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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女户征地补偿政策? 重庆市征地农转非补偿政策?

2023-12-18 06:02:40农业1

一、双女户征地补偿政策?

目前,我国对双女户在征收拆迁补偿方面是没有设立相关法律规定的。双女户在征收拆迁补偿上可以咨询当地政府,看当地政府是否对双女户征收补偿有相关政策规定。

1、双女户。是指一胎生两个女儿或者两胎都只生一个女孩子的且间隔时间符合国家政策,以后保证不再生育的家庭。

2、独女户、双女户补贴申请条件:

(1)夫妻双方均为农业户口或农村居民户口;

(2)1973至2001年间未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生育;

(3)显存一个子女或显存两个女孩或子女死亡现无子女;

(4)年满60周岁。

3、补贴标准:从2009年开始,奖励扶助对象按人均按人年均不低于720元的标准奖励和发放扶助金,知道亡故为止,已超过60周岁的,以奖励扶助制度在当地开始执行时的实际年龄为起点发放。

4、申请程序:

(1)本人提出申请,并提供本人身份证、户籍证明、结婚证等相关证明材料;

(2)村(居)民委员会审议并张榜公示;

(3)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初审并张榜公示;

(4)县(市、区)卫生计生部门复查审核、确认并公布;

(5)代理发放机构根据卫生计生部门提供的当年扶助对象花名册,将专项资金一次性划拨到扶助对象个人储蓄账户。

二、重庆市征地农转非补偿政策?

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

a、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分别计算补偿。土地补偿费不分地类,按被征收土地面积计算,一类地区(中心城区:1062平方公里以内)的土地补偿费标准为每亩16000平方公里至5473平方公里以内)的土地补偿费标准为每亩14000元。安置补助费按转非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每个转非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28000元。

b、土地补偿费为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获得的补偿,被征地土地补偿费总额的80%首先统筹用于被征地农转非人员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由土地行政管理部门代为划拨到劳动保障部门;其余20%支付给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用于发展集体经济和安排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生产、生活。

c、安置补助费的支付按被征地农转非人员的不同年龄段确定,对未年满16周岁的被征地农转非人员,其安置补助费全额支付给个人;对年满16周岁的被征地农转非人员,其安置补助费全额支付给个人;对年满16岁及以上的被征地农转非人员,其个人按照有关规定应缴纳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用总额的50%,由土地行政管理部门从其安置补助费中代为划拨到劳动保障部门,专项用于该征地农转非人员的基本养老保险,安置补助费的其余部分支付给个人,用于安排其生产、生活。

d、土地补偿费80%部分和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用之和尚不能满足被征地农转非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资金需要的,其差额部分由征地单位补足,直至满足被征地农转非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资金需要。

三、2017年山东省征地补偿标准政策?

2017年山东省征地补偿标准是一亩地5一6万左右吧

四、慈溪外嫁女征地补偿最新政策?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外嫁女有没有征地补偿费用,要依据外嫁女在土地征收补偿方案确定时,是否有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资格而定。

拆迁补偿是否和户口有关系要看具体的拆迁政策,每个项目的政策不同,如有的项目是按房产的面积为补偿计算的依据,对于房产的户口的情况不予以合计,而有的回迁安置项目则把户口的数量做为安置面积的计算标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十

三条承包地被依法征收,放弃统一安置的家

庭承包方,请求发包方给付已经收到的安置补助费的,应予支持。

第二十四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可以依照法律规定的民主议定程序,决定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分配已经收到的土地补偿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时已经具有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

五、海南征地补偿最新标准和付款政策?

海南征地补偿的最新标准为1.5倍至2倍征地补偿金,具体视不同区域土地的市场价值而定。付款政策上,补偿款一次性支付60%以上,剩余部分按年度分期支付。这样的政策旨在保证征地补偿的公正与合理,同时稳定土地市场,保护农民的权益。值得注意的是,海南提高征地补偿金,除了考虑土地市场价值外,还要充分考虑受征收农户的实际情况,尽可能保障他们的收益和利益。

六、重庆市彭水县2018年征地补偿政策?

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

  1.土地补偿费按照每亩15000元计算(其中土地补偿费的80%用于全市统筹,剩余20%直接支付给被征地集体经济组织)。对原征收土地补偿差额部分予以补足。

  2.安置补助费标准按每个转非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为35000元计算。对原已发放的安置补助费差额部分予以补足。

  (二)房屋、青苗及地上构(附)着物补偿

  1.新城集体土地上的房屋补偿标准严格按照彭水府办发〔2010〕260号)文件执行,此次不作任何调整。

  2.青苗补偿严格按照彭水府发〔2013〕73号文件执行, 耕地的青苗和地上附着物综合定额补偿标准为每亩4000元;水果园挂果前青苗和地上附着物综合定额补偿标准为每亩3200元,水果园挂果期青苗和地上附着物综合定额补偿标准为每亩12800元,其他园地幼苗期地上附着物综合定额补偿标准为每亩2900元,其他园地投产期地上附着物综合定额补偿标准为每亩4800元;有林地的林木及附着物综合定额补偿标准为每亩4800元,苗圃的林木及附着物综合定额补偿标准为每亩12000元,其他林地的林木及附着物综合定额补偿标准为每亩2000元。对原已发放的青苗补偿费差额部分予以补足。

  3.征收集体土地上的建构附属物以彭水府办发〔2010〕260号文件上的补偿项目为基础,补偿标准严格按照彭水府发〔2013〕73号文件执行。对原补偿的差额部分予以补足。

  4.坟墓搬迁补偿标准。

  坟墓搬迁补偿(以座为单位,不分单双坟)按照以下标准执行:无碑坟2300元/座,有碑坟3200元/座,五厢碑5000元/座,九厢碑及以上6500元/座,对原补偿不足部分予以补足。

  (三)房屋搬家、搬迁、过渡费补偿标准

  1.搬家补助费:3人以下(含3人)每户按600元,3人以上每户按1000元的标准一次性计发搬家补助费。

  2.搬迁补助费:选择货币安置的,按1200元/户的标准一次性计发搬迁补助费。

  3.过渡安置补助费:过渡安置补助费按彭水府发〔2013〕73号文件规定标准执行。即:过渡安置补助费标准为200元/人.月。对原已发放过渡费不足部分予以补足。统建住房安置的过渡期一般不超过2年,超过2年的,从第3年开始,在200元/人.月的基础上增加50%。货币安置对象按200元/人.月的标准一次性计发6个月过渡安置补助。

七、征地补偿死树补偿吗?

国家征地,死亡的树木按道理说是没有赔偿的,但是如果管理不严格,也可能会有赔偿的。

八、农村水田征地商用征地补偿标准?

征收基本农田补偿标准: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8万元、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9万元、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6万元。按当地统计部门审定的最基层单位统计年报和经物价部门的可的单价为准;按规定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可增加安置补助费。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至少三十日,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召开听证会,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 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办理补偿登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测算并落实有关费用,保证足额到位,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就补偿、安置等签订协议;个别确实难以达成协议的,应当在申请征收土地时如实说明。 相关前期工作完成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方可申请征收土地。

九、永久征地和临时征地补偿标准?

临时征地跟永久征地补偿标准是不一致的。

一般情况下土地征收都属于永久性征占,临时性占地属于临时征用,所以两种征地补偿是不一样的,永久性征地补偿标准高,临时征占补偿标准要低得多,但目前全国没有统一标准,由地方政府根据实际情况来制定。

十、政府征地用于商业开发的,给被征地农民的补偿政策有哪些?

农业生产的土地,任何人都不能征用的,也不能改变用途性质的。包括政府在内。

用于纯商业开发的土地。更是违法犯罪的。

所以土地征用或者是开发利用,必须是国家,或者是地方发展规划中,需要的项目,才可以征用土地的。并且报送国家土地局和国家规划局,以及省土地局和规划局审核批准的。任何机关单位和人员不能擅自征用土地的。

因此,土地的征用必须是公共利益条件下,对经济发展促进有利的项目,才可以征用的。

一旦土地被征用,被征用的农民,是没有土地赔偿的。因为土地属于村民集体所有。失去承包地的农民,具体个人还要被安排土地,确保生活的。所以具体被征用土地,失去了承包地的人,有村民委员会调土地给他。

所以被具体征用土地失去承包地的人来说,他原先建在承包地内的:房子.农用大棚,家禽家畜的圈舍,水塘.道路.水渠.水井.坝堰等等附属建筑物,以及种植的树木,田里的庄稼农作物,甚至包括坟地等等。是可以获得赔偿的,其他村民是没有这份赔偿的。

其中农作物的赔偿是依据,前三年收成总价钱的平均值,30倍进行赔偿。其它地面上的附着物包括树木在内,都按当地的市场价格进行赔偿。但是坟墓按照当地政府规定的准则进行赔偿。

现实中农村的土地被征用时,绝大多数都是租赁给对方,每年收取地租就可以了。并且都附有附加条件,用人的时候,本村人首先被使用。特别是丧失承包地的人,是第1个被使用的人。而不是一次性卖掉。

国家级和省级的重大经济开发项目,必须征收土地的,那么村民就必须卖出土地,获得土地赔偿金。这时候的土地赔偿金分两部分,一部分用于村民的储蓄金,一部分用于村民的社保统筹养老金。

土地赔偿金和土地上附着物的赔偿金,都是由当地政府规划出的不同地区的经济效益决定价格的。所以同样是土地,但是等级不一样,赔偿也不一样。

所以每一个村庄自己的整体经济效益,决定着赔偿金的高低。所以不能用别的村庄赔偿,比自己村庄赔偿高来比较。

今日头条悟空问答看后咱也在上面留上点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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