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建筑企业资质动态核查(江苏省建筑企业资质动态核查平台)
<h2>一、建筑企业的动态核查是什么意思?</h2><p>资质动态核查的实质是对建筑企业实现事中事后监管,是由省级建设主管部门发起的随机的不定时的抽查,一般很少,企业自己申报奖项或者资质升级、增项时会进行;其次,如果企业出现下列情形,主管部门也会进行动态核查。主要查询内容为:证照情况、主要负责人情况、注册人员情况、设备、机械及厂房情况、被投诉、举报资质条件不符合资质标准的、3年内未承揽工程的建筑施工企业。 </p><h2>二、动态核查多久核查一次?</h2><p>首先,资质动态核查并不是今年才提出的,在之前部门就有资质核查一说。</p><p>我国部分省针对建筑业企业资质每年进行一次年度考核,只是部分省,即资质年检;</p><p>资质动态考核就是随机的不定时的抽查企业,一般很少,都是在企业自己申报奖项或者资质升级、增项的时候进行的。</p><p>如果企业没有参加年度考核,那就不会考核合格,一般情况下就是,省网站查不到该企业信息,然后正规招投标手续招标办不予以受理,如果连续两年未参加年度考核基本上资质证书就没法用了,等到五年之后直接默认撤销了。</p><p>这两样没有前后的问题,一般动态考核的问题会影响资质年度考核结论,年度考核一般最少需要2个月左右,动态考核不确定。</p><p>其次,资质年检慢慢改变为资质动态核查。</p><p>以前叫“资质年检”,后来改“动态核查”,动态核查可不是“实时核查”,动态核查由省级建设主管部门进行,动态核查是有有效期的,有些省份有效期是一年,有些省份有效期是两年。</p><p>最后,就个人而言,资质年检可能由资质动态核查取代,不定时的对企业进行抽查,加强对建筑企业的监管力度。因此,建筑企业一定要按照新资质标准准备好企业人员,在工程业绩上不出现违法行为。</p><h2>三、河南建筑施工企业资质动态考核需要什么资料?</h2><p>建筑业企业登陆“河南省工程建设信息网”,进入“河南省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考核系统”,更新企业生产经营数据、人员、设备等情况;填写企业2011年所有竣工的工程业绩情况,做为考核企业经营规模的主要参考和辅助证明依据。各类信息填写完毕后,请上传至市建委。 动态考核须提交的资料 (一)特级企业只须提供《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一式二份,近三年统计报表或审计报告、近三年代表工程业绩一览表、2011年度“快速月报”表(单独装订成册),不再提供原件。 (二)一级、二级、三级、特种专业工程专业和无级别企业、设计与施工一体化企业须提供《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一式二份,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正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近三年统计报表和审计报告、满足主项和增项资质标准要求注册人员和有职称人员、满足主项和增项资质标准要求的代表工程业绩(附件资料按以上顺序装订),查原件留存复印件。其中,一级企业还应提供“快速月报”表。 (三)无建筑业统计数据显示的钢结构、金属门窗、建筑幕墙、砼预制构件、预拌商品砼5个专业企业须提供经审计的反映近三年最高工程结算收入的财务报表,并对加工场地、机械设备进行现场核查。 (四)消防工程专业企业须提供标准要求的消防培训合格证,外墙外保温工程专业企业须提供标准要求的建筑节能培训合格证。 (五)劳务企业须提供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满足资质标准的上岗证,查原件留存复印件。 有什么需要帮助的,可以联系我,把鼠标点到我的用户名上面,就能显示我的联系方式。</p><h2>四、建筑企业资质查询?</h2><p>对建筑企业资质查询是非常的重要和必要,建筑都是百年大计的事情,对建筑企业资质必须要进行细致认真查询和了解,只有达到各项要求和标准的建筑企业才能获得资质,只有有资质的建筑企业信誉,质量等方面才能得到保证,所以说对建筑企业资质的查询是非常的重要。</p><h2>五、江苏省建筑业企业资质年检网上申报程序如何?</h2><p>一、企业从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领取建筑业企业资质信息系统软件及相应的身份验证锁。</p><p>二、企业按《建筑业企业资质信息管理系统说明》填写并上报申报资料。三、各州、地(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建筑业企业资质信息管理系统管理版》在网上对企业申报的次料进行审查</p><h2>六、怎样查询建筑企业资质?</h2><p>1、进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官网点击“办事大厅”</p><p>2、在“办事大厅”左下角,找到“单位资质查询”</p><p>3、点选“单位资质查询”后,出现七个查询选项,分别为:建设工程设计企业、工程监理企业、建筑业企业、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城乡规划编制单位、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房地产开发企业。其中,前四类均跳转至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p><h2>七、2.0系统动态核查怎么看?</h2><p>以前叫“年检”,后来改“动态核查”,动态核查可不是“实时核查”,动态核查由省级建设主管部门进行,动态核查合格后是有有效期的,有些省份有效期是一年,有些省份有效期是两年。 一、资质动态核查方式 1.各市(州)、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本行政区域内建筑施工企业的动态核查工作,依照动态核查判定标准,判定企业核查结果并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2.省厅将对市、州动态核查情况进行抽查,并核查部分企业。 3.省厅负责全省动态核查情况公示和处理结果通告。 二、资质动态核查的内容: 1、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去的情况及是否在有效期内; 2、企业注册资本金;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年检盖章、资质,证。书副本年度核查盖章; 4、企业上年度建筑行业统计报表; 5、注册建造师人员情况、小型项目管理人员情况; 6、三总师、企业技术人员及相关人员养老保险缴纳凭证等。</p><h2>八、建筑工程资料核查内容?</h2><p>施工资料通常分为施工管理资料和施工技术资料,其原件要向城建档案馆提交。重点检查的内容如下: </p><p>1.开、竣工报告 </p><p>2. 施工组织设计。 </p><p>3.技术交底。 </p><p>4.工程洽商记录。 </p><p>5.设计变更。 </p><p>6.原材料、半成品、成品和建筑构配件的质量证明书、自检报告、复试报告,见证记录。 </p><p>7.隐蔽工程检查验收记录。 </p><p>8.功能性试验记录。 </p><p>9.影响建筑使用功能和结构功能的试块、试件试验记录。 </p><p>10.工程测量复核及预检记录。 </p><p>11.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表。 </p><p>13.竣工测量资料。 </p><p>12.工程竣工文件(工程竣工报告、竣工图)。</p><h2>九、建筑企业资质平移是否合法?</h2><p>合法,企出分立后办理相手续后资质平移至分立后的其中一家企业合法。</p><h2>十、建筑企业资质注销如何办理?</h2><p>自2015年3月1日起施行《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中的第二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资质许可机关应当撤销建筑业企业资质: (一)资质许可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准予资质许可的; (二)超越法定职权准予资质许可的; (三)违反法定程序准予资质许可的; (四)对不符合资质标准条件的申请企业准予资质许可的; (五)依法可以撤销资质许可的其他情形。 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资质许可的,应当予以撤销。 第三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资质许可机关应当依法注销建筑业企业资质,并向社会公布其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作废,企业应当及时将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交回资质许可机关: (一)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未依法申请延续的; (二)企业依法终止的; (三)资质证书依法被撤回、撤销或吊销的; (四)企业提出注销申请的;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当注销建筑业企业资质的其他情形。 </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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