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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财务通则适用于什么企业?

2024-06-02 16:21:09企业动态1

一、企业财务通则适用于什么企业?

2006年12月4日,财政部颁发了新的《企业财务通则》(财政部令第41号),该通则于2007年1月1日起施行。修订的《通则》对财政对企业财务的管理方式、政府投资等财政性资金的财务处理政策、企业职工福利费的财务制度、规范职工激励制度、强化企业财务风险管理等方面进行了改革。

根据第一章第二条规定,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具备法人资格的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适用本通则。金融企业除外。其他企业参照执行。

二、私营企业适用企业财务通则吗?

企业财务通则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具备法人资格的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适用本通则。金融企业除外。其他企业参照执行。 这就是说,适应该通则的是具备法人资格的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这是必须的),其他企业,包括私营企业,可以执行,也可以不执行。

三、2007企业财务通则废止了吗?

没有。2006年12月4日,财政部颁发了新的《企业财务通则》(财政部令第41号),该通则于2007年1月1日起施行。修订的《通则》对财政对企业财务的管理方式、政府投资等财政性资金的财务处理政策、企业职工福利费的财务制度、规范职工激励制度、强化企业财务风险管理等方面进行了改革

四、企业财务通则的宗旨包括?

一是建立具有开放性的企业财务制度体系。修订的《通则》颁发后,将以《通则》为主体,以企业财务行为规范、财政资金监管办法为配套,以企业集团内部财务办法为补充,以此建立新型的企业财务制度体系。由于企业财务行为是不断变化的,各时期财务管理的重点也有所不同,相应地,企业财务制度也应当与时俱进,不断地调整、改革,从而得以不断发展和完善。

二是建立权责分明的企业财务管理规范。修订的《通则》从政府宏观财务、投资者财务、经营者财务三个层次,构建资本权属清晰、财务关系明确、符合企业法人治理结构要求的企业财务管理体制,围绕企业的财务管理要素,对企业财务行为进行规范。从管理对象来讲,企业财务管理要素是资金筹集、资产营运、成本控制、收益分配、信息管理、财务监督等动态的财务活动。也就是说,要着重从体制、机制、制度上解决企业财务管理问题,改变过去“重会计、轻财务”,“重核算、轻管理”的倾向。

三是建立健全企业财务运行机制。按照建立企业“激励规范、约束有效”的财务运行机制的要求,修订的《通则》从企业财务决策、财务控制、财务激励和财务监督四个方面建立健全企业财务运行机制,以促进企业完善法人治理结构。特别是企业财务监督,包括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内部财务监督是建立有效的内部制衡很重要的一个方面,它表现为财务对业务的监督、审计对财务的监督、职工对管理层的监督、投资者对经营者的监督。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健全的企业外部财务监督,包括财政监督和国家审计监督以及来自社会的监督。这对于维护企业各方权益和社会经济秩序,保障企业正常运行,具有重大意义。

五、企业财务通则适用于小规模企业吗?

《企业财务通则》适用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具备法人资格的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金融企业除外。所以满足以上条件的无论规模大小,都适用企业财务通则。

六、如何查看企业财报?

可以下载企信宝软件输入公司名称即可……

七、制造企业财报特点?

答:特点是1.以生产加工为主;

2.按工序流程进行生产;

3.企业有投入原辅料→半成品→完工产品。

八、橙财企业文化?

杭州橙财的文化价值观是皮实、乐观、好奇心、自省!

杭州橙财的愿景是在互联网激烈的竞争面前,成为互联网财务最佳实践的探路者!

九、什么是企业财险?

企业财产保险综合只是财产保险的其中一种。

企业财产保险的概念:

企业财产保险是承保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的固定资产、流动资产及与其企业经济利益相关的财产,由于火灾及其他自然灾害、意外事故的发生而遭受直接损失的财产损失保险。

企业财产险的保险责任:

1.财产保险基本险:火灾、雷击 、爆炸 、空中运行物体坠落,灾害事故引起的“三停”损失,施救、抢救造成的损失,必要的合理的施救费用支出

2.财产保险综合险:基本险承保的风险;12种自然灾害:暴雨、洪水、台风、暴风、龙卷风、雪灾、雹灾、冰凌、泥石流、崖崩、突发性滑坡、地面突然塌陷等。

3.财产保险一切险:基本险承保的风险;综合险承保的风险;不可预料被保险人无法控制的突发性的意外事故。

企业财产险可保财产:

房屋、建筑物及附属装修设备 。

机器和附属设备。

原材料、半成品、在产品、产成品或库存商品、特种储备商品。

建造中的房屋、建筑物和建筑材料 。

工具、仪器和生产用具。

管理用具和低值易耗品 。

通讯设备和器材。

账外财产或已摊销的财产

企业财产险不可保财产:

土地、矿藏、矿井、矿坑和森林和水产资源等。

货币、票证和有价证券等。

文件、账册、图表和技术资料等。

违章建筑、非法占用的财产等。

机动车辆、运输中的货物等。

十、物权法通则?

1.物权种类特征“一物一所有权”。

2.物权变动,基于法律非法律行为的取得,变更,消灭形态及“动产交付和不动产登记”公示。

3.物权变动产生用益物权:建设营地使用权及经营权等。

4.物权变动产生担保物权:留置权最大,其次>超级优先权>登记的担保物权>一般担保物权>流押条款>质权>流质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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