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担保公司招聘(济南担保公司招聘信息)
<h2>一、担保公司担保是什么担保方式?</h2><p>看你是担保什么东东了,分为融资性担保公司和非融资性担保公司 如果是融资性担保公司,合作模式是银行给担保公司授信,在授信额度内由担保公司对客户提供保证担保,放款周期较短,手续较简便</p><h2>二、再担保公司和担保公司区别?</h2><p>再担保公司跟担保公司主要从事的业务不太一样,其他没有区别。担保公司是经营信用管理风险的公司,主要是为企业增信,从而为企业在银行贷款或者发债提供服务,达到支持企业发展的目的。</p><p>而再担保公司的主要业务是为为了分散担保公司的风险为担保公司的担保业务提供担保(再担保公司也可以从事直保业务)。</p><h2>三、济南有那些物流公司在招聘?</h2><p>每个城市都会有做的较好的,本土的也有,全国性的也有,比如驹马物流这类型的。但总体就看这两个类型的物流公司给予的优势有哪些。</p><p>个人认为,本土的竞争力较小,实力要少一点,全国性的实力稍大点,还有就是看当地是否有这类型的 </p><h2>四、济南有那些公司招聘会计?</h2><p>济南比较大的有信永中和,大信,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等,审计助理的工资一般不会很高,试用期一般3个月,1000多点,转正后也就1600左右,有的事务所有提成,有的没有提成,一般管午饭,如果出差的话,吃住不用管的,交五险,一般招聘旺季是年前年后2个月。 </p><h2>五、济南有哪些公司招聘会计?</h2><p>济南比较大的有信永中和,大信,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等,审计助理的工资一般不会很高,试用期一般3个月,1000多点,转正后也就1600左右,有的事务所有提成,有的没有提成,一般管午饭,如果出差的话,吃住不用管的,交五险,一般招聘旺季是年前年后2个月。 </p><h2>六、济南招聘?</h2><p>在济南人才市场,招聘好多种</p><h2>七、济南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怎么样?</h2><p>这种公司很少了,人们的安全防范意识增强了,不敢跃雷池</p><h2>八、济南市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介绍?</h2><p>济南市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是1999-04-12在山东省济南市注册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注册地址位于济南市历下区经十路12111号中润世纪中心2号楼12层。济南市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是91370100705886606T,企业法人窦景,目前企业处于开业状态。济南市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的经营范围是:贷款担保,票据承兑担保,贸易融资担保,项目融资担保,信用证担保;诉讼保全担保,投标担保、预付款担保、工程履约担保、尾付款如约偿付担保等履约担保业务,与担保业务有关的融资咨询、财务顾问等中介服务;以自有资金进行投资(不得从事吸收存款、发放贷款、受托发放贷款、受托投资等活动)。</p><p>(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在山东省,相近经营范围的公司总注册资本为2374676万元,主要资本集中在5000万以上规模的企业中,共303家。本省范围内,当前企业的注册资本属于一般。 </p><h2>九、担保公司担保贷款可信吗?</h2><p> </p><p>1、担保公司担保贷款可信。 </p><p>2、依法设立的担保公司,对于融资性贷款可以提供保证担保,在借款人到期不能归还贷款时,承担向贷款人支付贷款本金及利息的担保责任。可见,由担保公司提供担保的贷款,收回本息较有保障。 《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融资性担保是指担保人与银行业金融机构等债权人约定,当被担保人不履行对债权人负有的融资性债务时,由担保人依法承担合同约定的担保责任的行为。 </p><h2>十、担保公司能担保自己的其他公司吗?</h2><p>得分两种情况:上市公司和非上市公司。</p><p>非上市公司:《担保法》第十条 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职能部门不得为保证人。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有法人书面授权的,可以在授权范围内提供保证。</p><p>《担保法》是1995年实施的,作为补充,2000年9月29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133次会议通过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p><p>第十一条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超越权限订立的担保合同,除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超越权限的以外,该代表行为有效。</p><p>第十七条 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未经法人书面授权提供保证的,保证合同无效。因此给债权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根据担保法第五条第二款的规定处理。</p><p>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经法人书面授权提供保证的,如果法人的书面授权范围不明,法人的分支机构应当对保证合同约定的全部债务承担保证责任。</p><p>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经营管理的财产不足以承担保证责任的,由企业法人承担民事责任。</p><p>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提供的保证无效后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的,由分支机构经营管理的财产承担。企业法人有过错的,按照担保法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处理。</p><p>上市公司:2000年6月6日中国证监会发布《关于上市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提出:上市公司不得以公司资产为本公司的股东、股东的控股子公司、股东的附属企业或者个人债务提供担保。</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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