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企业的出资到位期限是什么?
一、合伙企业的出资到位期限是什么?
依照2006年《合伙企业法》,有限合伙人应当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按期足额缴纳出资;未按期足额缴纳的,应当承担补缴义务,并对其他合伙人承担违约责任。
而对于其他合伙人,由于相互间对外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所以,是否按期缴付出资,对社会影响不大,法律上也就没有规定逾期缴付出资的处罚。但是,如果合伙人之间有约定,则逾期者应对其他合伙人承担违约责任。
二、合伙企业的出资人叫什么?
合伙企业的出资人,应该叫股东。
三、合伙企业成立后出资需要到工商局备案?
所谓的合伙合同就是入股协议,这个协议如果双方认为有必要,是可以签订的,不过不用通知工商局,这是民事合同,如果没有什么特殊需求,直接公司章程规定内容即可。合伙合同(partnership),两人以上互约出资以经营共同事业的合同。合伙起源于家族共有,即兄弟不愿分散财力,共同经营父亲遗留的旧业,因此,合伙是一种古老的共同经营的方式。《民法通则》第31条规定:合伙人应当对出资数额、盈余分配、债务承担、入伙、退伙、合伙终止等事项,订立书面协议。《合伙企业法》第18条规定了合伙协议应当载明的事项有:(1)合伙企业的名称和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2)合伙目的和合伙经营范围;(3)合伙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4)合伙人的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期限;(5)利润分配、亏损分担方式;(6)合伙事务的执行;(7)入伙与退伙;(8)争议解决办法;(9)合伙企业的解散与清算;(10)违约责任。
四、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的出资形式?
个人独资企业出资是一人投资,合伙企业是按投入比例核实。
五、有限合伙企业的出资是实缴还是认缴?
可以是实缴出资,也可以是认缴出资。 合伙企业法 第十四条规定: 设立合伙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二个以上合伙人。合伙人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有书面合伙协议; (三)有合伙人认缴或者实际缴付的出资; (四)有合伙企业的名称和生产经营场所;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普通合伙企业)。 合伙企业法第二条规定: 本法所称合伙企业,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 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本法对普通合伙人承担责任的形式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合伙企业法第第六十条 有限合伙企业及其合伙人适用本章规定;本章未作规定的,适用本法第二章第一节至第五节关于普通合伙企业及其合伙人的规定。 综上:有限合伙企业中,有限合伙人以认缴的出资额对企业负有限责任。 普通合伙人应该有实缴或认缴的出资额。
六、设立合伙企业时,如果合伙人的实际出资与登记不符,如何处理?
其他合伙人可以要求其补足出资,否则,可以要求其赔偿其他出资人因此造成的损失。
七、合伙企业的利润如何按出资比例分配?
如果你们采用股份制, 总资本是4万块。 你占一股,他占三股。 每股1万块。 那么产生利润之后,比如第一年赚两万,你们除以4股,每股的收益应当是5000块。 那么你们各自获得5000 乘以你们的股份数。
你是一股,就是5000, 他三股就是15000. 加上劳务的话也很简单,两种办法:
1,你们商量好,把劳务折算成股份,比如虽然你只出1万块,但主要是你在经营,所以你也占两股(一股是一万块现金投入,一股是你劳务的投入),他还是占三股。
最后分配时就把总利润除以五,得到每股收益,然后各拿各自应当得的。
2. 签订每月固定劳务薪水,这样劳务报酬就变成成本在每个月的经营利润里面减掉了,最后年终利润里面就不用考虑劳务报酬的问题。
八、合伙企业的出资怎么做会计凭证?
合伙企业收到合伙人的投资款的会计分录分两种情形:
如果是入股:
借:银行存款或现金
贷:股本
如果是借款:
借:银行存款或现金
贷:其他应付款
会计分录的种类包括简单分录和复合分录两种,其中简单分录即一借一贷的分录;复合分录则是一借多贷分录、多借一贷以及多借多贷分录。
需要指出的是,为了保持账户对应关系的清楚,一般不宜把不同经济业务合并在一起,编制多借多贷的会计分录。但在某些特殊情况下为了反映经济业务的全貌,也可以编制多借多贷的会计分录。
九、合伙企业以房产出资的,但房产未过户到企业名下,合伙成立吗?
签订了合伙企业协议,到工商部门办理工商登记后,合伙企业成立。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需要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的,应当依法办理。
《合伙企业法》第十六条 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也可以用劳务出资。
合伙人以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需要评估作价的,可以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也可以由全体合伙人委托法定评估机构评估。
合伙人以劳务出资的,其评估办法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并在合伙协议中载明。
第十七条 合伙人应当按照合伙协议约定的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期限,履行出资义务。
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需要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的,应当依法办理。
十、有限合伙企业的注册资本与出资金额?
有限合作的比如注册资本为一千万,那么你出资三百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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