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产品外包装国家标准?
一、农产品外包装国家标准?
第一条 为规范农产品生产经营行为,加强农产品包装和标识管理,建立健全农产品可追溯制度,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农产品的包装和标识活动应当符合本办法规定。
第三条 农业部负责全国农产品包装和标识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农产品包装和标识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四条 国家支持农产品包装和标识科学研究,推行科学的包装方法,推广先进的标识技术。
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将农产品包装和标识管理经费纳入年度预算。
第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对在农产品包装和标识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和奖励。
第二章 农产品包装
第七条 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以及从事农产品收购的单位或者个人,用于销售的下列农产品必须包装:
(一)获得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等认证的农产品,但鲜活畜、禽、水产品除外。
(二)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需要包装销售的农产品。
符合规定包装的农产品拆包后直接向消费者销售的,可以不再另行包装。
第八条 农产品包装应当符合农产品储藏、运输、销售及保障安全的要求,便于拆卸和搬运。
第九条 包装农产品的材料和使用的保鲜剂、防腐剂、添加剂等物质必须符合国家强制性技术规范要求。
包装农产品应当防止机械损伤和二次污染。
第三章 农产品标识
第十条 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以及从事农产品收购的单位或者个人包装销售的农产品,应当在包装物上标注或者附加标识标明品名、产地、生产者或者销售者名称、生产日期。
有分级标准或者使用添加剂的,还应当标明产品质量等级或者添加剂名称。
未包装的农产品,应当采取附加标签、标识牌、标识带、说明书等形式标明农产品的品名、生产地、生产者或者销售者名称等内容。
第十一条 农产品标识所用文字应当使用规范的中文。标识标注的内容应当准确、清晰、显著。
第十二条 销售获得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等质量标志使用权的农产品,应当标注相应标志和发证机构。
禁止冒用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等质量标志。
第十三条 畜禽及其产品、属于农业转基因生物的农产品,还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标识。
第四章 监督检查
第十四条 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以及从事农产品收购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对其销售农产品的包装质量和标识内容负责。
第十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对农产品包装和标识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四十八条、四十九条、五十一条、五十二条的规定处理、处罚:
(一)使用的农产品包装材料不符合强制性技术规范要求的;
(二)农产品包装过程中使用的保鲜剂、防腐剂、添加剂等材料不符合强制性技术规范要求的;
(三)应当包装的农产品未经包装销售的;
(四)冒用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等质量标志的;
(五)农产品未按照规定标识的。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七条 本办法下列用语的含义:
(一)农产品包装:是指对农产品实施装箱、装盒、装袋、包裹、捆扎等。
(二)保鲜剂:是指保持农产品新鲜品质,减少流通损失,延长贮存时间的人工合成化学物质或者天然物质。
(三)防腐剂:是指防止农产品腐烂变质的人工合成化学物质或者天然物质。
(四)添加剂:是指为改善农产品品质和色、香、味以及加工性能加入的人工合成化学物质或者天然物质。
(五)生产日期:植物产品是指收获日期;畜禽产品是指屠宰或者产出日期;水产品是指起捕日期;其他产品是指包装或者销售时的日期。
二、农产品和初级农产品的区别?
1、范围不同:初级农产品包括经粗加工或初级加工的产品。农产品是指在农业活动中获得的粮食、油料、蔬菜、瓜果、茶叶、菌类、畜禽、禽蛋、奶产品、水产品、蜂产品等植物、动物、微生物产品,以及经过清洗、分拣、打蜡、干燥、去壳、切割、分级、包装、冷冻等粗加工,但未改变其基本自然性状和化学性质的产品。
2、来源不同:对于农产品初加工应当区别对待。如果仅是对农产品进行简单处理以便利用或销售,按习惯视为农业生产收获环节之一的,仍为农产品或食用农产品。
3、环节不同:对农产品的初加工,并非习惯上视为农业生产收获环节,而是足以认定为《产品质量法》所称的加工、制作的,此类初加工后的产品就不属《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所称的“农产品或食用农产品”,而应适用《产品质量法》或《食品安全法》进行监督管理,有关乳品、转基因食品、生猪屠宰、酒类和食盐的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另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生鲜农产品和农产品的区别?
生鲜农产品是农产品分类的提升。农产品包括生鲜农产品。
农产品是农业的初级产品,即在农业生产中获得的植物、动物、微生物及其产品。如水稻、玉米、小麦、油菜等。
生鲜农产品主要包括蔬菜、水果、花卉、水产品、肉、蛋、奶以及日常生活中必不可少的生活必需品等生鲜初级产品,
所以说,二者的区别是,生鲜农产品是农产品分类的提升。农产品包括生鲜农产品。
四、农产品的功能?
农产品既能作为消费资料供顾客生活消费,又能作为生 产资料供顾客从事工农业生产消费。同时,农产品又由于作为农 业生产资料(如种子、种苗、种畜和饲料等)和作为工业生产原料进 行生产消费的特点不同而有不同的需求特点。
农产品是农业中生产的物品,如高粱、稻子、花生、玉米、小麦以及各个地区土特产等。国家规定初级农产品是指农业活动中获得的植物、动物及其产品,不包括经过加工的各类产品。
五、农产品的简称?
种植业、养殖业、林业、牧业、水产业生产的各种植物、动物的初级产品及初级加工品。具体包括种植、饲养、采集、编织、加工以及捕捞、狩猎等业的产品。
这部分产品种类复杂、品种繁多,主要有粮食、油料、木材、肉、蛋、奶、棉、麻、烟、茧、茶、糖、畜产品、水产品、蔬菜、花卉、果品、干菜、干果、食用菌、中药材、土特产品以及野生动植物原料等。
六、农产品的内涵?
1、性状因子
指产品的外观和质地。例如,产品的大小、色泽、形状和群体的整齐度等都是外观特性;而产品的硬度、脆度、致密性、人性、弹性、纤维、汁液、黏稠度、粉质感等都是质地特性。
2、性能因子
指与使用或观赏目的有关的特性,包括产品风味价值芳香气味等,例如水果中含有的维生素、矿物质、蛋白质、氨基酸、碳水化合物等。
3、嗜好因子
指人们的偏好因素,它因消费群体乃至个人偏好而有所差异。例如,俄罗斯人喜欢吃酸味较浓的水果,亚洲人喜欢吃较甜的水果。广州、上海等城市居民喜欢吃苗类蔬菜、水生蔬菜等时令菜,而北方居民消费大白菜、果菜等较多。
七、立陶宛的农产品?
立陶宛农业以水平较高的畜牧业为主,占农产品产值的90%以上。农作物有亚麻、马铃薯、甜菜和各种蔬菜,谷物产量很低。立陶宛位于波罗的海东岸,北界拉脱维亚,东南邻白俄罗斯,西南是俄罗斯的加里宁格勒州和波兰,首都维尔纽斯。立陶宛气候介于海洋性气候和大陆性气候之间。
八、农产品是什么农产品的最终交易场所?
农产品零售市场又称农产品消费市场,它是农产品的最终交易场所,反映着农产品的生产者、加工者、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多方面经济关系。
2000年以来,北京、上海、深圳、南京、杭州等大城市先后制定政策,推进农贸市场超市化改革的进程。2002年北京市出台的农产品流通体系发展规划中指出:在农产品零售中,到2005年连锁超市、社区菜市场的销售比重达到70%~80%,早市、集贸市场的销售比重降为20%~30%。
九、农产品是具有什么性的特殊农产品?
农产品的特点:
(1)品种繁多、数量庞大。
(2)对销售渠道功能要求高。
(3)生产的地域性与消费的普遍性的矛盾,使其销售渠道更加复杂。
(4)受自然条件的制约和影响,产量不稳定,不是丰收便是歉收,有供给与需求之间的矛盾。
农产品市场与其他市场相比,具有一些固有的特殊性。
(1)农产品市场交易的产品具有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的双重性质。农产品市场上的农副产品,一方面是可以供给生产单位用作生产资料,如农业生产用的种子、种畜和饲料等;另一方面,农产品又是人们日常生活离不开的必需品。
(2)农产品市场具有供给的季节性和周期性。农业生产的周期特点,使农业生产有淡旺季之分,数年之中也有丰产、平产、欠产。因此,在农产品供应中解决季节性、周期性的矛盾,维持均衡供应是非常重要的工作。
(3)农产品市场风险比较大。农产品是具有生命的产品,在运输、储存、销售中会发生腐烂、霉变、病虫害,极易造成损失。
(4)农产品市场多为小型分散的市场。农产品生产分散在千家万户,农产品集中交易时具有地域性特点,通常采用集市贸易的形式,规模小而且分散。
(5)农产品市场的基本稳定性。农产品供求平衡且基本稳定,是社会稳定和保证经济发展的要求。农产品市场的这些特性,使农产品的市场营销具有自己的规律。农户在市场营销活动中,要自觉地按照客观规律指导自己的生产经营活动,才能取得预期的经营成果。
十、农产品初加工的农产品初加工范围?
农产品初加工的范围比较广,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加工新鲜果蔬、粮食加工、畜禽肉类加工和水产品加工等。这些初加工的目的是提高农产品的附加值,增加农民的收入,并满足消费者对于农产品更高品质、更多元化、更便捷的需求。同时,农产品初加工也可以转化为更多样化的成品,如果汁、面粉、奶制品、肉制品等,进一步满足人们的消费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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