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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如何追溯调整?

2024-05-27 16:28:59企业动态1

一、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如何追溯调整?

应当在编制合并抵销分录前,将成本法核算的对子公司投资追溯调整为权益法下的对子公司投资。

二、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需要追溯调整报表吗?

需要。 按企业会计准则20号-企业合并,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是追溯调整事项,需要调整前期比较财务报表。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指南、解释等规定,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方在合并中取得的净资产的入账价值相对于为进行企业合并支付的对价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应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项目或其他所有者权益项目,在合并当期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应对报表的期初数进行调整,同时应对比较报表的有关项目进行调整。

在编制比较报表时,应将被合并方的有关资产、负债并入,同时因合并而增加的净资产在比较报表中调整所有者权益项下的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

对于被合并方在企业合并前实现的留存收益(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之和)中归属于合并方的部分,自资本公积转入留存收益。

三、如何理解合并报表的追溯调整法?

       追溯调整法是指对某项交易或事项变更会计政策,视同该项交易或事项初次发生时即采用变更后的会计政策,并以此对财务报表相关项目进行调整的一种方法,将会计政策变更累积影响数调整列报前期最早期初留存收益,其他相关项目的期初余额和列报前期披露的其他比较数据也应当一并调整。

四、追溯调整和追溯重述的区别?

 追溯调整法是指对某项交易或事项变更会计政策,视同该交易或事项初次发生时就采用变更后的会计政策,并以此对财务报表相关项目进行调整的方法。  追溯重述法是指在发现前期差错时,视同该项前期差错从未发生过,从而对财务报表相关项目进行更正的方法。  区别  追溯调整法与追溯重述法的区别:  1、适用范围的比较  追溯调整法适用于会计政策变更的会计处理,而追溯重述法适用于前期差错更正的会计处理。讲得再具体一些,追溯重述法适用于重要性的前期差错更正,对于非重要性的前期差错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更正,前期差错是否具有重要性,应根据差错的性质和金额加以具体判断。  2、调税原则的比较  由于会计政策变更所形成的影响数与前期差错所形成的影响数的性质有所不同,即会计政策变更形成的影响数全部属于暂时性差异,而前期差错所形成的影响数可能全部属于差额,也可能全部属于暂时性差异,或部分属于差额,部分属于暂时性差异,还有可能全部属于永久性差异,所以在所得税调整上,遵循的调税原则也有所不同。  第一,由于会计政策变更形成的影响数全部属于暂时性差异,所以在政策变更进行调账时,只需调整递延所得税和所得税费用,无需调整应交的所得税。  第二,由于前期差错所形成的影响数可能是差额,也可能是暂时性差异或永久性差异,所以在更正前期差错时,属于差额部分的调整应交所得税和所得税费用;属于暂时性差异的部分调整递延所得税和所得税费用;属于永久性差异的部分则既不调整所得税费用,也不调整应交所得税,更不需要调整递延所得税。  3、调账要求的比较  第一,在追溯调整法下,涉及到损益类事项的不再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涉及到利润分配的也不再通过利润分配的具体明细科目,而是都直接通过“未分配利润”明细科目进行调整。  第二,在追溯重述法下,一是涉及到损益类事项的先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然后再转入“未分配利润”明细科目。二是涉及到利润分配事项的直接通过“未分配利润”明细科目。三是既不涉及损益,也不涉及利润分配事项的,调整相应的科目。

五、追溯调整法一般追溯几年?

追溯调整法是指对某项交易或事项变更会计政策,视同该项交易或事项初次发生时即采用变更后的会计政策,并以此对财务报表相关项目进行调整的方法。

就资产负债表和利润及利润分配表分别考虑。就编制1999年度会计报表而言,对资产负债表,“最早期间”是指1999年年初,即应追溯调整至1998年年末数;对利润及利润分配表,一般项目的“最早期间”是指1998年度,即应追溯调整一般项目的1998年初数,年初未分配利润项目是指1998年年初,即应追溯调整至1997年年末数。但由于上市公司年度报告中要披露前三年经营业绩及相关的业务指标,所以企业在编制年度报告时要追溯调整三年数据。

六、追溯调整法与追溯重述法的区别?

追溯调整法通常是用于账务调整的方法。追溯重述法通常是用于说明既往事项的一种报告形式。

七、追溯调整法和追溯重塑法的区别?

追溯调整法与追溯重述法的区别:

1、适用范围的比较

追溯调整法适用于会计政策变更的会计处理,而追溯重述法适用于前期差错更正的会计处理。讲得再具体一些,追溯重述法适用于重要性的前期差错更正,对于非重要性的前期差错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更正,前期差错是否具有重要性,应根据差错的性质和金额加以具体判断。

2、调税原则的比较

由于会计政策变更所形成的影响数与前期差错所形成的影响数的性质有所不同,即会计政策变更形成的影响数全部属于暂时性差异,而前期差错所形成的影响数可能全部属于差额,也可能全部属于暂时性差异,或部分属于差额,部分属于暂时性差异,还有可能全部属于永久性差异,所以在所得税调整上,遵循的调税原则也有所不同。

第一,由于会计政策变更形成的影响数全部属于暂时性差异,所以在政策变更进行调账时,只需调整递延所得税和所得税费用,无需调整应交的所得税。

第二,由于前期差错所形成的影响数可能是差额,也可能是暂时性差异或永久性差异,所以在更正前期差错时,属于差额部分的调整应交所得税和所得税费用;属于暂时性差异的部分调整递延所得税和所得税费用;属于永久性差异的部分则既不调整所得税费用,也不调整应交所得税,更不需要调整递延所得税。

3、调账要求的比较

第一,在追溯调整法下,涉及到损益类事项的不再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涉及到利润分配的也不再通过利润分配的具体明细科目,而是都直接通过“未分配利润”明细科目进行调整。

第二,在追溯重述法下,一是涉及到损益类事项的先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然后再转入“未分配利润”明细科目。二是涉及到利润分配事项的直接通过“未分配利润”明细科目。三是既不涉及损益,也不涉及利润分配事项的,调整相应的科目。

八、企业年金追溯条件?

 企业年金追溯条件当然是不可以向前追溯的。我国的企业年金制度是从2014年10月份开始建立的,实行自愿的原则,职工在职时按月按照一定比例交费,由单位和个人共同承担,进入个人专门的年金帐户。

也就是说,企业年金可以交,也可以不交,可以续交,也可以停交,实行不交不得,少交少得,多交多得,长交多得的政策,退休后按月按照计发月数发放,专款专用。

九、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报表合并怎么调整?

合并报表编制的基本原理是购买法,即参与合并的一方购买另一方或多方的交易。

在这种原理指导下,编制合并资产负债表、合并利润表、合并现金流量表及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合并报表是以母公司和子公司的个别报表为基础,在抵销母公司与子公司、子公司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对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后,由母公司合并编制。按合并报表编制程序,母公司应编制合并工作底稿,将母公司、子公司各自编制的个别报表数据过入工作底稿,然后在合并工作底稿中编制调整分录和抵销分录,消除内部交易对合并报表有关项目的影响,最后计算出合并报表所需要的数据,完成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

十、追溯调整法-追溯调整法和未来适用法是什么意思?

会计政策变更有两种处理方法一种是追溯调整法,一种是未来适用法,追溯调整法是首选的。会计政策变更能够提供更可靠、更相关的会计信息的,应当采用追溯调整法处理,计算会计政策变更累积影响数并调整期初留存收益。

前期差错更正应采用追溯重述法。对于不重要的前期差错,可以采用未来适用法更正。前期差错的重要程度,应根据差错的性质和金额加以具体判断。追溯重述法的会计处理与追溯调整法思路相同,追溯重述法要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转到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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