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设施用地审批条例?
一、农业设施用地审批条例?
设施农用地申报材料
1、提供设施农用地申报报告、设施农用地建设方案(方案内容包括项目名称、建设地点、用地面积、拟建设设施类型数量、标准和用地规模等)
2、申请人、法人代表身份证、营业执照的复印件;
3、勘测定界图(标明生产设施用地面积、附属设施用地面积、拐点坐标)、勘测技术报告、土地利用现状图(标明设施农用地的土地类别及面积)、现场照片;【3点的资料需要到城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获取】
4、设施农用地使用协议书;
5、涉及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申请人应提供与村委会和承包户签订土地承经营权流转合同;
6、《设施农用地审批表》。
温馨提示:农用地建设严禁占用基本农田!!
设施农用地审批程序
1、农业生产经营者确需申请设施农用地的,经土地所在村集体 经济组织同意后,向当地村镇国土资源所提交用地申请。乡镇国土资源所对用地申请条件、用途、规模、选址等内容进行审核,审核同意后报乡镇审核;
2、乡镇审核;
3、市农业局审核;
4、市国土资源局(规划测绘、监察大队、用地)用地审核;
5、市国土资源局审查同意的,报市级人民政府审批,下达设施农用地批准通知书;
审查不同意的及时告知乡镇人民政府、农业生产经营者和市级农业部门。
二、2023年设施农业用地审批流程?
一、 申请人
发展现代设施农业生产,符合设施农用地申请、使用的单位
二、 审批单位
属地乡镇人民政府
三、 备案流程
用地科受理资料;审查;国土局集体研究;资料备案
四、 提交资料
1、用地申请书;
2、设施农用地备案申报表;
3、土地使用及复垦三方用地协议书(使用集体土地的,需持村委会议纪要及村民代表大会纪要,并与所在村委会签订使用土地协议书;使用国有土地的,与权属单位签订使用土地协议书);涉及土地经营权流转的,需提供《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
4、缴纳复垦保证金证明材料;
5、土地勘测定界成果报告(土地利用现状局部图、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局部图,标明配套设施用途、用地面积、拐点坐标);
6、公司营业执照或法人、自然人身份证明;
7、乡镇集体研究会议纪要(正式文件);
8、农业部门关于设施农业认定意见,规划(沿湖沿线范围内项目必须征询规划部门意见)、环保部门审查意见;
9、设施农业建设方案(平面布置图、鸟瞰图);
10、设施农用地承诺书
11、设施农用地责任书
三、农用设施用地审批程序注意事项?
农用设施用地审批注意要不占用基本农田,不影响国家建设项目用地,经村组同意,报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级农业管理部门同意备案即可
四、农业设施用地可以审批宅基地吗?
农业设施用地不可以审批宅基地。因为农业设施用地是用来发展设施农业的土地,是一般农田以下的土地,申请设施农用地必须通过农业农村局和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宅基地是划拨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是农村居民点用地,土地用途管制决定了设施农用地不能审批宅基地。
五、农业设施用地不需要审批的规定?
设施农用地实行备案管理,不需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设施农业用地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经营者在签订土地使用合同后向乡镇政府备案,生猪养殖设施用地可由养殖场(户)与乡镇政府、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通过协商并签订用地协议方式即可获得用地。乡镇政府定期汇总情况后汇交至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
六、设施农业用地可以先建后审批吗?
实施农业用地可以先建后审批吗?什么事情都要有秩序,先审批,后建筑,设施农业用地也不例外。
七、设施农用地审批流程?
申请用地申请书,政府,村委会批单,相应补偿。
八、土地增减挂之后还能审批设施农业用地吗?
不占用.增减挂钩指标作为周转指标,将该项目拆旧区通过土地整理,获得的新增建设用地指标,用于建新区建设.即,通过拆旧得到建新的用地指标.只不过省厅先把用地指标先借,待拆旧区项目复垦后再把指标还回云.所以,不占用年度新增建设用地指标. 既然涉及到改变土地现状,当然需要办理农转用手续,如果项目跨村集体,还需办理土地征收手续.只不过农转用及征收手续,在省厅批复项目时,一并同时批准,不需要单独办理.
九、养殖设施用地变更种植设施用地程序?
您好,养殖设施用地变更为种植设施用地的程序一般如下:
1.申请:申请人应向当地土地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注明变更用地的详细情况和原因。
2.审核:土地管理部门将对申请进行审核,包括用地性质、用途是否符合规划和法律法规要求等。
3.公示:审核通过后,土地管理部门应进行公示,让公众了解变更用地的情况。
4.批准:公示期满后,土地管理部门将根据审核结果,决定是否批准变更用地申请。
5.缴纳土地使用金和办理手续:批准后,申请人应缴纳土地使用金,并办理有关手续,包括办理土地使用权证、登记变更等。
6.建设:获得土地使用权后,申请人可以开始建设种植设施,同时要遵守有关环保、安全等法律法规要求。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地区的具体程序可能会有所不同,申请人应根据当地的规定进行申请。同时,也要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确保变更用地的合法性。
十、村级公路用地审批程序?
具体流程:
1、提交申请书由交管站审核。各村如果需要立项,第一步要核实该项目是否在预备项目库内,然后在头年上半年之前,向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和交通局交管站申报,并且附送申请立项报告,应当写明工程项目的路线走向、里程和筹资情况、申报道路的基本情况。
经过乡镇初审报告,确定该乡镇第二年需申报项目后,把申请立项的书面报告连带村报告汇总报交管站,再经交管站审核后交县农村公路建设办公室向上申报。报表中应当注明确保或预备。
2、上报到县农村公路建设办公室。收到报告后,在市要求统一申报第二年建设项目时,根据市定计划规模、各乡镇申请报告、是否在预备项目库内及各村的村级公路建设情况等,由县人民政府组织项目会审,签署项目到村的规划意见后上报。
3、县人民政府审核。项目计划下达后,项目下达后,县农村公路建设办公室组织专班逐村核定各项目情况,其中包括路线的走向、里程、路基情况、筹资情况及规划情况。
将核定情况汇总,然后由县人民政府组织以交通局为主的相关职能部门审定后,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的名义将项目以文件形式通知交管站及乡镇。
4、工作人员考察通过后开工。项目下达后,各村进行开工准备工作,就绪后向交管站申请,由交管站工作人员检查路基完成情况、
如果路线情况符合要求后,由项目村携带开工报告(开工报告须经乡镇、交管站、村委会签字盖章)、施工合同复印件、公章、收据到县农村公路建设办公室办理监管合同和其它手续(包括资料盖章、签订合同、领材料等)后,才可开工。
2018年6月起国家新修订的《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法》将会开始执行了,在《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法》中明确规定,农村道路修建将依旧“县道县建、乡村道乡建”的原则,所以农村村道以及乡道主持修建的主体是主体是“乡镇人民政府”,应当由乡镇人民政府开展农村村到的修建主持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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