对于还未开封或者长时间不需要使用的化妆品,如换季剩下来的产品,可以放进冰箱中冷藏,等到需要使用的时候再拿出来。从理论上来讲,放在冰箱中冷藏,化妆品中的有效物质的失效速度会相对慢一点。</p><p>此外,还有一些化妆品,生产商要求必须存放在冰箱中冷藏的,就一定要放在冰箱中存放。</p><h2>十、财务印鉴的保管和使用制度?</h2><p>为保证指挥部财务会计核算的正常进行,加强内部控制机制,维护 指挥部资金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指挥部财务印章分三种:财务专用印章、法人代表人名印章和 会计人员人名章; 二、指挥部财务专用印章,用于代表指挥部办理银行款项支付、出 具有关票据等业务;指挥部法人代表人名印章,用于办理银行款项支付 时预留银行印鉴;会计人员人名印章,用于办理财务部门有关会计凭证 等会计业务,对外提供会计报表。 三、财务印章是指挥部在银行设立账户、支取现金、办理款项结算 的重要依据和证明,必须加强管理,严格按规定使用,确保指挥部货币 资金的安全; 四、财务印章应指派专人分开管理。财务部门负责人保管财务专用 印章,指挥部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人保管法人代表人名印章,出纳会计保 管本人印章; 五、财务印章不论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准外借;保管人不得擅自将自 己保管的印章交他人使用、 保管, 也不得私自接受他人保管使用的印章, 特殊情况必须经财务部门负责人同意; 六、财务印章必须安全存放,作到“人走章走,随用随锁”;财务专 用印章或法人代表人名印章必须放入保险柜保管; 七、财务印章应严格按照规定的业务范围和批准程序使用,不得乱 用、错用。印章保管人应负起监印责任,在监印中应严格审查,注意内 容,防止漏洞。 八、财务印章具体使用必须符合以下要求: 1、办理各项收入业务 (1)检查各项收入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和制度规定,单价和收费标准 是否准确; (2)检查有没有齐全的计量发货手续,数量、金额计算是否准确; (3)与有关文件、拨款单、合同等相核对,看是否一致、有无差错; (4)待以上各项逐一核对无误后,方可办理收款业务,并在相关收款 凭证上加盖财务印章。 2、办理各项经济业务支出业务时 (1)检查原始凭证是否合法、齐全,是否符合要求; (2)与计划、合同、计量支付证书等相核对是否一致; (3)有无经办人、计量人、验收人、经办部门负责人、财务部门负责 人签字,有无指挥长(或指挥长委托的审批人)审批签字; (4)检查付款凭证和银行票据金额是否相符,填写是否符合要求,有 无差错; (5)与往来账核对时,核实有无应扣款项。 待上述各项逐一核对无误后,方可在银行付款票据上加盖财务印 章。 九、财务印章因不慎丢失,保管人员应立即向银行挂失并向财务部 门负责人报告,然后及时更换印章; 十、原财务印章作废或因故变更时,原印章应报请指挥部负责人、 财务部门负责人批准销毁处理,销毁时财务部门负责人应在场监销。 </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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