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安排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
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是指以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为目标,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整治规划,在农村土地整治重点区域及重大工程、基本农田保护区、基本农田整备区等开展的土地整治活动,并通过农村土地整治建设形成的集中连片、设施配套、高产稳产、生态良好、抗灾能力强,建设出与现代农业生产和经营方式相适应的基本农田。
尊重农民意愿,建立和完善以农民为主体的开发机制。农业综合开发成功与否,必须得到广大农民群众的参与和认同,因而在开发实践中,注重建立和完善以农民为主体的开发机制。阜阳市在近几年的开发中,创立了“业主负责制”,用公开、自愿、竞争的方式,对机井、电灌站等经营性工程,由农发部门和业主共同出资建设,地方政府颁发业主权证,业主获得工程使用和经营权。业主负责制调动了农民参与农业综合开发的积极性,解决了部分工程农民筹资投劳问题,落实了建后管护责任和主体。池州市建立了农民意愿表达机制,让农民全面参与项目规划、建设和运行的全过程,落实农民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项目申报要得到多数农民的同意,项目工程的类型、建设地点、投资大小要交村民代表进行表决,使农民真正成为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建设主体。淮北市积极实行土方先行竞争激励机制,采取了先做好项目区土方工程,再申请立项的竞争机制,激发农民筹资投劳热情和参与开发的主动性,全市连续几年都是全面完成农民筹资和投劳任务。
不断健全管理制度,严格项目资金管理。加强管理是农业综合开发工作永恒的主题。近几年,为保证高标准农田建设质量,安徽省不断健全制度,强化管理,围绕项目建设全过程,全面推行项目资金公示制、项目立项评审制、工程建设招投标制、工程质量监理制、资金使用县级报账制和项目竣工验收制,形成了较为完备的管理制度体系。在工程建设招标投标管理上,进一步明确了招标代理制,农业综合开发工程建设招标必须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代理机构办理招标事宜。在工程质量监理上,进一步明确了监理机构的选定应通过招标方式来确定。在项目、资金公示上,除按公示制要求在项目区设立公示牌、公示栏外,进一步明确从申报、实施,直至验收交付各个环节的公示要求,形成一个系统性的完整体系。在竣工验收上,实行单项工程验收、年度验收、三年总验收考评制,每一项单项工程竣工后,县乡要组织专业人员进行验收;每一年度项目,实行全部验收并一年一验,其中省抽验30%,三年全覆盖;配合国家三年总验收考评,每三年为一个周期,进行一次总验收考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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