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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企业入股有限责任公司利弊?

2024-06-23 03:10:30企业动态1

一、合伙企业入股有限责任公司利弊?

这种投资形式很难说有什么利弊,因为在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权益与投资额是可以相分离的,所以以何种形式投资都一样。

但合伙企业由于投资的是有限责任公司,所以在投资失利是承担企业债务风险可控,在被投资方上已经形成有限责任,债务不会再传导到合伙企业的普通合伙人上,避免普通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二、有限责任公司能成立合伙企业吗?

公司可以向合伙企业投资,而且既可以成为有限合伙人,也可以成为普通合伙人。 理由:

1、合伙企业法只禁止“国有独资公司、国有企业、上市公司以及公益性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成为普通合伙人,并没有明文规定所有公司都不能成为普通合伙人,因此,公司是可以成为普通合伙人的。

2、注意公司法第15条中的“除法律另有规定外”,这就是给公司成为对所投资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出资人留了一条后路,而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就是这条开这条后路的依据,虽然合伙企业法没有明文规定“有限公司、股份公司可以成为普通合伙人”,但是从立法精神上看——没有禁止即允许,因此,公司当然可以成为普通合伙人。 回答提问: 1、公司的有限责任原则是否与立法精神相违背? 个人认为这是违背的,从立法的原则不管怎么承担责任都是违反两个原则的两面性即违背有限原则和无限连带责任的两方面仅以上面的举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全部资产为10万,转投资和另外1名自然人各出资10万设立普通合伙企业,若该合伙企业亏损20万以上,有限责任公司仅承担10万 而该自然人则需要承担10万以上,(因为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为法人拟制一破产则仅以全部资产10万承担责任,)因此对其他合伙人的无限连带责任根本未有限责任,能称其为普通合伙人吗?反之亦然!!

三、合伙企业可以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吗?

合伙企业可以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我国《公司法》对出资的股东除了具有完全行为能力人之外,没有做出其他的限制,也就是说作为公司的股东可以是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而合伙企业就是不具有法人资格的非法人组织。合伙企业可以通过投资的方式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四、有限合伙企业和有限责任公司区别?

区别如下:

1.合伙企业是由各合伙人依法订立合法协议,共同出资,合伙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并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企业。

2.有限责任公司是企业法人,公司依法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独立地承担民事责任和享有民事权利。

五、合伙企业投资人能否参与合伙企业的管理?

合伙企业的投资人可以参与企业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二条“本法所称合伙企业,是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由各合伙人订立合伙协议,共同出资、合伙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并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营利性组织。”

可见,合伙企业的合伙人不一定必须是自然人,也可以是企业。

六、合伙企业可以成立有限责任公司吗?

有限合伙企业设立的条件   (一)有二个以上合伙人(有限合伙企业由二个以上五十个以下合伙人设立;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合伙人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有书面合伙协议;   (三)有合伙人认缴或者实际缴付的出资;   (四)有合伙企业的名称和生产经营场所;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这一规定表明,法律对合伙企业设立条件的规定要比对公司类企业设立条件低,例如公司法对公司类企业设立规定有最低注册资金,而合伙企业法对合伙企业的设立没有这样的限定。在其他方面的条件上也有类似情况。我们理解,作这样的规定,一是为了鼓励广大中小投资者 投资设立合伙企业,为他们的投资活动提供更便利的条件;二是规定企业设立条件的一个重要目的是要防止企业不具备有关条件而开展经营活动,损害交易相对人的 利益。合伙企业法规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已使交易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了相应的保障,因此,具备这些条件已能够起到保证合伙企业正 常经营和维护交易相对人利益的目的。  当然这5个方面的条件是合伙企业设立和从事经营活动最基本的条件,合伙企业的投资人必须全面具备这些条件方能申请设立合伙企业。如果其他有关法律对合伙企业设立条件有相应规定的,合伙企业也应具备这些条件后方可申请设立登记。  相关知识:   有限合伙人和普通合伙人部分区别   1. 普通合伙人不得同本企业进行交易,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者全体合伙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有限合伙人可以同本企业进行交易,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2.普通合伙人不得自营或者同他人合营与本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 有限合伙人可以,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有限合伙人和普通合伙人部分区别  3.普通合伙企业的合伙协议不得约定将全部利润分配给部分合伙人;有限合伙企业不得将全部利润分配给部分合伙人,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4.普通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其行为无效;有限合伙人可以将其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七、有限责任公司可否向合伙企业投资成为普通合伙人?

公司可以向合伙企业投资,而且既可以成为有限合伙人,也可以成为普通合伙人。 理由:

1、合伙企业法只禁止“国有独资公司、国有企业、上市公司以及公益性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成为普通合伙人,并没有明文规定所有公司都不能成为普通合伙人,因此,公司是可以成为普通合伙人的。

2、注意公司法第15条中的“除法律另有规定外”,这就是给公司成为对所投资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出资人留了一条后路,而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就是这条开这条后路的依据,虽然合伙企业法没有明文规定“有限公司、股份公司可以成为普通合伙人”,但是从立法精神上看——没有禁止即允许,因此,公司当然可以成为普通合伙人。 回答提问: 1、公司的有限责任原则是否与立法精神相违背? 个人认为这是违背的,从立法的原则不管怎么承担责任都是违反两个原则的两面性即违背有限原则和无限连带责任的两方面仅以上面的举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全部资产为10万,转投资和另外1名自然人各出资10万设立普通合伙企业,若该合伙企业亏损20万以上,有限责任公司仅承担10万 而该自然人则需要承担10万以上,(因为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为法人拟制一破产则仅以全部资产10万承担责任,)因此对其他合伙人的无限连带责任根本未有限责任,能称其为普通合伙人吗?反之亦然!!

八、合伙企业可以是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吗?

只要符合公司法的规定,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能成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有限公司的股东可以是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工会、政府委托国资委。那么,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为非法人组织,可以是公司的股东。但是根据公司法第57条规定:一人有限公司的股东为自然人和法人。也就是说,一人公司的股东不得为个人独资企业。

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有限责任公司的区别:

1、个人独资企业是一个人出资设立的企业,既可以是个人承担无限责任的企业,也可以是个人承担有限责任的企业。

2、合伙企业是多人共同出资设立的合伙经济体,合伙人对该企业的债务以各自的全部资产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3、有限责任公司是一个人或者多人按照公司法设立的企业,股东以出资额为限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九、有限责任公司可以直接转为有限合伙企业吗?

不可以。有限公司为独立的企业法人。规范公司的法律有《公司法》。有限合伙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规范合伙企业的法律有《合伙企业法》。二者在中国无法直接转换。PS:::上面说了,在中国二者无法直接转换,而在英美,合伙企业、公司,可以自由转换。

十、有限合伙企业可以参与司法拍卖吗?

有限合伙企业是可以参与司法拍卖的。参与司法拍卖的企业和个人,只要符合司法拍卖的物品竞买人的资格,就可以参与司法拍卖;如果有限合伙企业参与司法拍卖的话,要按照有限合伙企业的有关规章制度来进行,如果多数合伙人同意参与司法拍卖,则可以报名参与;如果有限合伙企业的合伙人不同意参与司法拍卖的话,则不能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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