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建好高标准基本农田?
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标准 第一部分稻田 一、选点要求 1、地形部位:位于河流阶地、沟谷盆地、洼地和平坝,以及中低山丘陵缓坡旁、沟垄或冲垄,地势平缓,适于作物生长。
2、自然条件:水源、光照条件较好,存在的中低产田能够进行改造,集中连片,规模在3公顷以上。 二、工程技术要求 1、充分开发河流与地下水资源及天然降雨,具有完善的动力提灌或塘、库蓄水设施,配置完善的主、干、支渠,提高水源保证率。
修建农、毛、斗渠,完善田间灌水设施,实行节水灌溉,充分利用水资源。
2、地面排水工程设计为二十年一遇,三日暴雨不淹田,二日内排除积水。配置三种功能的排水沟,都是石砌明、暗沟,即深度大于100cm的拦山沟和中心主排水沟(排洪沟),以及深度60-80cm的排渍支沟和导泉沟。能够满足大、小季作物生长的排水要求,水稻淹水期间Eh为-100mv至100mv。
3、田间沟渠、田埂做到稳、固、牢,合理布局。
4、根据实际需要,合理配备田间机耕道、生产便道,满足生产要求。 三、耕作培肥技术要求 1、建立合理的水旱轮作制度,实行稻—萍—油或稻—肥轮作,冬种作物生长良好,一年二至三熟制。
2、秸杆还田和种植利用绿肥,增加土壤有机质含量。
油菜、小麦和部分水稻等作物收获后,秸杆用于归还稻田,冬季种植利用绿肥或其它豆科作物,一般连续3—5年。
3、增施有机肥料1500—2000公斤/亩以上,连续3—5年,有效提高土壤有机质含量,降低土壤容重。
4、校正施肥,每亩施磷肥100公斤(p20515公斤)和钾肥30公斤(k2015公斤),连续3—5年,补充并校正土壤缺素。 四、高标准基本农田必需达到的指标 1、土壤理化性状指标 有机质:25-45g/kg 速效磷:≥15mg/kg 速效钾:≥100mg/kg PH:6.0—7.5 耕层厚度:≥18—20cm 耕层质地:壤土至粘土 2、土体厚度60—80cm以上。土体构型为A—P—W—C(G)或A—P—Bw—C,无障碍层次。
3、抗旱能力达到60天以上的保证灌溉,能够满足大、小季作物生长的灌排水要求。
4、无明显的农业生产障碍因素,耕地的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显著提高。
5、按照DB52/T435—2002《贵州省耕地力等级划分标准》,耕地地力等级达到四等地以上。 第二部分旱耕地 一、选点要求 1、地形部位:村寨附近的台地,中低山及丘陵缓坡地段和台地,河流阶地及溪沟两侧,槽谷坝地及丘陵盆地、坡旁,岩溶冲沟及洼地,山原坝地。
地面坡度小于150,地形坡度小于250。
2、自然条件:光照条件较好,自然植被良好,土层深厚(60cm以上),中低产土能够进行改造,相对集中连片,要求规模在2公顷以上。 二、工程技术要求 1、旱耕地的地面坡度5—150时,修筑石硬或土埂的水平梯土。
(1)梯埂的走向平行等高线,筑埂时因地制宜,就地取材,土埂角度以65—850为宜,石埂锐角大于土埂。
(2)修筑梯埂,必须清基;土埂夯实,埂砌牢。
(3)梯土外高内低,内边靠近上坎脚下10cm处,修建宽30cm,深20-25cm的蓄水、排水、灌水沟,以利蓄水抗旱、排洪,防止水土流失。
(4)平整土地时,不打乱土层,保护耕层。
(5)梯土的梯面宽度要求在3米以上。
2、合理布局和修建灌排水沟、拦山沟,并按亩均8立方米的蓄水量修建蓄水池、窖,做到沟池(窖)相连,蓄集、利用天然降雨。 3、田间沟渠、田埂做到稳、固、牢,合理布局,土块达到厚、平、肥。 4、连续3—5年,采用聚土垄作,每年深耕一次以上,每年每亩掺油砂或粘土5吨,增厚活土层,改善土壤质地状况。 5、建立水保林带。相隔30—50米,沿等高线种植5—10米宽的草被、树或其它多年生植物带,截留水土。在土埂上种植草木、树或多年生豆科绿肥,固坡护坎。 三、耕作培肥技术要求 1、建立合理的轮作制度,采用旱地分带轮作制。普通作物与豆科作物轮作,用地与养地相结合,增加植被覆盖土壤的时间。一年二至三熟制。 2、秸杆还土和种植利用绿肥。连续3—5年,玉米、花生等作物收获后,秸杆用于归还土壤;冬季种植绿肥或其它豆科作物,增加土壤有机质含量。 3、增施有机肥料,连续5年,每年每亩1500—2000公斤,增加土壤有机质含量。 4、校正施肥,连续3—5年,每亩增施磷肥100公斤(P20515至20公斤)和钾肥30公斤(K2015公斤),校正和补充土壤缺素。 四、高标准基本农田必需具备的指标 1、土壤理化性状指标: 有机质:20-40g/kg 速效磷:≥10mg/kg 速效钾:≥100mg/kg PH:5.5—7.5 耕层厚度:≥18—20cm 耕层质地:壤土至粘土 2、土壤侵蚀强度为微度至轻度,地表的植被覆盖率常年保持在40—60%。 3、耕地连续抗旱能力大于15天,保灌两次以上,达到水浇地标准。 4、土体厚度大于60—80cm,土体构型为A—P—B或A—B—C。 5、无明显的农业生产障碍因素,耕地的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显著提高。 6、按照DB52/T435—2002《贵州省耕地力等级划分标准》,耕地地力等级达到五等地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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