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四上企业四下企业?
企业规模按照国家的有关标准和规定来划分的,一般分为特大型、大型、中型、小型、微型企业等。那么统计意义上的规上企业又是什么意思呢?
规上企业是规模以上企业的简称。国家对不同行业的企业都制定了一个规模要求,达到规模要求的企业就称为规模以上企业。
“四上企业”的确定标准
现阶段我国统计工作实践中,对达到一定规模资质或限额的法人单位的一种习惯称谓,即“四上”企业。包括规模以上工业、有资质的建筑业、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有开发经营活动的全部房地产开发经营业、规模以上服务业法人单位。
所谓的四下就相对四上而言。
“四上企业”怎么认定?
按照“先进库,再有数”的原则,统计局统一制定“四上”企业基本单位名录库,确定纳入企业统计联网直报范围的调查单位,第一步由各市州、县市统计局负责收集整理调查单位相关资料上报省统计局审核,第二步由省统计局上报国家统计局批准认定。认定后,即为符合条件的“四上企业”,并纳入企业联网直报统计范围。对符合条件的“四上”新建单位,统计局按月按季度调整一次;对规模变动、破产、关闭等调查单位及基本信息的变更一年调整一次。
四下转四上就是说明您的单位达到需要定期报统计的标准了,一般这样的单位都是每个月都要按时报统计表的。
确定以上法人单位的标准为:
1.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年主营业务收入在2,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工业法人单位。
2.有资质的建筑业:由总承包、专业承包资质的建筑业法人单位。
3.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批发业、年主营业务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零售业法人单位。
4.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年主营业务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住宿和餐饮业法人单位。
5.房地产开发经营业:有开发经营活动的全部房地产开发经营业法人单位。
6.规模以上服务业:年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服务业法人单位,包括: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三个门类和卫生行业大类;年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服务业法人单位,包括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教育三个门类,以及物业管理、房地产中介服务、房地产租赁经营和其他房地产业四个行业小类;年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服务业法人单位,包括: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两个门类,以及社会工作行业大类。
四上企业统计能够全面、客观的反映某个地方的国民经济发展数据和经济发展程度,因此被视为国民经济普查的主要方式,为各级政府相关经济政策调控提供必备的决策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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