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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电桩企业用电标准?

2024-05-05 17:21:14企业动态1

1.充电设施技术条件应符合现行国家及行业相关技术标准,充电桩防护等级室内不低于IP32,室外不低于IP54;

2.新建建筑物配建停车场配建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计算负荷应纳入变压器总容量中;或在配电室预留专用变压器;充电设施250kW以上或变压器安装容量160kVA 以上时设置专用变压器;

3.充电设施配电系统应符合下列要求:

a)中低压配电系统宜采用单母线、单母线分段或电缆电线接线,低压接地系统宜采用TN-S 系统;

b)低压进出线开关、分段开关宜采用断路器。

c)低压进线断路器宜具有短路瞬时、短路短延时、长延时三段保护功能并具有接地保护功能。低压进线断路器宜设置分励脱扣装置;

d)非车载充电机、监控装置以及重要的用电设备宜采用放射式供电,交流充电桩可采用树干式供电或放射式供电,多台交流充电桩的电源接线应考虑供电电源的三相平衡;

e)向交流充电桩供电的电源侧低压断路器宜具有短路保护和过负荷保护,还应具有剩余电流保护功能,其剩余电流保护额定动作电流不大于30mA,动作时间不大于0.1s ;多台充电设备不可共用一个带剩余电流保护功能的低压电器;

f)停车场多台7kW交流充电桩配电系数取值参见下表;多台30kW直流充电桩配电需要系数 Kx 取值宜为0.4~0.8 ;多台60kW直流充电桩配电需要系数 Kx 取值宜为0.2~0.7;

4.配电线路布线系统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

a)向充电装置供电的线路宜采用铜导体,电缆宜选择交联聚乙烯绝缘型,电线宜采用聚氯乙烯绝缘类型。当线路敷设在室外时,外护套宜采用钢带铠装。当地部门有特殊要求时,应按照当地要求执行。

b)主干线截面应按照远景目标一次选定,电缆线路导线截面应根据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负荷计算结果确定;

c)室内电缆线路宜采用桥架或穿管方式进行敷设:室外电缆线路宜采用电缆沟槽或穿保护管埋地方式数设。保护管应满足抗压要求和耐环境腐蚀要求;

d)低压三相回路宜选用五芯电缆,单相回路宜选用三芯电线,且电缆中性线截面应与相线截面积相同;

5.新建停车场应将低压电源引至充电车位区域附近,并设置配电箱,配电箱至充电设备宜预留电缆路径,断路器大小应与充电设备匹配;

6.充电设施通讯线缆应单独穿管敷设,宜与电源线路采用同一路径;

7.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应采取有效的电能质量治理措施,减小对建筑配电系统和公用电网的影响;

8.地面独立建设的充电设施属于第三类防雷建筑物,如与其他建筑物共同建设时,应综合考虑建筑物的性质并经计算确定其防雷级别。充电设施应采取防直击雷、防雷电波入侵和防雷电电磁脉冲的措施,配电箱内设置一级浪涌;

9.室外充电设施电气设备的工作接地、保护接地、防雷接地共用一套接地装置,共用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不大于4Ω。在基础周围布置接地装置或利用混凝土中钢筋作为引下线时,在室外地坪下0.8m-1m 处引出根热镀锌钢导体,作为人工接地体的外引点。成组布置的充电桩采用TNS接地系统,其PE线与供电侧的接地装置等电位连接;

10.GB/T 51313-2018《电动汽车分散充电设施工程技术标准》中有关“新建地下汽车库内配建的充电设施在同一防火分区内应集中布置, 并应设置独立防火单元进行分隔, 每个防火单元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为1000 ㎡是否执行,请各城市咨询当地图审单位。

11.充电桩负荷等级:住宅小区、商业综合体、写字楼及酒店的快慢充设施均为三级负荷;

12.所有充电桩设备需配置计量表;

13.基于消防安全考虑,大容量快充产品应首选设置在地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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