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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风险管理办法? 风险控制管理办法?

2023-10-07 05:08:48企业动态1
<h2>一、信用风险管理办法?</h2><p>1.</p><p>建立客户资信调查和评估机制,就是要在交易前调查和评估客户的信用状况,做出科学的信用决策。这项业务既可以由企业内部专门机构和专职人员完成,也可以委托专门的资信调查机构完成。资信调查的渠道包括客户直接提供的资料、实地调研、行业主管部门、行业协会和政府其它相关部门等。调查内容包括企业概况、历史背景、组织管理、经营状况、财务状况、信用记录、发展前景等。企业应建立起适合企业自身特点的调查和评估方式,保证客户信用资料的完整性、准确性和适时性。</p><p>2.</p><p>客户资信评估的方法由于企业注重方面的不同,所以选择的评价内容也就不同,因而评价的方法也有所不同。目前,对于客户的资信评估,主要采用以下几种方法:第一种方法是5C要素分析法(专家意见法),是指通过分析影响信用的5个方面来判断客户信用状况的一种方法。客户的资信程度通常取决于5个方面,即客户</p><h2>二、风险控制管理办法?</h2><p>风险控制的基本方法是什么</p><p>风险控制的四种基本方法是:风险回避、损失控制、风险转移和风险保留。</p><p>1、风险回避</p><p>风险回避是投资主体有意识地放弃风险行为,完全避免特定的损失风险。简单的风险回避是一种最消极的风险处理办法,因为投资者在放弃风险行为的同时,往往也放弃了潜在的目标收益。所以一般只有在以下情况下才会采用这种方法:</p><p>(1)投资主体对风险极端厌恶。</p><p>(2)存在可实现同样目标的其他方案,其风险更低。</p><p>(3)投资主体无能力消除或转移风险。</p><p>(4)投资主体无能力承担该风险,或承担风险得不到足够的补偿。</p><p>2、损失控制</p><p>损失控制不是放弃风险,而是制定计划和采取措施降低损失的可能性或者是减少实际损失。控制的阶段包括事前、事中和事后三个阶段。事前控制的目的主要是为了降低损失的概率,事中和事后的控制主要是为了减少实际发生的损失。</p><p>3、风险转移</p><p>风险转移,是指通过契约,将让渡人的风险转移给受让人承担的行为。通过风险转移过程有时可大大降低经济主体的风险程度。风险转移的主要形式是合同和保险。</p><p>(1)合同转移。通过签订合同,可以将部分或全部风险转移给一个或多个其他参与者。</p><p>(2)保险转移。保险是使用最为广泛的风险转移方式。</p><p>4、风险保留风险保留,即风险承担。也就是说,如果损失发生,经济主体将以当时可利用的任何资金进行支付。风险保留包括无计划自留、有计划自我保险。</p><p>(1)无计划自留。指风险损失发生后从收入中支付,即不是在损失前做出资金安排。当经济主体没有意识到风险并认为损失不会发生时,或将意识到的与风险有关的最大可能损失显著低估时,就会采用无计划保留方式承担风险。</p><p>一般来说,无资金保留应当谨慎使用,因为如果实际总损失远远大于预计损失,将引起资金周转困难。</p><p>(2)有计划自我保险。指可能的损失发生前,通过做出各种资金安排以确保损失出现后能及时获得资金以补偿损失。有计划自我保险主要通过建立风险预留基金的方式来实现。</p><h2>三、风险权重管理办法?</h2><p >风险权重制</p><p>权重风险资产是资产风险管理中的一个概念,资产风险管理是指先把资产分成不同的种类,然后测算出不同种类的资产的风险权重(0- 100%),对不同风险资产采取不同的管理方式。</p><p>基本介绍</p><p>根据风险权重计算的资产称作权重风险资产,全部资本与权重风险资产总和的比即为资本充足比率。对资本充足比率的规定以及对资产风险程度的界定构成了资产风险管理的基本内容。权重风险资产额为某类资产数额与该项资产的权重风险之乘积。</p><h2>四、动态风险的区别?</h2><p>静态风险是指在社会政治经济环境正常的情况下,由于自然力的不规则变动和人们的错误判断和错误行为所导致的风险。如地震、洪水、飓风等自然灾害,交通事故、火灾、工业伤害等意外事故均属静态风险。也是纯粹风险。 二是投机风险,又称动态风险,指的是既可能造成损失,也可能产生收益的风险。进行兰花投资时由兰花价格变化引发的风险都是投机风险。在保险业务中,投机风险一般是不能列入可保风险之列。 自留风险就是根据企业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决定自己的承担份额。</p><h2>五、固有风险和动态风险区别?</h2><p>固有风险是指在不考虑内部控制结构的前提下,由于内部因素和客观环境的影响,企业的账户、交易类别和整体财务报表发生重大错误的可能性。固有风险是被审计单位经营过程中所固有的风险,审计人员可以通过获取相关的信息,来评价被审计单位的固有风险,确定其对终极审计风险的影响。</p><p>动态风险是指与社会变动有关的风险,主要是社会经济、政治以及技术、组织机构发生变动而产生的风险。如通货膨胀、汇率风险、罢工、暴动、消费者偏好改变、国家政策变动等均属于动态风险。</p><h2>六、什么是静态风险与动态风险?</h2><p>静态风险和动态风险是两种不同的风险类型。1. 静态风险是指不同于业务环境变化所导致的风险。这些风险可被预见并采取适当的措施来避免或减轻其影响,例如自然灾害、不可预期的事件等不可控因素,此时企业应该通过制定各种政策和规定来对抗风险。 2. 动态风险是指由于业务环境变化而导致的风险,随着时间的推移,风险可能增大或减小。因此,企业需要随时保持对市场变化的敏感度,并在不断改变的业务环境中及时适应。 延伸:企业要有效应对不同类型的风险,需要对风险评估、风险控制、风险预警等方面开展工作,才能确保业务的顺利开展,使企业能够持续发展。</p><h2>七、信用机构管理办法?</h2><p>一)个人征信机构设立申请表;</p><p>(二)征信业务可行性研究报告,包括发展规划、经营策略等;</p><p>(三)公司章程;</p><p>(四)股东关联关系和实际控制人说明;</p><p>(五)主要股东最近3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的声明以及主要股东的信用报告;</p><p>(六)拟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证明;</p><p>(七)组织机构设置以及人员基本构成说明;</p><p>(八)已经建立的内控制度,包括业务操作、安全管理、合规性管理等;</p><p>(九)具有国家信息安全等级保护测评资质的机构出具的个人信用信息系统安全测评报告,关于信息安全保障措施的说明和相关安全保障制度;</p><p>(十)营业场所所有权或者使用权证明文件;</p><p>(十一)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复印件。</p><p>中国人民银行可以通过实地调查、面谈等方式对申请材料进行核实。</p><h2>八、动态监管管理办法?</h2><p>《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经2013年12月16日交通运输部第13次部务会议通过,2014年1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2014年第5号公布。该《办法》分总则、系统建设、车辆监控、监督检查、法律责任、附则6章42条,自2014年7月1日起施行。</p><h2>九、公租房动态管理办法?</h2><p>一、动态管理内容</p><p>对市、辖区住房保障部门、房源产权单位及其委托的运营机构对已取得公租房保障资格、享受货币化补贴和实物配租保障以及待保对象在保障资格、供应分配及房屋使用等各阶段、各环节进行的经常性管理。</p><p>二、资格动态管理审核办法</p><p>1、利用《郑州市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报告》对保障对象进行相关信息核对。</p><p>2、利用郑州市数据服务查询平台对保障对象进行相关信息核对。</p><p>3、利用不动产、房地产管理信息系统对保障对象进行房产信息核对。</p><p>4、利用保障房管理系统对保障对象信息进行适时核对。</p><p>5、采取住房保障部门牵头组织,公安、民政、市场监管、社保、公积金等部门参与,联合或专项对保障对象相关信息进行核对。</p><p>6、采取购买服务委托第三方(具有审计功能的会计公司)审核的方式对保障对象相关信息进行核对。</p><p>三、供应动态管理实物配租</p><p>严格按照《郑州市市区公共租赁住房供应实施细则(试行)》(郑房〔2020〕157号)实施配租,在配租过程中发现保障对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3个工作日内告知辖区资格管理部门取消其保障资格,2年内不得再次申请:</p><p>1、参加自主报名但未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选房的;</p><p>2、参加选房但拒绝选定住房的;</p><p>3、系统自动配租到位或已选定住房但拒绝在规定时间内签订租赁合同的;</p><p>4、签订租赁合同后未按规定办理入住手续的;</p><p>5、其他放弃入围资格的情况。</p><p>四、使用动态管理</p><p>1、租金调整。经资格管理部门审核涉及保障标准调整的对象,辖区住房保障使用管理部门重新核算租金,从次月起按照调整后的租金缴纳。对提前退租的,不足整月按整月收取。</p><p>2、房屋续租。辖区住房保障使用管理部门应在租赁合同期满3个月前告知承租人。经资格管理部门审核符合保障条件的续签租赁合同;经审核不符合保障条件或者未按规定提出续租申请的,下达《限期退回房源通知书》,告知其在租赁期满时腾退房屋。</p><p>3、房屋腾退。辖区住房保障部门或产权单位委托运营机构负责房屋清退工作,对长期空置房屋内遗留物品采取登报启事、公证证据保全等措施落实有关腾退工作。</p><p>(1)辖区住房保障使用管理部门收到保障资格退出信息后,3个工作日内向承租人下达《限期退回房源通知书》。</p><p>(2)产权单位及其委托的运营机构(或房源所在辖区使用管理部门)联系承租人,确定验房时间,派专人与承租人共同现场验房。房屋如有属于承租人使用不当造成损坏、缺失或改</p><h2>十、动态监控管理办法?</h2><p>车辆动态监控管理制度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要 求,实现道路运输业由静态监管向动态监管,事后处理向事前预防的 转变 进一步规范公司车辆车载终端及监控平台的安装、使用、管理, 特制定本制度。 车载终端系统安装与维护   1、使用的车辆卫星定位系统平台符合以下标准要求: 《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车载终端技术要求》JT/T 794-2011 《道路运输车辆卫星系统车载终端通讯协议及数据格式》 JT/808-2011   2、驾驶人员应通过培训教育学会正确使用车载终端系统 接受公司 监控平台的管理,由本车驾驶人员全权负责对车载终端日常维护工作 发现车载终端不能正常使用时,应及时向公司有关管理人员报告,及时进行维护,且不得拒绝维护人员对设备的检查和维护。   3、确保车载系统处于良好运行状态,严禁人为关闭车载终端或屏蔽 卫星定位信号,如拔线、灌水、遮挡接收天线等私自改接电源、变更 车载终端的使用性质和结构。   4、在行驶过程中如没有其他特殊情况,不要向监控平台发送与车辆行 驶无关的消息。   5、严禁向监控平台发送虚假报警信息,扰乱管理工作平台的正常使 用和破坏报警功能,不能私自撤换、加装车载设备或将其另作他用。   6、车辆在运行途中遭遇恶劣天气、道路堵塞、交通事故、车辆抛锚、 交通管制或抢劫等紧急情况时,应立即向监控平台发送信息进行报告。   7、自觉接受管理平台的监控,对车载终端或监控管理平台发送的警 示、纠正违法违规行为通讯信息时,必须立即纠正违法违规行为,确 保车辆按照有关规定正常运行。   8、SIM卡是车载系统的信息传输载体,任何人不得私自取出另作他用。   9、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车辆进入加油站时,严禁接听或拨打车载电话及操作车载终端设备。   10、操作车辆定位系统应注意行车安全。   11、车载系统是一种高精密设备, 应保持终端设备清洁、干燥 附近 不得堆放杂物或使用带有金属成分的物品 对设备造成屏蔽或无线 干扰 应注意保养,不得用清洗剂或水清洗设备,避免因进水而导致电 路短路烧坏车载设备。   12、应与公司管理部门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技术人员正确安装、维 护、更换设备 确保终端设备更换、维护、维修到位。   13、车载终端设备的拆装必须经生产、安全部门同意后 由公司派人 进行拆装,任何人不得私自拆装。   二、动态监控平台使用与管理   1、监控人员岗位职责:坚守监控岗位,不擅自离岗,遵纪守法,不徇私舞弊。   2、认真学习动态监控操作和管理制度,熟悉并掌握车载终端监控管理系统的各项功能和具体操作,爱护监控设备,保证监控平台正常运   3、及时在监控平台上完善、更新车辆和驾驶人等基础资料情况的录入工作,保证车辆基础数据的完善性和准确性。   4、每日确保监控平台的适时在线监控,若遇客观原因不能登陆平台, 要及时报告公司监控负责人,以便及时协调处理。   5、严禁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对监控的车辆行驶速度 进行擅自修订,对应正常运行而没有定位数据返回、无法定位的车辆 及时通知技术人员查明原因,并在事后及时进行严肃处理超速行 驶、以及窜线、要及时发送短信警告,采取措施进行制止、纠正 在事后及时通知车辆公司进行严肃处理。   6、负责本公监控管理系统的日常监控情况,及时做好各类监控信息 数据的处置、登记、归档等各项工作。内容记录填写要详实、准确、 归档要规范、及时。   7、协助配合相关部门和单位,提供监控平台相关技术数据和依据。</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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